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驅賊
潘妮讓項鍊從指縫滑到桌上。「你是說,他先偷了它,然後─然後再藏入我的口袋裏。可是,公子,這太可怕了!哎呀,那麼,那名捕快下一步不就來找上咱們了!」
「我比較相信鴉德先生會先他一步找上咱們。」
「上帝!」潘妮駭然失色道。「咱們該怎麼辦?」
他的微笑,稍挾一抹惡意。「妳不是渴盼真正的探險?」
「是啊,可是──噢,別又作弄人,我求你!咱們該如何處置這條項鍊?丟棄它,或埋進溝渠裏?」
「咱們自然可以如此,不過,對項鍊原主,是否有欠公平?」
「我不管這個,」潘妮坦承道。「相形之下,因偷竊罪而遭人逮捕更加可怕!身懷贓物,遲早會給捕快逮住。」
「嗯,我相信咱們未必淪落至此,」理察爵士道。他將桌上的項鍊擺正,雙眼凝注,眉心微微攢起。「是的,」他沈吟著,「我曾見過你。嗯,我在何處見過你?」
「請把它藏起來,」潘妮求道。「想想看,萬一給進來的客棧僕役瞧見!」
他將它揀起。「我可悲的記憶力!唉,我可悲的記憶力!似曾相識,但究竟在何處相遇?」
「親愛的公子,如果吉米‧鴉德找上咱們,為了奪回項鍊,他還可能謀害咱們的性命!」
「恰恰相反。他曾以名譽擔保,他反對一切暴力。」
「可是倘使他在我口袋裏找不著他所藏匿的項鍊──如今回想起來,那時節,他還真的觸摸過我的外衣,他自然斷定咱們已經發現到這條項鍊!」
「他極可能如此,但我瞧不出,謀財害命對他有何好處。」理察爵士將項鍊塞回小皮錢包,納入自己的衣袋內。「咱們不須做別的,只要靜候吉米‧鴉德大駕光臨。也許──誰曉得?──咱們能逼他透露項鍊的來歷。在他惠顧之前,且謂此座包廂十分氣悶,而夏夜清涼幽美。妳可願陪我出外散步,把賞星光月色,小鬼頭?」
「我想,」潘妮忿然道,「你以為我欠缺膽氣!」
「欠缺之至,」理察爵士附議道,低垂於眼簾之下的灰眸閃了一閃。
「我什麼也不怕,」潘妮宣稱,「我僅是驚訝!」
「徒然耗時之事,相信我。妳來不來?」
「好罷。我覺得,你袋裏擱著一塊燙手的熱山芋,萬一叫什麼歹徒搶走了,可如何是好?」
「那麼,咱們即可高枕無憂了。走罷!」
她隨同他,步入夏夜。他腦中似已全然忘懷項鍊的存在,為她指點出夜空銀河星座的名稱,挽著她的手,沿街迤邐而行,途經鎮集後零星蔓佈的棟棟茅屋,然後,穿入一條繡線菊盛放的芳郁村徑。
「我想,我確是沒有膽氣,」潘妮此刻坦承道。「你認為是否該先下手為強,找到捕快,揭發吉米‧鴉德栽贓的罪行?」
理察爵士淡然諷道:「我盼望,皮爾斯‧拉徹爾先生是一位果敢的紳士。」
「怎麼了?」
「我希望他擁有足夠的魄力,轄制妳那種管前不顧後的過分友善脾性。」
「嗯,我有五年沒見他面了。不過,從前總由我帶頭出點子。」
「我就操心這個。他住何處?」
「啊,大概順著這條小徑再多走兩哩。我自己的家,是在村鎮的另一頭,你可願瞧瞧它麼?」
「迫不及待──但絕非今夜。咱們現在該往回走,已到妳上床就寢的時刻了。」
「我會一眼也睡不著。」
「我認為妳言過其實,我的好孩子──事實上,我判斷妳絕不致失眠。」
