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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事件幾點商榷
2014/09/06 22:30:48瀏覽5444|回應6|推薦37

從市容來看,臺灣高樓疊起,高速公路和高架快捷道路凌空而過,大學錄取率破表,到處是明亮的便利商店,街角一轉,不難發現高檔的、連鎖的餐飲名店。臺灣不謂不進步。

負責食品安全的衛生機關,樓房、設備等硬體和官員碩博士教育程度都有顯著提升,臺灣的食品安全衛生當然不可同日而語。然而,在如此經濟和教育面都有長足進步的國度裡,令人感慨莫名的是,三不五時就會爆發食品安全事件,和落後國家沒啥差別。當前社會的基本價值崩潰,商家連基本的誠信商道都不顧了,「提煉油脂」的地下化工廠又怎會在意舉頭三尺有神明。

民國74年第一次爆發餿水油事件,事主父子倆幾年間靠簡單的化工常識,回收餿水,提煉油脂,廉價賣給攤商,牟取數億非法利益,雖然判了幾年徒刑,我不知道當時有沒有數倍重罰罰金。台灣相似的案件,如斃死豬,三不五時就會登上媒體版面,粽子、貢丸、排骨等都曾被懷疑使用斃死豬。還有,將飼料奶粉、飼料用酵母粉賣給糕餅店、台糖公司,也都登上過媒體。

看看這幾天媒體的報導,和消費者或網友們的評論,對的,錯的,都煮成一鍋又焦又糊的粥了,這也反應當下社會的情況,食品安全又怎會進步!

這是食品安全問題嗎?

「食藥署昨天仍將此事的食安風險燈號,定為綠燈,強調這些劣質豬油對人體健康沒有立即危害。葉明功表示,目前無法確定這些問題油品含重金屬、黃麴毒素與苯芘等,但這些有毒物質得吃到一定的量,才會造成危害,不會出現立即危害;問題油品只在國內銷售六個月,也不是每個人每天都會去夜市吃東西,沒有想像中那麼傷身體。」署長這幾句話是符合科學依據,目的在安民,剛好適逢中秋節,糕餅正熱銷,而糕餅業用上這些豬油製品。不過這樣有依據平實的話,不符當前騷動的社會氣氛,也不符合消費者心中的「常識」,立刻便被媒體標題化,繼而大肆抨擊,使得民心更騷動。

在事件爆發後,即時取得某大醫院腎臟科顏姓醫師的意見(顏醫師是取代了故林醫師的角色),他的意見經過媒體報導後,便在消費者心中定調了餿水油的「毒性」。不過,經過記者轉報導的內容,頗值得商榷,不知道是否是顏醫師的原意。報導顏醫師說「餿水油可能含有細菌、重金屬、黃麴毒素與苯芘,會有敗血症與致癌危機」。細菌的生長需要營養和適當的溫度,餿水油當然甚麼菌都有,不過,能活過化工提煉過程的,只怕沒幾隻,單純油脂的營養與環境能否愉快地分裂增殖,都成問題(細菌生長必須水分,油脂裡的水分..)。黃麴菌喜歡長在玉米花生等潮濕的穀物裡,如果拿發黴的花生和玉米製油,當然擔心油脂裡的黃麴毒素,因此油脂都訂有黃麴毒素的標準限量,黃麴菌長在餿水的機會不高。專業來看,餿水油的問題不在細菌,不在黃麴毒素。在油脂加熱的料理過程中,可能會從器具溶出些微重金屬,高溫處理食品(如烤肉)的化學反應也可能會產生苯芘(benzopyrene)等致癌化合物,所以餿水油中,重金屬與苯芘等風險遠比細菌或黃麴毒素高。將不同可能性的毒物混在一起講,只是說明術有專攻,千萬別隨口說說。含混在一起,無助於真實風險的釐清,對於無專業知識的一般民眾而言,無助於智慧增長。這裡還沒有談到「量」的問題,如果光靠這樣的瞭解就認定餿水油有「致癌危機」,超過了。如果依照這樣方式談食品風險,烤肉不可以,吃檳榔更不可以,因為「苯芘」會出現在烤肉中,檳榔致癌更是「常識」了。

餿水油這當然是「食品安全」的問題,可惜為了安撫民心所採用的「燈號」標誌,雖然依照科學的風險評估,但是不符合民眾的一般認知,這燈號出師不久便破功了。這裡就可以看出科技人在處理這些「政治危機」時的失能。同時也說明「風險溝通」的重要性,特別處在台灣這樣「特殊」的社會態勢之下。

