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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翻譯小說連載--《無缺公子》第九章:見官
2014/01/07 06:38:59瀏覽1514|回應6|推薦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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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見官

 

  皮爾斯‧拉徹爾偷瞧一下懷錶,又四處張望數次,彷彿期待有人隱匿於樹叢中,這才怏怏離去,既鬆了一口氣,復懷帶滿腔困惑。理察爵士擺脫掉他,離開林中空地去找尋潘妮和那位無名女孩。他只看到潘妮一人坐在路旁,雙手齊整地疊置膝上,擺出一付模範學生般的精乖模樣。他頓住腳步,心中有數,橫她一眼,悠然問道:「貴友芳蹤何處?」
  「她兀自返回家去了,」潘妮答道。「我猜她可能等你回來等得不耐煩了。」
  「啊,必然如此!有無任何可能性,是姑娘建議她離去的?」
  「沒有,因為我不需要這麼做,是她自己急著想走。她說,她寧願自己原先根本就沒來到這林子裏。」
  「她是否透露她來此的原因?」
  「她沒有。我當然問過她,可她是個扭扭捏捏的糊塗東西,只懂得哭哭啼啼,說自己是個壞女孩。你知道我心裏怎麼想,理察?」
  「或許。」
  「哼,我認為她來林子裏私會男友。她看來就像那種類型的女孩,只要碰到一輪滿月當空,就禁不住羅曼蒂克起來了。要不然,一個黃花大閨女在這種時辰到樹林子來幹什麼?」
  「委實如此!」理察爵士同意道。「那麼,諒必妳毫不體恤這種愚行了?」
  「一點也不,」潘妮道。「事實上,我覺得她不但糊塗,還不守閨訓。」
  「姑娘責人何其太甚!」
  「聽你的口氣,我就知道你又在笑我。我猜你是想到我爬窗的時刻,可是我並沒爬窗去私會月下情人呀!花園幽會,私訂終身,這一套全是小說題材!」
  「均屬無稽之談,」理察爵士頷首道。「她是否透露情人的名字?」
  「她沒有,但是她自願告訴我她叫莉蒂亞‧杜白尼,而且話才剛出口,她又發起一陣神經,哭哭啼啼地說她心不在焉,又後悔她自己告訴我了。真受不了!我真高興她決定不等你,自行回家。」
  「是啊。我方才得到的印象也是二位姑娘彼此不甚投契,不過,我想這也是題外話。她看來不像是能夠守口如瓶的女孩。」
  「唔,我不知道,」潘妮沈吟道。「今晚,赴約幽會,她不幸經歷極大驚嚇,我比較相信她一句話也不敢洩露。我剛才一直在思考這件事,她的情人必定是雙親所不中意的人選。」
  「那,」理察爵士道,「似乎符合邏輯。」
  「因此,她日後對林中所見隻字不提,我更不會奇怪。對了,是那說話結巴的男人?」
  「不錯。杜白尼小姐先前見他一動也不動,是因為他死了。」
  奎德小姐聽了相當鎮靜。「嗯。如果他死了,我可以告訴你是誰下的毒手。那女孩又重複了一遍事情的經過,依她描述,無疑就是椿勃上尉。他為了搶奪項鍊而殺死他的!」
  「可佩的推理!」理察爵士道。
  「顯而易見罷了。現在仔細一想,這種結局或許落了個皆大歡喜--噢!當然除了那說話結巴的人以外。我很遺憾他要死掉,可是你不能否認他不是個好人。況且,我還知道他在威脅你,所以我才暗中尾隨你赴約。如今,咱們可以宣佈擺脫了整個項鍊風波!」