「真是禍不單行,」置若罔聞,潘妮復道,「皮爾斯家裏又多了個討厭的外人!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等到明早,」理察爵士安慰她道,「咱們再設法解決這些難題。」
「等到明早,阿米莉亞姑姑很可能就追上我了。」
一路上,她心事重重。他們又回頭抵達喬治客棧門前,扇扇百葉窗將條條金光拋灑至寂靜的夜道,幾扇窗牖還大敞著,將清涼似水的夜風引入室內。就在他們路經一扇窗下,方要步進客棧大門的節骨眼上,室內響起一個人的話聲。潘妮感到十分詑異,因為理察爵士瞬即捉住她的手臂,駐足不前。她想開口問他為何頓住腳步,但是他立刻抬手摀住她的嘴,令她硬生生嚥回她想問的話。
室內的話聲,稍帶口吃:「你不-不能亂闖克-克姆莊,我警告你!情勢已經夠-夠糟了。上-上帝呀,老兄,如果有人發覺我溜到這裏見你,他們很-很快就會動疑!」
一個較為雄渾的聲音答道:「也許我自己該先動疑,我的青年公子!是誰不讓我獨立作業,你說說?難不成,你們倆串通好,拿我霍瑞士‧椿勃當冤大頭?是不是,我的公子哥兒?」
「你這愚勇之徒,你讓自己上-上當受騙!」口吃的人怒道。「然後,你還有臉跑-跑到這裏,興-興師問罪,給我攪局!我說過,我不-不敢露了口風!別再上人家克-克姆莊鬧事,你這渾人!明日,我再到路盡頭的雜樹林子裏和你碰-碰頭。見鬼,他不可能跑-跑遠!如果他沒回-回倫敦,你為何不去布-布里斯脫追他?到-到這兒來給我丟人現眼,又有啥用?」
「我給你丟人現眼!上帝作證,你居然還敢這麼說話!」尾隨話聲的,是說話人的恣意狂笑,和座椅與實木地板的擦撞聲。
「無恥的東西!你自己搞-搞砸了好好的一樁事情,還到-到我這兒來撒野!是你負責安排一切的!我放手容你去進行工作!你進行得可真好啊!而現-現在,你還有臉盼望我-我來彌補一切!」
「識相些,公子哥兒,識相些!你唱作俱佳,也該有個限度。我份內的事,已密不漏風地全打點妥當,我卻給你指派的人在腳上砸了一斧頭。你要知道,老子的腦筋由不得靈動起來──如果你以為霍瑞士‧椿勃是隻嫩雞子兒,你可就打錯算盤了!」
「噤聲,看上-上帝的份上!你不知道是不是隔-隔牆有耳!如果我可-可以擺脫那個小-小拉徹爾(註一)的話,明-明天上午十一點鐘,我會和你碰-碰頭。咱們必須要想出對策!」
一扇門開啟後,又闔上,理察爵士將潘妮拉入窗外的陰暗角落。未幾時,一個纖瘦身影以斗篷裏身,自客棧大門疾步而出,瞬間即為黑暗的夏夜吞沒。
潘妮之所以能夠緘口不語,是因為理察爵士警覺地緊握住她的臂膀,但此時,她早已興奮得目瞪口呆。理察爵士耐心等待步履聲在遠處消失,仍挽住潘妮的臂膀,悠然經過開敞的窗戶,邁進客棧的大門。直到進入他們自己的包廂之前,潘妮一直隱忍著不發一語,但一旦關上包廂的門,她就驚問道:「那是什麼意思?他提到『小拉徹爾』──你聽到了沒有?那一定是在皮爾斯家作客的人!但另外的那人是誰?而且他們在爭論什麼?」
理察爵士似乎沒在專心聽她發問。他佇立桌前,眉心攢著,唇角相當森冷。他的目光,突地轉到潘妮臉上,但是所發之言,卻令潘妮莫名其妙。「是了!」他輕聲自言自語道,「原來如此!」
「噢,請務必告訴我,」潘妮求道,「原來如此什麼?為什麼,你一聽到那說話結巴的人的聲音,就停步不前?難不成──難不成你認得他?」
