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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王若柏?
2010/06/26 22:55:46瀏覽5657|回應16|推薦119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緝凶懸賞的傳單在杜邦園 環附近,處處可見。 ( 翻拍自華盛頓人雜誌 )

我認得32歲的王若柏,在他的葬禮上。

四年前為了獲取進一步的新聞資訊,我參加了他葬禮,上千人擠進福斯教堂鎮中心的哥倫比亞教堂,聽著王若柏家人、同窗、好友、同事回憶他生前點點滴滴,我也無法遏止地淚流滿面,高興認識他、欽佩他,卻為他的早逝扼腕。這樣一個年輕有為、熱心公益、愛人如己、敬業樂群的華裔律師,蜂鳥竟和他失之交臂!

王若柏命案沉寂四年後,今年五月中起再度成為華府新聞焦點。原因無他,這個案件的死者、涉案關係人均為律師,三位涉案者的辯護律師也都大有來頭,包含了權、色、暴力、背叛等「灑狗血」元素,案情撲朔迷離的程度,連「犯罪現場」、「洛城法網」此類電視緝案影集,望塵莫及。除了華盛頓郵報天天如連續劇般報導審訊經過,和我一樣王死後才認得他的四位律師,路見不平,在前年底架設「誰謀殺王若柏」(http://whomurderedrobertwone.com/)部落格,在全球律師密度最高的華府起公民審判風氣之先,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百萬點閱。

從五月中到昨天,連續六周的馬拉松審訊,終於告一段落。「謀殺」是確定,但「誰殺了王若柏?」 不是審訊的焦點。據法官和辯護律師所言,這個問題可能一輩子都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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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柏( Robert Wone)成長於紐約華埠,在學成績優異且具領導能力,以「門羅學者」身分進入威廉瑪麗學院就讀,後繼續前往賓州大學深造,取得法學碩士,後加入芝加哥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若柏在校期間是學校亞裔法律學生會的中堅幹部,出了校門也經常為弱勢免費法律諮詢、為亞太裔非營利組織義務擔任法律顧問,最近幾年美華協會全國總部在華府買到永久的家,也是王若柏義務協助,完成過戶。

2006 年 8 月 2 日深夜,剛剛獲聘擔任華府自由亞洲電台法律總顧問的王若柏因為加班過晚、第二天一早又有重要會議,決定前往杜邦圓環學長Joseph Price(結識於威廉瑪麗學院)於杜邦圓環的住處借宿一宿。Price同居一處者,另有兩人,三人均為同性戀者,且坦言,他們三人有「三角」而「穩定」且「親如家人」的關係。王若柏為異性戀者,與韓裔Kathy結婚,定居北維歐克頓鎮。

11:09pm王若柏在黑莓機送出最後一封電郵,11:45pm警方接獲報案,發現被刺多刀、已無氣息的王若柏屍體。這36分鐘發生了甚麼事?只有同屋的三人知曉。

王若柏命案發生後,當晚同住該樓的三位友人異口同聲,均稱是不明歹徒闖入行兇,案發時三人當時都已回房。不過,由於三人延遲報案,加上案發現場並無被闖入痕跡、無財物損失、受害人屍體與血跡有被清理過痕跡、作案兇器始終未被發現等因素,造成檢方欠缺證物與動機,辦起這樁謀殺案,格外棘手。

該案發生後案情膠著,漸漸被人淡忘。後由於王若柏遺孀鏚而不捨,又有王生前律師事務所老闆(後獲歐巴馬內閣延攬)的介入協助,並向特區警調單位施壓,特區法院於是在 2008 年分別起訴三位涉案關係人 Joseph Price 、 Victor Zaborsky 及 Dylan Ward 。由於無直接證據 ,三人被起訴之罪名並非謀殺罪,而是「陰謀破壞司法調 查、毀損證據」 (Conspiracy,obstruction of justice and tempering with evidence) ,該罪名確認的最高刑責是監禁 38 年。

根據華盛頓市警局資料,警方是於 2 日深夜 11 時 49 分接獲報案,後來的驗屍報告發現,被害人身上有三處刀傷,生前疑似被注射迷幻針劑,可能死前曾被強姦;此外,三位涉案關係人均為出櫃同性戀者,三人在警方到達前都剛剛洗浴完畢,進行筆錄時,說法也有出入,啟人疑竇。

此外,該案另一名重要關係人Joseph Price之弟Michael曾多次因吸毒、偷竊、傷害等事件,多次觸法,他曾在案發兩個月後闖入該屋,偷走電器、財物,Joseph延遲數周才報案,王若柏辯護律師緊咬此點, 並質疑:命案發生時,Michael持有進入該屋的鑰匙,Joseph卻試圖隱瞞這個重要事實,讓檢警錯失偵案蒐證的黃金時間。

三位被告均放棄陪審團式判決,而將裁決權交給法官。法官的判決、三名被告的未來,最快在下周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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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王若柏? 謀殺的動機?凶器在哪裡?、、、、

對王若柏遺屬而言,悲劇無法挽回,尋求答案不過在告慰死者、也對這人生裡黑暗的一章道別。正如「誰謀殺王若柏」版主所言:

We work together seeking answers to those questions and in finding justice for the memory of Robert W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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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it or not, here's verdict