  「我怕沒那麼簡單。妳不要以為我不感念妳的英勇豪舉,但是我寧可妳此刻在床上安寢,潘妮。」
  「我懂,可是我覺得你蠻不講理,」潘妮駁道。「你似乎想把所有的探險都留給自己獨享!」
  「我了解妳的感受,」理察爵士道,「但是請容我指出,妳自身的處境有那麼些許的--讓咱們說,『不尋常』?咱們一直努力不吸引外人的注意,所以才選擇那可厭的客驛。全世界上,我最想避免發生的事便是妳遭法庭傳喚,必須出庭作證。如果杜白尼小姐能夠三緘其口,不提今夜,妳或可倖以身免。但是告訴妳實話,我對杜白尼小姐毫無信心。」
  「噢!」潘妮道,咀嚼這番話。「你認為如果他們發現我喬裝改扮,情況就更複雜了。或許,咱們最好現在離開昆查登?」
  「走不得,那才糟糕。咱們如今已深陷於探險情節之內,身不由己。我當務之急是即刻通報本地治安執事,告訴他我在雜樹林發現一具屍體。由於妳已和杜白尼小姐碰過面,而她的緘默姑且列為不定數,我必須提到妳今夜恰好陪同我到林中散步,我只盼妳的角色在這段故事當中不致特別突出。順便一提,小鬼頭,我想妳最好搖身變成我的表弟--十分遠房的表弟。」
  「啊!」奎德小姐得意地應道,「回到我想出的情節?」
  「是妳想出的情節。」。
  「好。我必須說,我好高興你不願逃走,」她坦言道。「你不能想像我多麼珍惜這一切!我敢說你也許感覺不一樣。但是請你了解,直到目前為止,我的生活一直很單調無聊!而且,理察,讓我告訴你另外一件事:我當然很想找到皮爾斯,不過,我想,直到這段探險告一段落之前,咱們最好先別通知他。」
  他默然半晌,終於問道:「妳急著想見皮爾斯?」
  「我當然想。唉,這豈不是咱們來昆查登的目的?」
  「誠然,我忘了。我估計妳明天上午就可見到皮爾斯。」
  她從路邊大石站起。「我明天會見到他?但是你怎麼知道?」
  「我應先說:我適才有幸與他見面。」。
  「皮爾斯?」她嚷道。「這裏?林子裏?」
  「還有貝佛利‧布蘭頓的屍體作見證。」
  「難怪我剛才以為自己隱約聽到說話的聲音!但是他為什麼來這裏?而且,為什麼你不立刻帶他來見我?」
  理察爵士思索片刻,徐徐答道:「妳應了解:我那時以為杜白尼小姐仍同妳在一起。」
  「噢,我懂!」潘妮天真地道。「是的,是的,你的顧慮有道理!咱們這段探險經歷,不需要她插上一腳。你有沒有對皮爾斯提到我?」
  「時間與地點,兩不相宜,」理察爵士解釋道。「我命他明早到『喬治』見我,並且絕對別洩露他今晚曾涉足命案現場。」
  「他到『喬治』看到我,一定會大吃一驚!」潘妮歡聲道。
  「不錯,」理察爵士道。「我想他定會--大吃一驚。」
  她蹦蹦跳跳地與他並肩而行,朝客棧方向走去。「我好高興你沒告訴他!我猜他是到林子裏找那結巴的人?我不能想像他怎麼會有那麼討人厭的朋友!」
  理察爵士活了廿九歲,很少發現自己不知所措,現在,卻不知如何對這位純真的小朋友傳達自己內心的懷疑。顯然,她缺乏滄海桑田、昨是今非的歷練,沒考慮到童年玩伴會成長,過去的感情會轉變。她心中牢牢抓住五年前的婚約,不懷疑兒昔的童言戲語並非海枯石爛、此情不渝。她對孩提時代的專注執著,使她心目中認定非皮爾斯‧拉徹爾不嫁,也因而純真無邪地坦率接受理察爵士的陪伴與友誼。理察爵士腦中掠過一絲念頭,想警告她,但旋即作罷:讓皮爾斯自己去解釋好了。他只能期盼:過了多年,再度面對童年玩伴之際,潘妮能夠自己發現那玩伴已然消逝無影,並且連她自己也都有所改變了。

