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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王若柏?
2010/06/26 22:55:46瀏覽5660|回應16|推薦119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緝凶懸賞的傳單在杜邦園 環附近,處處可見。 ( 翻拍自華盛頓人雜誌 )

我認得32歲的王若柏,在他的葬禮上。

四年前為了獲取進一步的新聞資訊,我參加了他葬禮,上千人擠進福斯教堂鎮中心的哥倫比亞教堂,聽著王若柏家人、同窗、好友、同事回憶他生前點點滴滴,我也無法遏止地淚流滿面,高興認識他、欽佩他,卻為他的早逝扼腕。這樣一個年輕有為、熱心公益、愛人如己、敬業樂群的華裔律師,蜂鳥竟和他失之交臂!

王若柏命案沉寂四年後,今年五月中起再度成為華府新聞焦點。原因無他,這個案件的死者、涉案關係人均為律師,三位涉案者的辯護律師也都大有來頭,包含了權、色、暴力、背叛等「灑狗血」元素,案情撲朔迷離的程度,連「犯罪現場」、「洛城法網」此類電視緝案影集,望塵莫及。除了華盛頓郵報天天如連續劇般報導審訊經過,和我一樣王死後才認得他的四位律師,路見不平,在前年底架設「誰謀殺王若柏」(http://whomurderedrobertwone.com/)部落格,在全球律師密度最高的華府起公民審判風氣之先,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百萬點閱。

從五月中到昨天,連續六周的馬拉松審訊,終於告一段落。「謀殺」是確定,但「誰殺了王若柏?」 不是審訊的焦點。據法官和辯護律師所言,這個問題可能一輩子都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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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柏( Robert Wone)成長於紐約華埠,在學成績優異且具領導能力,以「門羅學者」身分進入威廉瑪麗學院就讀,後繼續前往賓州大學深造,取得法學碩士,後加入芝加哥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若柏在校期間是學校亞裔法律學生會的中堅幹部,出了校門也經常為弱勢免費法律諮詢、為亞太裔非營利組織義務擔任法律顧問,最近幾年美華協會全國總部在華府買到永久的家,也是王若柏義務協助,完成過戶。

2006 年 8 月 2 日深夜,剛剛獲聘擔任華府自由亞洲電台法律總顧問的王若柏因為加班過晚、第二天一早又有重要會議,決定前往杜邦圓環學長Joseph Price(結識於威廉瑪麗學院)於杜邦圓環的住處借宿一宿。Price同居一處者,另有兩人,三人均為同性戀者,且坦言,他們三人有「三角」而「穩定」且「親如家人」的關係。王若柏為異性戀者,與韓裔Kathy結婚,定居北維歐克頓鎮。

11:09pm王若柏在黑莓機送出最後一封電郵,11:45pm警方接獲報案,發現被刺多刀、已無氣息的王若柏屍體。這36分鐘發生了甚麼事?只有同屋的三人知曉。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當晚同住該樓的三位友人異口同聲,均稱是不明歹徒闖入行兇,案發時三人當時都已回房。不過,由於三人延遲報案,加上案發現場並無被闖入痕跡、無財物損失、受害人屍體與血跡有被清理過痕跡、作案兇器始終未被發現等因素,造成檢方欠缺證物與動機,辦起這樁謀殺案,格外棘手。

該案發生後案情膠著,漸漸被人淡忘。後由於王若柏遺孀鏚而不捨,又有王生前律師事務所老闆(後獲歐巴馬內閣延攬)的介入協助,並向特區警調單位施壓,特區法院於是在 2008 年分別起訴三位涉案關係人 Joseph Price 、 Victor Zaborsky 及 Dylan Ward 。由於無直接證據 ,三人被起訴之罪名並非謀殺罪,而是「陰謀破壞司法調 查、毀損證據」 (Conspiracy,obstruction of justice and tempering with evidence) ,該罪名確認的最高刑責是監禁 38 年。