「的確識得,」理察爵士答道。
「唉,就是他,在皮爾斯家作客!親愛的公子,你是不是感覺到:事態已經演變得有點糾結不清了?」
「豈止一點而已,」理察爵士道。
「哼,我也是這麼想,」潘妮道。「先前,有人拿條項鍊栽贓給咱們,而現在,咱們發現你的朋友竟是皮爾斯的訪客!」
「啊,不全然正確,」理察爵士道。「那位青年公子算不上是我的朋友!依我推測,他之現身於這左近,與那條項鍊並非毫無瓜葛。潘妮,咱們已經捲入一場是非糾紛之中,我需要運用我全部的聰明才智,方可整頓出頭緒來。」
「我呀,我也有聰明才智的,」潘妮道,不甘落後。
「一丁點兒也沒有,」理察爵士悠然道。
她相當勇敢地面對這句評語,小聲回道:「好罷,倘使我沒有,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兒。不過,我希望你能為我解釋清楚這一切。」
「我相信妳渴盼知悉真相,」理察爵士道,「然而現下我委實無法解釋。因為,不僅事件的本質相當敏感,況且,就目前而言──些許細節仍嫌曖昧不清。」
她嘆了口氣。「好像挺不公平,畢竟是我先發現項鍊的!那說話結巴的人是誰?你至少應該告訴我這一點罷,因為,你知道,橫豎皮爾斯也會說的。」
「遵命。那口吃之人,是貝佛利‧布蘭頓公子。」
「噢!我不認識他,」潘妮道,大失所望。
「那是姑娘的運氣。」
「他算是你的敵人?」
「敵人?不是!」
「哼,你似乎打心底嫌惡他。」
「那並不意謂著他就是我的敵人。說的精確點,他是我幾乎去提親的那位淑女的胞弟。」
潘妮大為動容。「天哪,公子,難道他來到這左近,是為了搜尋你?」
「不,不是那麼回事。真的,潘妮,我不能再多說,因為其他均屬臆測。」他留意到她失望的神情,便低頭微笑望她,溫柔地輕捏一下她的下頦。「可憐的潘妮。原諒我!」
緋紅襲至她的髮梢。「我並無意糾纏於你,我知道你會告訴我一切──當臆測變成事實的時候。」
「我保證一定會告訴妳,」他點頭道。「但絕非今晚,所以,孩子,上床睡覺去!」
她去了。數分鐘後,她又折回,雙眼睜得滾圓,上氣不接下氣。「理察!他找到咱們了!我瞧見他了!我確定就是他!」
「誰?」他問道。
「吉米‧鴉德,就是他!我的房間有點悶熱,所以我拉起窗簾,打開窗戶。月色很明朗,我在窗前多站了一會子,而他就在那兒,就緊靠在我的窗沿下!我不會弄錯的。最糟糕的是,我怕他也瞧見我了,因為他登時一縮身,閃到屋簷陰影裏!」
「他也登場了!」一線光芒閃過理察爵士的眼睛。「哼,來得比我預期的早。咱們的鴉德先生是名足智多謀的紳士哪!」
「但咱們的下一步棋該怎麼走?我一點兒也不害怕,可是我希望你告訴我下一步的行動!」
「很簡單,我要妳和我換房間。如果妳不嫌麻煩,在妳自己房間的窗前再曝光一次,不過,妳換到我的房間之後,切勿拉開室內的簾幔。我誠心期待和吉米‧鴉德重逢敘舊。」
她的酒渦窺視著他。「我懂了!就像童話故事一樣!『噢,外婆,您的牙齒怎麼這麼尖、這麼長(註二)!』咱們的探險真是驚險刺激!但是你會當心自己,對不對,公子?」
「我會的。」
「事後,你會告訴我全盤經過?」
「或許。」
「如果你不說,」潘妮愀然道,「那將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兒!」
