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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6 22:55:46瀏覽5658|回應16|推薦119 | |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緝凶懸賞的傳單在杜邦園 環附近,處處可見。 ( 翻拍自華盛頓人雜誌 ) 我認得32歲的王若柏,在他的葬禮上。 四年前為了獲取進一步的新聞資訊,我參加了他葬禮,上千人擠進福斯教堂鎮中心的哥倫比亞教堂,聽著王若柏家人、同窗、好友、同事回憶他生前點點滴滴,我也無法遏止地淚流滿面,高興認識他、欽佩他,卻為他的早逝扼腕。這樣一個年輕有為、熱心公益、愛人如己、敬業樂群的華裔律師,蜂鳥竟和他失之交臂! 王若柏命案沉寂四年後,今年五月中起再度成為華府新聞焦點。原因無他,這個案件的死者、涉案關係人均為律師,三位涉案者的辯護律師也都大有來頭,包含了權、色、暴力、背叛等「灑狗血」元素,案情撲朔迷離的程度,連「犯罪現場」、「洛城法網」此類電視緝案影集,望塵莫及。除了華盛頓郵報天天如連續劇般報導審訊經過,和我一樣王死後才認得他的四位律師,路見不平,在前年底架設「誰謀殺王若柏」(http://whomurderedrobertwone.com/)部落格,在全球律師密度最高的華府起公民審判風氣之先,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百萬點閱。 從五月中到昨天,連續六周的馬拉松審訊,終於告一段落。「謀殺」是確定,但「誰殺了王若柏?」 不是審訊的焦點。據法官和辯護律師所言,這個問題可能一輩子都無解。 ~*~*~*~*~*~*~*~*~*~*~*~*~ 王若柏( Robert Wone)成長於紐約華埠,在學成績優異且具領導能力,以「門羅學者」身分進入威廉瑪麗學院就讀,後繼續前往賓州大學深造,取得法學碩士,後加入芝加哥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若柏在校期間是學校亞裔法律學生會的中堅幹部,出了校門也經常為弱勢免費法律諮詢、為亞太裔非營利組織義務擔任法律顧問,最近幾年美華協會全國總部在華府買到永久的家,也是王若柏義務協助,完成過戶。 2006 年 8 月 2 日深夜,剛剛獲聘擔任華府自由亞洲電台法律總顧問的王若柏因為加班過晚、第二天一早又有重要會議,決定前往杜邦圓環學長Joseph Price(結識於威廉瑪麗學院)於杜邦圓環的住處借宿一宿。Price同居一處者,另有兩人,三人均為同性戀者,且坦言,他們三人有「三角」而「穩定」且「親如家人」的關係。王若柏為異性戀者,與韓裔Kathy結婚,定居北維歐克頓鎮。 11:09pm王若柏在黑莓機送出最後一封電郵,11:45pm警方接獲報案,發現被刺多刀、已無氣息的王若柏屍體。這36分鐘發生了甚麼事?只有同屋的三人知曉。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當晚同住該樓的三位友人異口同聲,均稱是不明歹徒闖入行兇,案發時三人當時都已回房。不過,由於三人延遲報案,加上案發現場並無被闖入痕跡、無財物損失、受害人屍體與血跡有被清理過痕跡、作案兇器始終未被發現等因素,造成檢方欠缺證物與動機,辦起這樁謀殺案,格外棘手。 該案發生後案情膠著,漸漸被人淡忘。後由於王若柏遺孀鏚而不捨,又有王生前律師事務所老闆(後獲歐巴馬內閣延攬)的介入協助,並向特區警調單位施壓,特區法院於是在 2008 年分別起訴三位涉案關係人 Joseph Price 、 Victor Zaborsky 及 Dylan Ward 。由於無直接證據 ,三人被起訴之罪名並非謀殺罪,而是「陰謀破壞司法調 查、毀損證據」 (Conspiracy,obstruction of justice and tempering with evidence) ,該罪名確認的最高刑責是監禁 38 年。 根據華盛頓市警局資料,警方是於 2 日深夜 11 時 49 分接獲報案,後來的驗屍報告發現,被害人身上有三處刀傷,生前疑似被注射迷幻針劑,可能死前曾被強姦;此外,三位涉案關係人均為出櫃同性戀者,三人在警方到達前都剛剛洗浴完畢,進行筆錄時,說法也有出入,啟人疑竇。 此外,該案另一名重要關係人Joseph Price之弟Michael曾多次因吸毒、偷竊、傷害等事件,多次觸法,他曾在案發兩個月後闖入該屋,偷走電器、財物,Joseph延遲數周才報案,王若柏辯護律師緊咬此點, 並質疑:命案發生時,Michael持有進入該屋的鑰匙,Joseph卻試圖隱瞞這個重要事實,讓檢警錯失偵案蒐證的黃金時間。 三位被告均放棄陪審團式判決,而將裁決權交給法官。法官的判決、三名被告的未來,最快在下周揭曉。 ~*~*~*~*~*~*~*~*~*~*~*~*~ 誰殺了王若柏? 謀殺的動機?凶器在哪裡?、、、、 對王若柏遺屬而言,悲劇無法挽回,尋求答案不過在告慰死者、也對這人生裡黑暗的一章道別。正如「誰謀殺王若柏」版主所言: We work together seeking answers to those questions and in finding justice for the memory of Robert Wone. ************************************************************** Like it or not, here's verdi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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