檢驗解決不了這類食安問題

對於葉署長的反應,消基會雷秘書長立刻批評:食藥署簡直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砒霜吃一點點都會死人了。」她提醒「食藥署不要把話講得太快,萬一下周化驗報告發現油品有毒,食藥署要如何向國人交代?」這代表了長期以來民眾不怎麼正確的認知。將實驗室的檢驗當作是維護食品安全最佳的辦法,例如對學校的營養午餐來說,老師和家長事事要求檢驗報告。檢驗是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上的手段之一,法律上立了許多食品標準,在政府的管理上,檢驗不符合這些標準,便會依法取締。問題是,法律是人類的最低道德標準,食品也是一樣,這些供檢驗的標準,也是食品中的最低「道德」標準。對於食品而言,並不應該只要求符合這些檢驗室的檢驗標準而已,從田間開始就應該要求符合良好的作業規範,符合良好的作業規範能在源頭處降低風險,而非等待問題食品產生後的化驗工作。如果拿寵物飼料去化驗,不符合人類食用標準的機會不高,難道我們就認為可以拿貓食狗食去騙人吃?!

對於餿水油,郭姓地下化工廠處理過廢油後,再當原料賣給食用油脂製造商強冠公司,將低價回收品混入到正常的油脂中。這樣層層轉製稀釋後,能夠檢驗出毒性物質,或毒性物質超過限量標準的機會,有,可能性不高。郭姓和強冠等奸商,之所以敢,就是經過「特製」後,這些油脂都勉強符合檢驗標準,使得檢驗不容易分辨真偽。我不擔心「食藥署要如何向國人交代?」,反而擔心:如果檢驗完後,毒性物質沒有超過限量呢?到時候不相信檢驗結果,再批政府護航嗎?(後記2:9/9日的報導,果然如筆者預料,這類事件不能靠檢驗,檢驗不能靠主觀。)實驗室檢驗只是安民的舉措之一,如果沒有好好說明,一時的安民反而會誤導民眾對於改善食安的正規作法,以為檢驗萬能。

食用油脂中使用餿水油已經違反良好作業規定,違反強冠GMP商品的品管規定,已經很充分判定這事件的責任了。這類食品安全問題不能或不必靠化驗,如果食安輕稽查,重化驗,那食安就永遠沒救了,那只會便宜了SGS之類的檢驗公司。

誰要負責任?

和「毒澱粉事件」一樣,全國譁然,受害的攤商無數,這次餿水油情況相同,因為擔心反式脂肪酸,不敢用氫化的植物油,特別是經過前次橄欖油事件後,對於豬油需求提高,特別是糕餅等行業都需要這些炸酥油品,所以這回影響到全國的糕餅業,甚至惡名傳到香港等地。政府稽查後,公布了數百家商號,許多是你我熟悉的品牌。這樣的公布,影響到商家們的生意,特別是在中秋節前。這些糕餅店已經是下游商,產品是消費者直接接觸的,這樣的公布,當然是為了安撫消費者,雖然影響到生意,也是不得不然。

這些糕餅攤商要負甚麼責任?這些下游攤商從強冠公司進貨,那是一家上市的合法公司,有日本的技術合作,產品中一些具有GMP認證,GMP是認證個別的產品,不是認證公司、工廠,所以生產出GMP認證產品的工廠,不表示所有的產品都必然會有GMP認證。對於小店家而言,如果能做到進貨GMP認證的油脂,就很不錯了。對於大公司,如味全,為甚麼被重重的責備,因為大公司必然具備更多的能力去查核供應廠商的產品與生產過程,不能以大公司的人力和財力,只願意負擔小攤商的責任!

郭姓非法工廠當然惡質,更可惡的是合法的強冠公司,和其他故意使用非法原料的商家,為了貪圖暴利,明知來源有問題,仍然混入使用,以具有GMP產品認證的信譽矇騙全國商家,惡質的的程度,遠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的法規所能約制。

行政呢?每次發生食品事件,不管風險高低如何,首當其衝的便是中央的衛生署,現在稱為衛生福利部。這時候談中央和地方的職責分工,會立即招來無情的批評,要知,本國的政制採地方分治,只有軍警,國稅等少數機關是中央到地方一條鞭,就算警察局長的任命多少還是要聽聽地方首長的建議,其他如國教、衛生等,無不由地方政府的教育局和衛生局負責。媒體和政治人物都是以台北觀天下,郭姓的地下工廠在哪裡?屏東縣!強冠公司在哪裡?高雄市!都歸屏東縣和高雄市政府的衛生局管理!平常疏於督導、稽查,如果不是有人告到檢察單位,事情也不會被揭發。這兩個地方政府怠忽職守,應負最大的行政責任!怎麼不見這兩處縣市長陪同衛生局官員出來面對媒體,面對全國民眾?!(後記1)