他笑了。他守口如瓶,她自知無計可施,復轉身怏怏離去。
一個鐘點過後,二樓客房的窗牖簾幔仍大開大敞,燭光終於熄滅。但要等到兩個鐘點過後,才見到鴉德先生探頭探腦,從窗台冒了出來,而此際,村鎮市集已是漆黑一片。
明月巡弋於深藍夜空,將線線銀光拋灑於客房地板上,但是四柱大床仍隱匿於黑暗裏。稍前,鴉德先生爬上廊簷,攀緣堅牢的排水管和盤虯的紫藤,順溜至極地滑到二樓窗外。他稍歇片刻,才抬一腿翻騎窗檻,機靈的目光在黑暗中搜索著,一線月光碰巧印映於披掛椅背的一件長風衣之上。他一眼認出這件長衣,禁不住放心地暗舒口長氣。他雙手一按窗檻,無聲無息地躍入室內。他將鞋子留在樓下,長襪在地板上悄無聲息,躡手躡腳地朝長衣走去。
但是,在長風衣的口袋裏,他探摸不到那只沈重的皮製錢包。
他大失所望,不過,早先他也曾慮及錢包或許已給人發現。藉著淡淡月光之助,他潛步移近晦暗的床邊,豎起耳朵探聽安靜的呼吸聲。床上的呼吸聲均勻不亂,在黑暗中觀察數分鐘後,他彎下腰,開始伸手小心探摸枕頭底下。他另隻手緊緊攢著一塊厚布,準備一旦床上人驚醒,他可以用布塊摀住他的口鼻,令他沒機會出聲呼喊。此刻,一聲驚呼──其實只能算是一聲驚嘶──竟然從他自己的喉核擠出,因為,正逢他靈便的指頭觸及枕下獵物之際,兩隻鋼鐵般的大手勒住他的頸項,使他幾乎窒息。
他無益地拼命掙扎,無奈氣力不濟。他的耳鼓如雷轟而鳴,血脈迸張欲裂,太陽穴劇痛爆漲,他意識到鬼使神差,自己竟認錯對象,那雙緊扼他喉嚨的大手絕對不可能屬於一名稚嫩少年。
就在他感覺自己快失去意識的時候,鐵腕稍懈,一個他所忌懼的熟稔聲音,溫柔地在他耳邊響起:「台端弄巧反拙,鴉德先生!」
他感到自己像小雞一般,給人拎起,無情地搖晃甩動,然後猛擲在地板上。他喉際咕咕作響,上氣不接下氣,萎頓成一團。等到他神智稍復,能勉力坐起上半身的時分,理察爵士已經掀起被單,跨下床來,並點燃床邊的蠟燭。鴉德先生的兩眼已給眼淚嗆得通紅,瞥見理察爵士仍好端端地穿著襯衫和長褲。
理察爵士放下火絨盒,低頭冷冷望著鴉德先生。吉米的視覺已經恢復正常,他可以清晰瞧見理察爵士的唇角噙著一絲鄙夷的微笑。他開始細心按摩自己的喉嚨,憐惜它紅腫不堪的狀況,並乖乖等待理察爵士先開口說話。
「我不是警告過你:我睡眠淺,易警醒,」理察爵士道。
吉米恨恨地死瞪他一眼,沒接腔。
「起來!」理察爵士道。「你且暫坐在這張椅上,鴉德先生,咱們不妨開誠佈公,打開天窗說亮話。」
吉米掙扎起身,不忘偷瞟窗子一眼,但他很識相,瞧清強弱懸殊,自己壓根兒插翅難飛。他聽話乖乖坐定,一隻手背抹擦著前額。
「咱們實話實說!」理察爵士道。「今早,你將一條項鍊栽贓至愚甥衣袋內;現在你大駕光臨,是為了取回贓物。眼前,你有三條路──其一,我大可將你交給執法人員。」
「您沒法子證明是小的污走那串玩意兒,大爺,」吉米囁嚅著道。
「你以為我不能?咱們可以走著瞧。就算我不找上保安街的捕快──我倒認為捕快會張開雙臂歡迎你──而我印象中尚有一位名喚椿勃的男士──啊,如果我記得不差,他全名是霍瑞士‧椿勃──他應該會更感懷我的餽贈。」
一聞此名,吉米尖削的猴臉驟然失色。「老子不認識這號人物!沒聽過這兔崽子!」