  他們一起回到「喬治」。理察爵士對潘妮點頭示意,她乖乖聽話上樓去歇息。理察爵士拉鈴喚人,一名睡眼惺忪的僕役應鈴而至。理察爵士問他本地執法長官是誰,他答說賈斯伯‧拉徹爾爵士是現任的治安執事,但是爵士如今有要事出遠門,此刻並不在鎮上。他不知尚有其他什麼人負責,理察爵士遂命他將店東喚來。在等待店東的當兒,他坐下開始振筆疾書一張短箋。
  店東進來時,理察爵士已在撣除信紙上的吸墨砂。他將信紙摺妥,封上蠟緘。店東告訴他,惠橋鎮的約翰‧菲利浦是離此最近的代理執事,他便將執事的稱謂書寫在字條正面。他一面書寫,一面用他一貫的平靜口吻道:「麻煩你即刻派人將信箋送致菲利浦先生。」
  「今晚,公子?」
  「今晚。我估計菲利浦先生應該會隨同貴店信差前來客棧。如果他要求見我,請將他延至這間包廂。啊,店東!」
  「公子?」
  「一盆蘭姆潘趣酒(註一)--我自己來調。」
  「是,公子!馬上來,公子!」店東道,暗中吐了一口氣,畢竟第二道命令簡單易辦。
  他徘徊片刻,鼓足勇氣,想問這位高雅倫敦紳士為何漏夜火速召喚治安執事。理察爵士舉起單眼鏡,店東急忙恭身退下。侍者本欲尾隨店東退出,但被理察爵士伸出的一根手指止住。
  「請稍待片刻!你今晚遞來的字條是誰交給你的?」
  「是詹姆,公子--酒保詹姆。先前,咖啡間有位客人要一品脫布根地酒,俺--我到酒吧的時候,是詹姆交給我的。那字條本來掉在地上,還是椿勃上尉發現它的。公子,我猜它被擠落到地上,因為酒吧那時候滿滿都是人,很亂,把詹姆忙得暈頭轉向。」
  「謝謝你,」理察爵士道,「沒有別的了。」
  侍者一肚子狐疑離去,而在理察爵士這邊呢,卻覺得自己腹中疑團已然完全解開。他又坐下,靜靜等待店東送來調製潘趣酒的材料。