中央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事前督導不確實,無法喚醒國人注意地方政府食品衛生管理的缺陷,守著科技人的死腦筋,墨守成規,無法預知奸商的「無限創意」。事發後,也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能力去全面清查問題食品的流向,責咎廠商應負的法律等責任。從毒澱粉起,中央也都迅速完成。不過,如果有權的地方政府無能,中央政府只能一邊挨罵,一邊做善後工作。

再來就是GMP制度,這是政府輔導,目前由產業團體運作,對於績優的廠商,稽核的頻率會降低些,但是面對龐大的不法利益,奸商往往鋌而走險,該GMP協會無能揭發在先,使得許多下游小攤商蒙受極大的商譽損失。GMP協會與認證執行的方式應當立即謀劃改進,重建國民對GMP的信心。

餿水油事件再一次看到全國都都在打迷糊仗,不多久,另外一則新聞就會取而代之,過幾年,又會大火翻炒一次。唉,還保留著「傳統」的氣味呢!

後記:

1. 今日(9/7)蔡主席指出餿水油事件要有人負政治責任,實在是太正確了,依照食品安全行政管理的秩序,這政治責任的追究順序應該是:屏東縣和高雄市衛生局局長-->督導的副縣長和副市長-->屏東縣縣長和高雄市市長-->中央的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衛生福利部副部長-->衛生福利部的部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院長-->(副總統因為只是備位就算了)-->總統。要辭職的話,就從屏東縣和高雄市開始吧!實在是太英明了。

2. 果然如筆者預料,今天媒體報導檢驗的結果,「教授」們一樣的抨擊。【餿油「檢測全合格」 學者斥「荒謬無意義」】。不是筆者能預知未來,這種事件本質就是如此,過去相似的案件無不按照這樣的規律發展,就是因為大家都不長進,食安問題才能一而再地發生。檢驗僅是最低道德標準,檢驗不是萬能,稀釋後毒素的量自然就會降低。毒素量雖然低,代表消費者吃進已知毒物的微量而已。這不代表違法廠商就能減輕罪責,最好全國下游的糕餅店聯合向造事廠商求償,向GMP協會求償,追究自屏東縣與高雄市起各級政府的責任!

請參考

花生醬含黃麴毒素報導,正確與錯誤紛陳

米粉炊粉,消費者自己長長心眼吧!

食品問題,麥擱亂啦!

請政媒不要動輒以食品問題恐嚇民眾!

自私基因不改,毒澱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將層出不窮

民粹激情救不了食品安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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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onghc70&aid=16974927

 回應文章

Westminster
2014/09/10 06:27
我覺得食品業者入行門檻太低了,是不是都應該去拿張Food safe的證照,且每年renew一次?我想部分商人還是願意正當做生意的,只是專業度不夠,需要再教育,一旦發現上過課還亂來,就可吊銷營業牌照和重罰,責任不下於酒駕者才對;我國健保已經快撐不下去了,生育率又低,黑心商人殘害國人和下一代健康,應該要付出代價!
wonghc(wonghc70) 於 2014-09-10 08:45 回覆:

一切的食品安全法規都只能防君子,對地下工廠,只能取締重罰。


ml4100
2014/09/09 11:20

老師所說甚是。

不能加的東西哪還有資格說安全不安全,本末倒置。

政府的權責也是一樣,衛福部真是個聽話的單位,一肩扛起。


blue phoenix總統大選的奧步來了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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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07:41

可惜永遠都是有人只見藍綠不見其他

祝您中秋節快樂


blue phoenix

wonghc(wonghc70) 於 2014-09-09 09:48 回覆:
對啊!感情勝於理智,這樣的社會不長進。

放逐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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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是商人的絕招
2014/09/07 13:23

如果沒記錯,強冠的葉老闆應該有在賣動物油脂(牛油),依稀記得他四十歲左右已靠"牛油"賺了不少錢。

一般規範都是書明主成分,必要的,才會再加上一到兩項防範檢測項目。許多承商交的貨外觀檢驗結果不行,他們多會先用軟的求情,請求化驗,希冀能低空掠過或是扣款驗收。

使用單位為了避免公文來來回回造成斷料,以及內外職務上干擾,只能適度調整規範,加強外觀檢測,使承商不要交太差的東西。


wonghc(wonghc70) 於 2014-09-07 13:26 回覆:
謝謝補充

其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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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3:05
都是"貪"之一字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