「啊,恰為其反,欲蓋彌彰。我以為你識得!」理察爵士道。
「小的沒害過您,大爺,連個鬼念頭都沒敢起過!小的敢指天發誓──」
「你不必:我相信你。」
吉米的精神稍振。「他媽的,小的早說過:大爺您是條明眼的龍,您懶得為難小的我這隻窩囊的蟲!」
「那要視-呃-這條蟲而定。這就要提到我可能──我僅說『可能』──選擇的第三條路,鴉德先生。我可以選擇放你一馬。」
吉米驚喘口氣,嚥了一口口水,吶吶嘎聲道:「您大人大量,請高抬貴手,大爺!」
「告訴我我想知道的,我就放你走,」理察爵士道。
吉米眼中突現戒意。「要小的開腸露腑,您哪!您發發好心,您還有啥不知的呀!」
「算是拋磚引玉罷!我已經知道的,是你和霍瑞士‧椿勃先生合夥──期間,發生內訌──幹過一票買賣。」
「應是椿勃上尉,」吉米糾正他道。
「於其軍銜,容我置疑。據我了解,他便是你昨晚所提到的-呃-『錦毛崽子』。」
「老子不能說我沒說過這話兒。」
「此外,」理察爵士續道,「你們這一對,是為一名說話口吃的青年紳士幹活。啊,說得更貼切點,即布蘭頓先生。」
吉米陡然變色。「您他媽的,真乃神通廣大!」他低吼道。「見了大頭鬼,老子就知道您深藏不露,你的道行高人一等!您他媽的到底是哪條道上的?」
「那,與你無關。仔細琢磨琢磨,鴉德先生!你要我將你交予椿勃上尉,抑或你寧可循原路爬窗回去?」
吉米坐著苦思半晌,一邊摩弄喉嚨,一邊不時偷瞄理察爵士幾眼。「老子我,是天下所有錦毛崽子的龜兒子!」他終於道。「老子認栽了!乾脆全招了!老子不幹剪徑的買賣,您懂不懂?倘使換說攔路打劫,大爺您或許比較明白咱們最近幹的這票買賣。搶這項鍊的事兒,並不是老子的本行,老子我,低飛穩跳,偶爾坐坐驛車,撈點外快,可是卻從不敢剪道截徑。到後來,您和小的我都心照不宣,確實有那麼一個紈褲少爺登場了,一口氣答應小的我五百塊金洋,來給他做這一趟買賣,可是老子始終一個子兒都沒聞著、沒見著!那公子哥兒可是個一毛不拔的空心大佬倌!再給這種王八羔子幹活,老子我的名字就倒著寫!那小子是個壞胚,大爺,小的我這雙猴眼看不錯人的!」
「相信如此。繼續講!」
「有個上流婆娘要去巴斯溫泉。您可知道麼?您敢相信,這上流婆娘竟然是這兔崽子的老娘!老子畢竟還懂得一點天理人倫,只不過,兒子想搶親娘,橫豎不干老子自家門戶裏的事兒。老子我,就和椿勃上尉在卡爾恩一帶剪了道,項鍊就藏在馬車座墊後頭──哼,挺不賴的墊子哪,全是紅緞做的!」
「布蘭頓先生早知藏寶之處,並且透露給你們的?」
「您高見,大爺。這小子壓根兒不在乎什麼天理!那時節,咱們打算剪了道,取了貨,就趕緊扯呼,您可懂罷?」
「不盡然懂。」
「咱們打算腳底抹油,溜之大吉。您記得罷!老子說過,老子不甩動刀動槍動拳那全套武行,也不甩那位說話結巴的公子哥兒。可是,椿勃上尉偏他媽的放屁要開槍,還把一個車伕的翅子給折了。上尉在對羊兒們揮刀舞槍的時候,老子辛辛苦苦地撬開殼兒──掀開馬車車門,瞧到一對上流娘兒們在裏頭直著嗓子雞貓子鬼叫。老子別的沒碰,只拿那鍊子,您可懂罷?老子只圖吃口安穩飯,這趟買賣原本就不合老子的胃口,老子真他媽的是窩囊透了。貨到了手,咱們就開溜;後來,椿勃上尉竟然反臉無情,拿傢伙抵住老子裝飯的肚子,叫老子交出鍊子。