  菲利浦先生的居處距離昆查登有五哩,大概有好一段光景,街道上才傳來達達的馬蹄聲。他被帶至包廂時,理察爵士正將檸檬擠入潘趣酒盆內。他迅快一抬眼道:「啊,您好。菲利浦先生,對吧?」
  菲利浦先生乃是一位灰髮凸腹的中年紳士。他神情困蹙,彷彿乍從熱被窩裏被揪出來。
  「您的僕人,公子!我有幸親謁理察‧溫翰爵士尊顏?」
  「榮幸,先生,應屬於在下,」理察爵士心不在焉地道,全神貫注在潘趣酒上。
  「公子!」菲利浦先生道,「您的信箋出人意表--我必須說,其內容令人震驚。如您所見,我刻不容緩,漏夜飛馬來此展開調查工作!」
  「辛苦您了,」理察爵士道。「在下料得,您會要先去犯罪現場,因而不妨先告知您方向,不過,本地員警應對地理環境十分熟悉。菲利浦先生,順著客棧前道路,行至盡頭不遠,有片雜樹林子。貝佛利--他的屍體就躺在林中空地。」
  「您難道說,信中一切屬實?」治安執事質疑道。
  「句句皆真。唉,您以為在下深夜傳您前來,僅為兒戲?潘趣酒,您嗜習一只檸檬,抑或二只來擠汁?」
  菲利浦先生自進門後,雙眼一直悻悻地盯住理察爵士調配潘趣酒,此時不假思索地應道:「一個!一個就夠了!」
  「我相信您的判斷,」理察爵士道。
  「您包涵,公子。我必須詢問您命案方面的問題,」菲利浦先生定一定神,復道。
  「請問,先生,請儘管問。您要現在問,還是等處理過屍體後才問?」
  「我應先赴凶案現場調查,」菲利浦宣稱。
  「很好!」理察爵士道。「潘趣酒在您回來時火候剛好,正可給您提提神。」
  境內出了謀殺案,這位京城大少竟如此掉以輕心,令菲利浦先生心中大大不以為然。不過,英國暮夏入夜料峭,調查屍體又非賞心樂事,能夠期望辦完事回來喝到熱騰騰的蘭姆潘趣酒,菲利浦先生決定暫緩他內心對紈褲子弟的疵議。半個小時過後,他返回客棧,自覺受了風寒,因為其時已過午夜,他忘了穿上長衣再出去。理察爵士早已命人在包廂壁爐生起一盆火,此時正手持長柄杓攪拌桌上的潘趣酒,滿室瀰漫著酒香與溫馨。菲利浦先生摩擦凍涼的雙手,禁不住喜呼一聲:「哈!」
  理察爵士抬起頭來微微一笑。他的微笑征服過許多顆心,菲利浦先生亦不例外。
  「妙!妙!妙!我不否認這酒香讓人垂涎三尺,理察爵士!還升了一盆火!相信我,我真感謝您顧慮周全!一入夜就變冷,冷的打哆嗦!公子,這不是趟好差事!真是趟苦差事!」
  理察爵士將熱騰騰的潘趣酒舀入兩只酒盅,隨手遞給治安執事一盅。「拉張椅子,靠近火,菲利浦先生。如您所見,林子裏的,並不是樁好事。我應該先告訴您,我與死者之家族交情匪淺。」
  菲利浦先生從衣袋裏掏出理察爵士的短箋。「是的,是的,我先前也如此想,否則您在信中也不會對死者指名道姓,原來您早就認得他。一點兒也不錯!或許,您是與他結伴出遊?」
  「不是,」理察爵士道,在壁爐對面的椅子坐下。「他暫住附近一名友人家中。朋友的姓氏,我想,是拉徹爾。」
  「是這樣呀!事情變得愈來愈--但請繼續說,公子!那麼,你們並非同路而來?」
  「不錯,沒那回事。我本人因私務來西英格蘭;我想,家務瑣事,應有辱清聽。」
  「不錯!不錯!家務瑣事呀。是的,請繼續,公子!您如何又發現布蘭頓先生的屍體?」
  「哦,純屬巧合!或許,我從頭道來,較有頭緒。」
  「當然!是的!請打開頭說起,公子!您這潘趣酒,我必須直言,可真不同凡響。」
  「一般人認為我對調製潘趣還懂點門道,」理察爵士一躬身道。「那麼,話說從頭!菲利浦先生,您想必耳聞過布蘭頓鑽石?」
  治安執事目瞪口呆,顯然從未聽過。「鑽石?真的,我恐怕--不,我必須直言我從未聽過布蘭頓鑽石。」
  「那麼,讓我進一步說明:那些鑽石被珠寶師匠鑲成一串名項鍊,我想,稱它價值連城亦不為過。」
  「哎呀,傳家之寶!是的,是的,但有何關聯--」
  「我護送一名年輕親戚去布里斯脫,途中馬車發生事故,不得不在洛克斯浩鄰近一家小客店過夜。在客店中,我遇著一名似乎--但是我不清楚這類情事--不正派的人物。此人品行如何的不端,我直到次日上午一位保安街探員抵達後才有所發現。」
  「天啊,公子!這是最--但是我打斷您的話頭了!」
  「不妨事,」理察爵士溫顏道。「我離店之際,探員正在盤問那位仁兄。直至我小表弟和我上路之後,我才在自己衣袋內發現一只錢包,打開一觀,裏面赫然竟藏著布蘭頓項鍊。」
  治安執事猝然坐直身軀。「您讓我大吃一驚,公子!您說的是真的?您在口袋裏發現項鍊?真的,我不知說什麼才好!」
  「不錯,」理察爵士頷首道,起身為客人斟滿酒盅。「在下自己當時亦驚異萬分。不過,過了好一陣子,才逐漸揣摩出事情的來龍去脈。」
  「難怪!難怪!誠然人情之常!您認出項鍊?」