根據華盛頓市警局資料,警方是於 2 日深夜 11 時 49 分接獲報案,後來的驗屍報告發現,被害人身上有三處刀傷,生前疑似被注射迷幻針劑,可能死前曾被強姦;此外,三位涉案關係人均為出櫃同性戀者,三人在警方到達前都剛剛洗浴完畢,進行筆錄時,說法也有出入,啟人疑竇。

此外,該案另一名重要關係人Joseph Price之弟Michael曾多次因吸毒、偷竊、傷害等事件,多次觸法,他曾在案發兩個月後闖入該屋,偷走電器、財物,Joseph延遲數周才報案,王若柏辯護律師緊咬此點, 並質疑:命案發生時,Michael持有進入該屋的鑰匙,Joseph卻試圖隱瞞這個重要事實,讓檢警錯失偵案蒐證的黃金時間。

三位被告均放棄陪審團式判決,而將裁決權交給法官。法官的判決、三名被告的未來,最快在下周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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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王若柏? 謀殺的動機?凶器在哪裡?、、、、

對王若柏遺屬而言,悲劇無法挽回,尋求答案不過在告慰死者、也對這人生裡黑暗的一章道別。正如「誰謀殺王若柏」版主所言:

We work together seeking answers to those questions and in finding justice for the memory of Robert W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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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it or not, here's verdict

王若柏命案 3嫌無罪開釋
華盛頓郵報綜合29日電
June 30, 2010 06:04 AM | 77 觀看次數 | 1 1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圖片 1 / 2
在華府華裔律師王若柏命案被控以陰謀、妨礙司法調查和竄改證據等罪名的三名被告,29日獲判無罪。圖為其中一名被告沃德在宣判後離開法院。(美聯社)
華府最高法院29日裁定華裔律師王若柏(Robert Wone,音譯)命案的三名涉案人,無罪開釋。

32歲王若柏2006年8月2日借宿過去學長普萊斯(Joseph Price)家中時,被刺身亡。案發後,當晚同住該樓的普萊斯,及其兩位友人沙博斯基(Victor Zaborsky)和沃德(Dylan Ward)雖然否認涉案,聲稱是不明歹徒闖入行兇,仍被以陰謀、妨礙司法調查、竄改證據的罪名起訴。

華府最高法院法官琳恩‧萊鮑維茲(Lynn Leibovitz)在花了將近一小時解釋後,裁定三人無罪。萊鮑維茲表示,她相信三名被告知道兇手是誰,但起訴書中卻無法提出證據,僅止於合理懷疑。她說:「這起案件從頭開始,就一直在測試合理懷疑證據的意義。」

萊鮑維茲宣判後,沙博斯基激動流淚,普萊斯和沃德則面無表情。王若柏的遺孀難過不已,並迅速離去。

這起案件發生後,一直引發外界關注。由於三名涉案人均為同性戀,檢察官指出,三人自稱為「家人」,基於此種關係,有可能彼此掩護犯行。

不過,被告律師指出,三人因同性戀的身分而成為不公平鎖定目標;此外,對於被告指證有不明歹徒闖入行兇,警方當時也未詳加調查。

萊鮑維茲表示,她不相信被告辯稱有不明歹徒闖入的說詞,但當局未能證明三人串連掩護這起謀殺案。

在這起案件審判期間,王若柏的遺孀大多在父母親,以及其他親友陪同下出庭,王若柏的家屬並向三名涉案人求償2000萬元。

三名涉案人的背景中,被視為主嫌的普萊斯曾從事智慧財產權律師,沙博斯基是成功的行銷主管,沃德則是具有國際關係和餐飲藝術學位,目前學習按摩。

新聞來源: 世界新聞網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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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mmingbird2009&aid=416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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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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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答案
2010/09/01 13:53
當法律講究證據  而證據又不充分時  正義就難以伸張

如果懂法律之人進行高智慧犯罪  或玩弄法律的灰色地帶
被殺的沉冤何時得雪?   家人的傷痛如何撫平? 

唉!  忍不住要嘆氣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9-01 20:32 回覆:

我和樓下貓小姐的看法一致~~~~

最後的審判,在上帝手中.