好罷,老子就交給他,老子腦子沒少根筋,敢跟槍彈硬碰。咱們一夥原本按著戲碼唱戲,打算將紅貨帶來這附近,因為那名王八公子哥兒說,他會找個藉口來這兒混混,說什麼要尋他從前在牛津認識的一位年輕少爺。戲碼子原先訂得好好的,可是老子我是個明眼人,您可懂罷?老子我的這對招子,就信不過那一同幹活的。倘使他給老子我唱了一齣黑吃黑,拐著紅貨跑了,那公子哥兒會剝了老子的皮。老子就先下手為強,想溜到布里斯脫,這才搭上您和您貴甥兒坐的那部老牛破車。逢到那名保安街的狗腿子循味兒追來的時候,小的情急之下,得先把惹腥的肥魚扔回海裏,您可以說,小的我,是為圖個一身乾淨哪!」
「你因此便將項鍊藏到敝甥的口袋裏?」
「不錯,大爺。沒有一條獵狗會猛嗅他這名嫩小哥兒,小的是這麼算計著的。可是,您和他又悄悄不告而別,小的碰巧又尋到這裏。咳,小的始終明白,您是位高人!您瞧,小的我,這不是全盤都招了麼?」
「不盡然。」
「如果還有的話,就是小的沿客棧,前前後後踅了一圈兒,」吉米不耐地道。「小的瞧見您那嫩哥兒就立在這扇窗前──小的早該學乖了,凡事都逃不過大爺您的法眼。」
「你是應該早學乖的。不過,我想知道者,已全從你處獲得解答。現在,你自己大可-呃-『風緊、扯呼』了。」
「您言出必踐,您大人大量!」吉米粗聲道。「小的這就腳底抹油走了!咱們銀貨兩訖,各無賒欠,而且,倆不記恨!」
他沒花多少工夫就爬出窗戶,臨別前,還洋洋自得地朝理察爵士擺擺手,迅速消失於夜色之中。
理察爵士除下衣服,上床就寢。
次晨,客棧靴僮送來他的藍外套和長靴,瞧見他和外甥互換了房間,表情顯得有點納悶,但他隨口道出他原不中意於先前的客房,靴僮遂不經意地暗地聳聳肩胛。他知道,在上流社會,多的是異想天開和特立獨行之士。
前夜,理察爵士將外套交付樓下熨理,如今,他手執單眼鏡細檢一遍,說他相信無論經過何人下過工夫,諒必該名熨工業已盡力而為了。其次,他再平擺著單眼鏡審查長靴,禁不住嘆了一口氣。當問及有何不妥之處,他答道沒有──唉,一名男子偶爾遁離文明世界,也算是換一下口味罷了。
兩只長靴並排擱立著,漆黑明亮,一塵不染。理察爵士卻怏然搖頭,復嘆了口氣,不禁懷念他的近侍畢朵起來。畢朵是名擦靴天才,腦海蘊藏不少擦靴的訣竅,他不僅能做到一塵不染,還鞭策自己晉級於藝術的極致──亦即長靴可以達臻「光可鑑人」的境界。
即便旁觀者不熟悉畢朵的手藝,瞧見下樓用膳的理察爵士,仍會驚嘆這位貴公子瀟灑出塵,豔羨他儀容高雅,外表無懈可擊。他的外套筆挺無皺;領結的款式,連身為當代時尚祭酒的邦默先生(註三)都必然擊節稱賞;他的頭髮也梳理得灑脫自然,乃時下最最流行的「風捲落葉」式。
他下樓,至樓梯彎角處,聽到奎德小姐與一名陌生男子寒暄道早。語聲方才入耳,理察爵士立即洞悉該名男子的身分,他懶散的目光登時將椿勃上尉的底細捉摸個透徹。
理察爵士悠然步下最後的一級階梯,截斷奎德小姐的客套話。他用最慵散的口吻訓斥她道:「我的好孩子,我盼你莫要隨意和陌生人搭訕。這種毛病最令人掛心,請務必改正,我懇求你!」
潘妮訝然回頭。看來,她似乎從未見識到自己保護人的言辭能夠如此倨傲,神態能夠如此──是的,是如此令人難堪地冷漠無情!