  「是的,」理察爵士道,回到自己的座位。「我當下認出項鍊,但是--真的,我怪自己遲鈍--卻未能立即聯想到我們在洛克斯浩附近邂逅的那位仁兄。我那時的當務之急,並非絞盡腦汁去鑽研項鍊如何落入我手,而是如何火速將它歸還給薩爾爵爺。我內心可以想像薩爾夫人失寶後的惶急!啊--她是那種情感纖弱的貴夫人,您了解!」
  治安執事猛點其頭,說他理會得。熊熊爐火與潘趣酒賦予整座包廂一種溫暖華麗的氣氛,令他有種飄飄然之感,彷彿自己穿梭於達官貴人的社交圈內。
  「很幸運地,--或許鑑於日後的發展,我應說不幸地,」理察爵士續道,「我想起貝佛利‧布蘭頓--我應該一提:他是薩爾爵爺的二公子--在此地訪友。我即刻來到這家客棧,並僥倖立刻連絡上貝佛利,約他在鎮外見面,好不容易將項鍊交到他手中。」
  治安執事放下酒盅。「您把項鍊交給他?他知不知道項鍊遭竊?」
  「絲毫不知。他和我同樣驚訝,滿口答應即刻回倫敦見他父親。我那時還對事情的發展沾沾自喜--您曉得,薩爾這人視花邊醜聞如蛇蝎,最厭惡失竊後的風言風語,以及報官查案等繁瑣細節。」
  「公子!」菲利浦先生道,「您意謂:這可憐的年輕人是為了項鍊而遇害?」
  「那,」理察爵士道,「恐為不爭之事實。」
  「但這真聳人聽聞!天呀,公子,我簡直目瞪口呆!--什麼--何人會知道他擁有項鍊?」
  「我應該說是無人知曉,但仔細一想,我猜測先栽贓的人很可能暗中綴著我,追到此地,好抽冷子奪回項鍊。」
  「不錯,很不錯!有人跟蹤您!不過,您在昆查登,有沒有再度碰見那位仁兄?」
  「您認為他會-呃-讓我再看見他?」理察爵士詢道,避免正面作答。
  「不,不會,他當然不會!但是咱們一定會好好調查這一點!」
  「是的,」理察爵士同意道,晃動絲帶尾端的單眼鏡沈思著。「我覺得,您或許可以掌握一條有力的線索,調查本客棧一名自稱椿勃上尉、衣著俗麗的客人--尤其是他突然不告而別之事,菲利浦先生。」
  「唉,公子!這愈來愈--請問您,您為何認為這名客人涉案?」
  「嗯,」理察爵士緩緩道,「我曾經無意談到背心,他就快馬加鞭,追向布里斯脫。」
  治安執事眨了眨眼,朝手中半滿的酒盅投射控訴的一眼。不過,理察爵士的下一席話驅散了他對蘭姆潘趣酒影響他辦案腦力的疑慮。
  「在洛克斯浩附近小客店邂逅的那位仁兄,當時身穿一件醒目的貓皮背心。我無心提到有人現今還穿貓皮背心,上尉竟然緊抓住這話題不放。他追問我穿貓皮背心的男子朝何方而去,我答道似為布里斯脫,他就轉身離開客棧-呃-極似十萬火急般地啣尾追去。」
  「我懂了!是的,是的,我懂了!一名共犯!」
  「在下個人的看法,」理察爵士道,「是一名被-呃-黑吃黑的共犯。」
  治安執事大為動容。「不錯!我全看出來了!上帝!真是齷齪不堪之事!我從未處理過--但是您說椿勃上尉去布里斯脫了,公子?」
  「他是去了,但是,菲利浦先生,我後來聽人說他今晚六點鐘又返回客棧。啊!我看我應該說『昨晚』,」他補道,目光觸及壁爐台上的時鐘。
  菲利浦先生深吸了一口氣。「您這一夕話,理察爵士,顯示--實在令人--我說實話,我從未想到--但是殺人劫財!您目睹一切,公子?」
  「在下僅發現布蘭頓的屍身,」理察爵士糾正道。
  「您怎麼會發現它的,公子?您懷疑他會遇害?您--」
  「沒那回事。入夜後,暑氣仍存,我這城市人步出客棧,享受月下漫步的情趣。我信步所之,竟到了樹林子裏,赫然發現故友遇難。直到命案發生之後,我才耗盡心思將蛛絲馬跡的-呃-證據拼湊起來。」
  菲利浦先生隱約意識到「巧合」在理察爵士的敘述中扮演了似乎過份重要的角色,但是他了解自己一口氣喝下太多潘趣酒,判斷力也許要打個折扣。他謹慎地道:「公子,您透露的一切似乎--簡言之,似乎需要驗證。不錯,應該如此!應該經過小心的求證!我必須懇求您別離開本區,直到我有時間--我懇求您切莫誤會我!我向您保證,您一點也沒被懷--」
  「我親愛的執事,在下不會誤會您,也無意離開客棧,」理察爵士安慰他道。「在下了解,迄今而止,您僅有區區一面之辭自稱為理察‧溫翰本人。」
  「噢,至於那個,我相信--我沒懷疑--這只是例行公事!我知道,您一定能體諒我的立場!」
  「絲毫無傷!」理察爵士道。「在下能效勞之處,請切勿躑躅。我深信不疑您見過世面,在處理案情關節之際,亦能兼顧權變慎微之道。」
  菲利浦先生聽後,不禁挺胸吸腹,受寵若驚。他曾逗留倫敦三週之久,爾今事隔多年,像「公子」溫翰這等風流人物居然還能嗅察出他三週京城洗禮的餘氣。他莊嚴地站起,小心翼翼地將玻璃酒盅擱回桌面,道:「感謝您一切的招待!明日,我會再來麻煩您--不,該說是今天了!全盤案情,我自會細細考量。駭人聽聞!我想咱們可以說!這真是駭人聽聞的案件!」
  理察爵士表示認同他的看法,雙方復寒暄客套一番,菲利浦先生遂告別而去。理察爵士熄滅燭火,上樓就寢,對今晚的結果尚稱滿意。