世事無常、勝利也不一定站在公義的一方,

盡力奮戰,其他的~Let Go, Let God!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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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個字
2010/07/23 07:29
只有ㄧ個字回應 唉!
這樣好公義又年輕有為的年輕人 就這樣被糟蹋嗎??
我的上帝ㄚ 請來個現世報吧?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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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0 13:37

沒關係﹐因為最後的審判權在上帝手中。

如果犯罪被定罪﹐已經付出代價或是悔改的﹐就不用再被定罪﹔如果犯罪卻沒有被定罪﹐到時都必須面對公義的神的審判﹐不止要為自己曾經所犯的罪被定罪﹐也要為自己的脫罪而被定罪﹐也就是罪上加罪。

而在神面前﹐一切的謊言、掩飾和淹滅證據都是沒有用的﹐並且到時的審判和刑罰都是更可怕的﹐不止再也無法逃避和脫罪﹐並且是永久的可怕火刑。

所以﹐只要人盡了力﹐剩下的﹐就交給神﹐衪必為受冤屈者伸冤﹐因為衪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細草微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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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比較阿Q
2010/07/05 05:00
殺人者就算騙得了別人,可欺哄不過自己。夜半醒來,他們良心可安?
若這三人真是共犯,他們今后彼此還能安然共處相互信任嗎?
A good consciense is a soft pillow。殺人者豈能高枕無憂?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7-07 03:00 回覆:

沒殺過人,沒法回答妳的問題.

不過,我想,能下得了毒手者,大概沒什麼良心,

有良心的會睡不著,沒良心的,恐怕硬枕頭照睡.


大虎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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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便借住別人家!
2010/07/03 20:38

不要隨便借住別人家!

也不要讓不熟的人借住自己家!

小心謹慎

應該沒錯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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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現場!
2010/07/02 12:47

美國偵查犯罪的警探不是都很厲害的嗎?

毀屍滅跡難道查不出來?尤其是血跡反應!

還有兇手的進出能有交代嗎?

只能說,當初辦案辦的太輕忽了吧!!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7-02 23:28 回覆:

美國偵查犯罪的警探不是都很厲害的嗎? 不是,一開始沒人施壓,警官辦得漫不經心,

華府一年因謀殺而死的有一、兩百人,大部份都變成cold cases.

毀屍滅跡難道查不出來?尤其是血跡反應!據調查,現場留下的血跡比屍體少掉的血液少了一半,滅跡是一定的,誰滅的,不知道!

還有兇手的進出能有交代嗎? 門窗沒有被破壞的跡象.值錢財物也都還在.

只能說,當初辦案辦的太輕忽了吧!!答對了!


大海(穿新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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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滅跡
2010/07/02 12:01
唉, 真是離奇命案.
這世界, 說危險也真危險.
歹徒真有能力殺人滅跡, 真是拿他沒辦法.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7-02 23:30 回覆:

拿他沒辦法,也沒「法」辦!!!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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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2010/07/01 23:22

晚安

今日天氣真是悶熱呢

夏天到了 真是讓人懷念秋天的涼爽

現在裕裕也是以藥物控制

不過最近有些嚴重

媽媽說連肚子也會開始舞動

看到這麼小的孩子

卻要這麼無奈的承受這一切

讓人很心疼呢

不過他真的非常聰明喔!


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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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太薄弱
2010/07/01 06:57

哎~~ 您常跑法庭旁聽﹐以您的經驗﹐這個結果﹐您大概早預期了。實在是證據太薄弱了。

只能嘆息~~~~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7-01 10:35 回覆:

如果判有罪,我會有點surprised,但是會很高興.

美國是講證據的國家,只是,活著的會毀證據、說謊話,誰自己脫罪,死的ㄋ?受害者死都死了,只好去跟上帝討公道了!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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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for his family
2010/07/01 01:44
This is so sad. Could you post the news when you have a break-through findings?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7-01 02:42 回覆:

Sure I Will!

雖然這三位關係人目前無罪開釋,暫還自由身,但為了打這官司,都已債台高築.

他們都請一等一的律師,每出一次庭,出庭費就兩萬.王若柏遺孀另外還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兩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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