椿勃上尉也同時轉過頭來。這位男士肌肉虯健,氣色紅潤,顧盼之際難掩一股草莽之氣,但是他的面目還算英俊,服飾品味趨於浮華俗麗。他歡聲應道:「我不介意這孩子同我聊聊!」
理察爵士的手,舉起他的單眼鏡。當代達官貴冑的社交圈內流傳著一種說法:致使各色虛言矯態無所遁形,計有兩件致命的武器,一者,為邦默先生那道聳挑的長眉,而另一者,則是理察爵士的單眼鏡。
就算椿勃上尉再厚顏寡恥,當下,也感受到對方的奚落。他雙頰赭紅,下顎挑戰性地往前一挺。
「你算老幾,你這公子哥兒?」他質問道。
「在下,可能是任何人,」理察爵士懶洋洋地道。
潘妮的大眼睛瞪得滾圓。突然,她意識到這位陌生、冷漠傲岸的理察爵士存心想激怒椿勃上尉。
霎時間,他似乎如願以償,只見椿勃上尉逼前一步,緊攢雙拳,面色猙獰。但是正當上尉欲還口謾罵之際,他的表情突然一變,登時止步不前,並且還恍然呼道:「您是『公子溫翰』!嘿,真乃奇遇!」
「何奇之有?」理察爵士語氣厭煩地應道。
一旦警覺理察爵士的身分,椿勃上尉渾然打消飽以老拳的念頭。他勉強一笑,並推說一切均無傷大雅。
那支單眼鏡,集中在上尉的背心上。理察爵士明顯地周身一顫,道:「你謬言了,相信我,你謬言了,先生。你身上這件背心,就有傷大雅。」
「噢,我了解你們這派的時髦公子!」上尉佯作詼諧道。「你們流行冷嘲熱諷,喜歡故作姿態。咱們不值為芝麻蒜皮的小事發生口角,嘿嘿,沒事,沒事!」
單眼鏡陡然跌落。「背心陰魂不散地糾纏我,」理察爵士訴苦道。「雷町市的邂逅,是寬條紋背心,庸俗到刺眼。在──在洛克斯罕,是不是?又遇上一件芥茉色的夢魘。不對,我想,倘使我記得不差,那是一條白鑞鈕扣的貓皮禍害,令洛克斯罕俗不可耐。那件芥茉色的夢魘,應在下個城鎮碰上的。而如今眼前,又尤勝於前──」
「貓皮?」椿勃上尉截口道,目不轉睛地盯住那張一臉倦意的面孔。「您方才可是說,貓皮?」
「切莫一再重複那兩個字,」理察爵士道。「只要一想到它──」
「請注意,公子!我本人,也對貓皮背心很有興趣!您確定是在洛克斯罕碰見它的?」
「一件旅行至布里斯脫的貓皮背心,」理察爵士闔眼,夢囈般道。
「布里斯脫!他媽的,我從沒想到──我感謝您,理察爵士!我真的對您感激不盡!」椿勃上尉道,匆匆穿過甬道,疾赴客棧後的馬廄。
理察爵士目送他離去,一絲淡淡的甜蜜微笑掛在唇角。「這一端,姑且搞定,」他自語道。「我恐怕,咱們碰上的,是一位衝動莽撞的男士。妳應該上了一課,小鬼頭,不應過度信任陌生人。」
「我沒有!」潘妮道。「我只是──」
「我說的是他,」理察爵士道。「我隨意胡謅幾句,咱們這位輕信的老兄就忙跑去喚人備馬。咱們該用早膳了。」
「但是你為何必須把他支使到布里斯脫?」潘妮詢道。
「啊,我不願他留在這兒,」他應道,踱入包廂。
「我先前以為你想激怒他,和你打上一架。」
「我本意如此,但不幸他認出我來了。挺可惜的,我很樂意讓他大睡一覺。不過,我料想,結局若此,應較為理想,否則我還得將他綁成粽子,再藏匿起來,既多耗事費神,往後還衍生枝節。順便告訴妳:我今日上午不得不暫時離開妳一會子。」
「公子,請別再弔人胃口了!」潘妮求道。「你昨晚是否見到吉米‧鴉德?發生了什麼?」