  清晨時分,潘妮第一個下來。天氣晴朗,她對自打的領結十分得意,步伐輕快,打算出外觀察這一天的天氣。理察爵士沒有早起的習慣,把早餐訂在九點鐘,此時尚不到八點。一名女傭正忙著清掃包廂地板,一名侍者正無精打采地在咖啡間鋪換乾淨的桌巾。潘妮途經前廳的時候,店東正在和一名陌生男士講話,回頭瞧見她,喊道:「就是這位小少爺,大人!」
  菲利浦先生面臨轄區發生如此終身難見的重大案件,前一夜或許貪飲了幾盅蘭姆潘趣酒,但他畢竟是一位熱心公務的紳士。幾個鐘點的睡眠給他帶來「宿醉」型頭疼,他卻並沒有偷懶賴床,忙忙起身騎馬奔至昆查登繼續調查命案。潘妮一被店東叫住,他即趨近潘妮,禮貌地問候她早安。她忙忙還禮,心裏暗自期盼理察爵士能在此刻步下樓來。菲利浦先生採用一付儼儼然長者的口吻,問她是不是理察爵士的表弟,她點頭稱是,同時也祈禱這位治安執事別繼續追問她的名字。
  他沒問。他詢道:「當理察爵士發現屍體之際,你在他身旁,是不是,年輕人?」
  「嗯,並不完全對,」潘妮道。
  「哦?此話怎講?」
  「我和他在一起,但是也不算在一起,」潘妮解釋道,大眼中的誠意驅散了話語的孟浪。「我從沒見到屍體。」
  「沒有?告訴我事實經過。你知道你用不著驚慌!如果你和令表兄一齊出外散步,怎麼後來又分開了?」
  「呃,先生,林子裏有一隻貓頭鷹,」潘妮面不紅氣不喘地悄聲道。
  「胡來,胡來!什麼貓頭鷹?」
  「不錯,我表兄也這麼講。」
  「講什麼?」
  「『胡來,胡來!』他對賞鳥一點兒興趣也沒有。」
  「啊,我懂你的意思了!你還收集鳥蛋,嘿嘿!喜歡這一套,對不對?」
  「對呀,我還喜歡靜靜地觀賞它們。」
  菲利浦先生報以容忍的微笑。他奇怪這名纖瘦少年到底有幾歲,暗自感到那麼一點遺憾--這個男孩子怎麼帶著一點娘娘腔。他自己是在鄉間長大的,依稀憶及自己去林中賞鳥的童年。「是的,是的,我了解。你和表兄分開,自行前去尋找那隻咕咕叫的貓頭鷹。唉,我年輕時也做過同樣的事!因此之故,令表兄到達林中空地時,你其實身在別處?」
  「是的,但是他折回時咱們又在一起了,他當然立刻告訴我這件不幸的事。」
  「我相信他告訴過你了。但是,我的孩子,傳聞之言算不上是法庭證辭,」菲利浦先生道,點頭令她退下。
  潘妮朝門口走去,心中暗自慶幸自己竟然應付得十分冷靜得體。店東追上她,交給她一封緘封的信。「小人年紀愈大愈沒記性了!對不住,小少爺。不到一個鐘點以前,有個丫頭托咱們轉交給您。至少,她說是交給姓溫翰的小少爺。少爺,交給您沒錯吧?」
  潘妮接過信,滿腹狐疑。「丫頭?」她重複道。
  「少爺,是在杜白尼少校家幫傭的女孩。」
  「噢!」潘妮道。「嗯,很好。多謝你!」
  她踏上客棧前街道,忖度寄信人的身份:信箋的稱銜是不成章法的「溫翰少爺閣下」,字體是那種稚拙圓嫩的女學生字體。她揭破蠟封,將單張信箋攤開。信開頭這麼規規矩矩地寫著:

  「親愛的少爺閣下:
  昨夜您結識的『苦命人』如今『危在蛋夕』,祈盼您今晨八點鐘準時到路旁小果園一晤,因為性命悠關,非和您『私談』不可。務必赴約。
               感激您的僕人莉蒂亞‧杜白尼上

  杜白尼小姐顯然在心情激動萬分之際寫就這封信。出於好奇心理,潘妮向一名麵包店學徒探問杜白尼少校居處,動身沿著一條泥土路尋去。
  她到達約會地點的時刻已經有八點半了,杜白尼小姐正焦急地來回踱步。一條高樹籬把住宅完全隱匿於果園之後,又有一條矮石牆將果園和泥土路分隔開來。潘妮輕巧地翻上矮牆,當下捱到一聲斥責:「噢,你遲到了老半天!我已經等了幾世紀長了!」
  「哼,我很遺憾我遲到了,可是我一看到信就即刻過來了,」潘妮道,矯捷地自矮牆躍入果園內。「妳為何想見我?」
  杜白尼小姐絞著雙手,語聲淒切地道:「什麼事都一塌胡塗。我快發狂了!我不知如何是好!」
  這些淒苦無助之辭,似乎無法激起潘妮的憐香惜玉之心,她反而開始上下打量杜白尼小姐。
  她是一個姿容嬌美的女孩子,年齡與潘妮相若,但個頭較矮些,體型也較豐滿些。她有一頭豐盛的栗色鬈髮條兒,一對小鹿般易驚的褐色大眼睛,和一張柔嫩的櫻桃小嘴。她身穿細棉高腰衣裙,腳踝的裙裾打著縐褶,每一褶角都點綴著翩翩舞動的粉藍色蝴蝶結。她抬起一雙楚楚可憐的動人大眼睛,細聲細氣地對潘妮道:「我能信任你嗎?」
  奎德小姐是位不假辭藻的率真女性,未能立即報之以慇懃體貼的騎士精神,反倒滿懷戒意地應道:「呃,也許妳可以信任我,但要視妳的要求而定。」
  片刻之間,杜白尼小姐不知如何接口,但旋即柔聲呻吟一聲,續道:「我煩惱透頂!我是個小傻瓜!」
  潘妮並沒有困難相信她這一點。她道:「嗯,別只知道站在那裏絞著雙手,咱們到樹底下坐著談。」
  莉蒂亞似乎不願意過去。「地上會不會潮濕?」
  「不,當然不會!況且,就算潮濕,又當如何?」
  「噢,草皮會弄髒我的裙子!」
  「以我看來,」潘妮不容情地道,「如果妳還在擔心妳的裙子,妳不可能『危在蛋夕』。」
  「啊,我的確是這樣!」莉蒂亞道,在草地上坐定,小手緊握胸前。「我不知道你會怎麼說,用怎樣的眼光來看我!我當時一定瘋了!一切都是因為昨晚你對我很慈善,所以我認定可以信賴你!」
「我相信妳可以信賴我,」潘妮道。「但是我求妳別再繞圈子說話。我還沒吃早點,而且--」
  「如果我早知道你這麼缺乏同情心,我絕對、絕對不會寫信請你來!」莉蒂亞顫聲呼道。
  「哼,妳要我如何發揮同情心,當妳只在這裏絞手呻吟,說上一堆子不關痛癢的話?」潘妮理智地向她解釋道。「妳從頭開始說!」
  杜白尼小姐垂下粉頸。「我是人世間最苦命的人了!」她宣稱。「我已經和家父所死命反對的男孩子私訂了終身。」
  「是啊,我早就這麼想。我猜,妳昨晚去林子裏,就是為了和他見面?」
  「唉!不錯。但是請別馬上就看輕我;他人品出眾--他--」
  「如果他人品那麼出眾,」潘妮截口道,「令尊為何反對他?」
  「全是世間邪惡的偏見作祟!」莉蒂亞悲嘆道。「咱們的父親爭執過,從此就不相往來了。」
  「噢!他們為什麼起爭執?」
  「為了一小塊土地,」莉蒂亞淒聲道。
  「聽起來很幼稚。」
  「是很幼稚,可是他們卻萬分認真,害得咱們小輩受苦,他們也不管!咱們不得不私下幽會,實在出於萬不得已。我必須強調一點:我未婚夫集榮譽禮教於一身!他最厭惡偷偷摸摸,也不喜歡做出不夠光明正大的舉動,但是咱們又有什麼選擇呢?咱們彼此深愛著對方!」
  「那麼,你們為什麼不私奔?」潘妮務實地指出道。
  小鹿受驚般的褐色大眼驀然瞠視著她。「私奔到哪兒去?」
  「當然到蘇格蘭格列納坪。」
  「噢,我做不出來!你想想,那會引起天大的醜聞!」
  「我應該想的,是你們應該有點膽量。不過,有人天生就缺乏骨氣,那也是沒法子的事。」
  「你是我所見過最最粗魯的男孩子!」莉蒂亞憤然喊道。「我現在鄭重聲明:我希望我沒喚你前來!」
  「那也是我的希望,因為你們的故事聽來幼稚可笑,況且又和我毫不相干,」潘妮坦然道。「噢,拜托別又開始展開眼淚攻勢了!好吧,好吧,我向妳道歉,我不是故意刺激妳!不過,妳究竟找我有什麼事?」
  「因為即使你粗野無禮,心硬如鐵,我覺得你和別的男孩子不同。我覺得你會了解我的處境,不會乘機佔我的便宜。」
  潘妮驀地輕輕頑皮一笑。「我不會那樣,絕對不會!嗐,天哪,我肚子好餓!麻煩妳直截了當點,告訴我妳找我來的原因!」
  杜白尼小姐用一條薄薄的小手絹輕拭一下眼角。「昨天晚上,我心神錯亂,幾乎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當我跑回家時,最最恐怖的事情發生了!爹爹瞧見我!噢,少爺,他罵我出去私會皮--出去見我的未婚夫,而且命我即刻整裝去巴斯溫泉,要把我送去奧古絲塔姑婆家裏。她是個最最頑固討厭的老太婆!成天只知道玩雙陸棋(註二),監視我,和搞些任何無聊到極點的消遣!少爺,我當時是無計可施!真的,我沒想到後果就脫口而出了!」
  「妳說了什麼?」潘妮問道,雖失去耐心,但仍按捺住性子。
  杜白尼小姐又再度垂下粉頸。「說我出去不--不是會見『他』,而是去見另一個人。我對他說,爹爹上回為了治療他所謂的『迷戀』,將我放逐到巴斯的奧古絲塔姑婆家,我在巴斯那裏碰見一個人。我說,我一直一有機會就跑出去和他幽-幽會。我這麼說,是因為我覺得這樣一來,爹爹就再也不會送我去巴斯了;並且,為了阻止我再與你見面,他甚至也許會開始考慮讓那『真正的人』做他的乘龍快婿。」
  「噢!」潘妮疑惑地應道。「他會嗎?」
  「沒有哪!他說他不相信我。」
  「哼,我必須承認我一點兒也不奇怪。」
  「是呀,但是到後來,他終於相信我了。可是,我現在卻後悔編出這一套謊言。他那時問我,如果有『另一個人』,他是何人?」
  「妳早該設想到這一點,因為他必然會問這個問題。如果妳答不上來,那時,妳一定更像個小傻瓜。」
  「可是我答出來了!」杜白尼小姐羞不可抑地悄聲道。
  「妳怎麼可能答出來呢?根本沒有另一個人存在!」
  「我說,那個人就是你!」杜白尼小姐絕望地喊道。