王若柏命案 3嫌無罪開釋
華盛頓郵報綜合29日電
June 30, 2010 06:04 AM | 77 觀看次數 | 1 1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圖片 1 / 2
在華府華裔律師王若柏命案被控以陰謀、妨礙司法調查和竄改證據等罪名的三名被告,29日獲判無罪。圖為其中一名被告沃德在宣判後離開法院。(美聯社)
華府最高法院29日裁定華裔律師王若柏(Robert Wone,音譯)命案的三名涉案人,無罪開釋。

32歲王若柏2006年8月2日借宿過去學長普萊斯(Joseph Price)家中時,被刺身亡。案發後,當晚同住該樓的普萊斯,及其兩位友人沙博斯基(Victor Zaborsky)和沃德(Dylan Ward)雖然否認涉案,聲稱是不明歹徒闖入行兇,仍被以陰謀、妨礙司法調查、竄改證據的罪名起訴。

華府最高法院法官琳恩‧萊鮑維茲(Lynn Leibovitz)在花了將近一小時解釋後,裁定三人無罪。萊鮑維茲表示,她相信三名被告知道兇手是誰,但起訴書中卻無法提出證據,僅止於合理懷疑。她說:「這起案件從頭開始,就一直在測試合理懷疑證據的意義。」

萊鮑維茲宣判後,沙博斯基激動流淚,普萊斯和沃德則面無表情。王若柏的遺孀難過不已,並迅速離去。

這起案件發生後,一直引發外界關注。由於三名涉案人均為同性戀,檢察官指出,三人自稱為「家人」,基於此種關係,有可能彼此掩護犯行。

不過,被告律師指出,三人因同性戀的身分而成為不公平鎖定目標;此外,對於被告指證有不明歹徒闖入行兇,警方當時也未詳加調查。

萊鮑維茲表示,她不相信被告辯稱有不明歹徒闖入的說詞,但當局未能證明三人串連掩護這起謀殺案。

在這起案件審判期間,王若柏的遺孀大多在父母親,以及其他親友陪同下出庭,王若柏的家屬並向三名涉案人求償2000萬元。

三名涉案人的背景中,被視為主嫌的普萊斯曾從事智慧財產權律師,沙博斯基是成功的行銷主管,沃德則是具有國際關係和餐飲藝術學位,目前學習按摩。

新聞來源: 世界新聞網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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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mmingbird2009&aid=416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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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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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答案
2010/06/28 21:16

我覺得,

尋求答案不只是為了告慰死者,

找出兇手,以避免將來又有人遇害,是不是?

像荷蘭人Joran Van Der Sloot,

明明與五年前美國高中畢業生Natalee Holloway失蹤有關,

卻逍遙法外,

上個月又在秘魯殺害一個女大學生!

逍遙法外的兇手,

最可怕的就是~~不知什麼時候又有什麼人將遇害!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9 20:57 回覆:

躲得過法律制裁,躲不過良心譴責.

公義在祂,wait till Judgement Day!


Hope Youngbl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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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
2010/06/27 22:09
替Robert的遺孀感到心痛。只能說:這個世界真的病得太重了!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9 21:06 回覆:

還好,Robert遺孀有過去的律師老闆力挺相助,否則,這關係人三人家世不凡,還請得起辛普森dream team辯護.....

世界再黑暗,總有亮光、希望!


Piggl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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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王若柏?
2010/06/27 08:56
可能死者曾被強姦
而他們又是多年的好友﹖
這點很奇怪呢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7 20:01 回覆:
被誰迷昏強暴,這人可能就是謀殺案兇手,問題是,三"好友"統統說是外人闖入.奇怪的事多了!

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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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三處刀傷
2010/06/27 05:52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看來三個涉案人難脫關係。是甚麼情況讓人這麼狠心?命案發生時鄰居沒有聽到任何聲音嗎?以後要警告孩子不能隨便到不熟悉的「朋友」家過夜。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7 07:50 回覆:

問題是~Robert和這屋子的三人都是多年老朋友,喪禮上,Price還幫他抬棺哩.

直接和間接證據統統沒有,大家心知肚明這三人(或加上price的弟弟共四人)脫不了干係,但也沒法子以謀殺罪起訴.

這個案子令人玩味,也許,看雲請教法律人的兒子,別聽新聞人在這兒自個辦案.


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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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e
2010/06/27 05:40

What a shame! A young life ended this way.

There are problems of relationship, people need to know how to talk into it and to be a good listener.  If Robert can share with his wife or family and close friend...things will be different.



嵐山(Blue Mt.) 敬上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7 07:52 回覆:

Robert 根本知道那屋子住著出櫃的三人,Robert的老婆也知曉,他的30歲生日還是大夥一起幫他過的.

朋友在好,好不過親人.只能說,Robert被好友背叛,死得冤!


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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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的選擇
2010/06/27 03:26

像這樣沒有直接證據﹐要控告“謀殺”﹐會對被告比較有利。我想﹐這是控方不得已的選擇。

好可惜﹐他大好前程。。。。。

甜水窩蜂鳥(hummingbird2009) 於 2010-06-27 07:53 回覆:
告謀殺罪根本告不成,沒證據、缺動機,只有一大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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