「哦,不錯,我見著他了。真的,我不覺得發生過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他沒想謀殺你?」
「未曾如此驚險刺激,他只想取回項鍊。在他-呃-任務失利之後,咱們愉悅閑談片刻,隨後,他便悄然離去,正如同他悄然而來一般。」
「你意思是說,他越窗而來。嗯,我很高興你放他走了,因為我禁不住有點兒喜歡他。但請你告訴我,咱們後頭的路,該怎麼走?」
「咱們須令貝佛利消失,」理察爵士應道,一邊切著火腿。
「噢,那說話結巴的人!咱們又如何辦到呢?他聽來不像個好人,但我不以為咱們該用暴力讓他消失,對不對?」
「當然對。請容我安排一切,我會乾淨俐落,令他消聲匿跡。」
「好。那麼,還有項鍊的問題,」潘妮指出。「我覺得,旁的事兒還可以耽擱,項鍊就非儘速脫手不可。如果叫人發現它躺在你的衣袋裏,後果真不堪設想!」
「我同意。我已經設計好如何解套:這串項鍊屬於貝佛利的母親,我要他乖乖地還給她。」
潘妮放下刀叉。「那麼,一切都解釋清楚了!我昨晚就覺得那結巴的人和它有所牽扯,可惜你不肯多告訴我。我猜,應該是他雇吉米‧鴉德,和昨晚同他說話的人一齊劫走項鍊的?」她皺起眉頭。「我不願批評你的朋友,理察。但這個人的行為似乎極為不對──極為不端!」
「極度如此!」他附議道。
「卑鄙之至!」
「我想咱們可評為卑鄙之至。」
「哼,我料是如此。我現在終於明白了,阿米莉亞姑姑的話也有些道理。她說,社會上充滿凶險誘惑。」
理察爵士悲哀地搖搖頭。「唉!不幸言中!」
「還有那萬惡淵藪,」潘妮煞有介事地警道,「還有恣性縱慾和放僻邪侈,你是知道的。」
「在下省得。」
她重拾起刀叉。「可是卻好像刺激得緊哪,」她豔羨地道。
「我不願破壞妳的幻覺,但是我覺得有義務指出:偷竊自己母親的項鍊,並非上流人士慣為之事。」
「當然不是,這道理我懂!」潘妮傲然道。她接著求道:「你要同那說話結巴的人會面,我可不可以跟你同去?」
「不可以,」理察爵士斬釘絕鐵地道。
「我就知道你會那麼說。我要是男人就好了。」
「我仍然不會帶你同去。」
「那麼,你就是一個頂頂自私、執拗彆扭、和可惡萬分的人兒!」她痛快地怨責道。
「我料是如此,」理察爵士沈思道,憶起他胞姊的那一套評價。
潘妮的大眼睛,掠過理察爵士的面龐。剎時之間,她的眼神變得柔和起來,淡淡紅潮襲上她的面頰。她低頭盯視自己的餐盤,粗起喉嚨低聲道:「不對,你不是。你很和善,很體貼,而我,為我適才的任性致歉。」
理察爵士深深看她,似乎想說什麼,但她捷足先登,復輕快續道:「而且,當我告訴皮爾斯你這一路上如何照顧我的時候,相信我,他會比我還感謝你呢。」
「他會麼?」理察爵士道,語氣不挾帶一絲感情。「我恐怕我竟忘卻皮爾斯的存在了。」
第六章譯註
(一) 小拉徹爾 在其姓前加「小」字,以別於乃父。
(二) 外婆的牙齒 潘妮機靈精乖,立即想到童話故事「小紅帽」。
(三) 邦默先生 英國攝政期的時尚祭酒,見第一章譯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