第九章譯註

(一) 蘭姆潘趣酒  潘趣在此乃一種熱飲,以烈酒或淡酒混合水、果汁、和諸般香料調製而成,依所選擇之酒類、果汁、或香料之別,潘趣可任意變化多端。蘭姆原為加勒比海海盜所嗜飲,由甘蔗渣釀造而成,後來傳入英國境內。理察爵士選擇酒精成份高之蘭姆來調製潘趣,想必別具用心。
(二) 雙陸棋  由兩人玩的棋盤戲,發明於古印度,據傳古巴比倫、希臘、羅馬均有人玩此棋戲。在攝政英國,老太太們尤愛以此消遣。


*《無缺公子》譯序及章目       *《無缺公子》第一章:逼婚     *《無缺公子》第二章:邂逅     

*《無缺公子》第三章:失蹤    *《無缺公子》第四章:客驛     *《無缺公子》第五章:項鍊     

*《無缺公子》第六章:驅賊    *《無缺公子》第七章:退姑     *《無缺公子》第八章:命案    

*《無缺公子》第九章:見官    *《無缺公子》第十章:戀人     *《無缺公子》第十一章:重逢 

*《無缺公子》第十二章:慕情  *《無缺公子》第十三章:出奔  *《無缺公子》第十四章:無缺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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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10409781
 引用者清單(1)  
2014/01/09 05:34 【小肉球的部落格】 長篇翻譯小說連載--《無缺公子》第十章:戀人

 回應文章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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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0 20:25

看到這文又出現了,那另一本也快再次出現了?

一樓的酒和這文中的酒和酒吧,也得寫篇專文介紹。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3-21 04:50 回覆:
要低調.  俺悄悄再貼出來的.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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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05:24
二樓留連結是想到上次小肉球說本書要畫行程路缐,我驢的畫不出一個東西,看到這篇文章介紹現在的人文課程的科技使用,我想這個課一定很有趣,以後有網上版,可以看看教些什麼東東。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1-08 06:35 回覆:

咱們哪畫得出來?!  AL 還在想這事啊. 

方法, 俺是知道的:

(1) 去圖書館找從倫敦至布里斯脫路線詳圖, 裡頭就有小地名了.

(2) 掃描它.

(3) 要找電腦繪圖高手修改掃描圖片, 除去與本書無關地名, 留下書中出現地名.

Voila!  但咱們做不到啦!


莎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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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09:41
愈來愈精彩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1-08 03:50 回覆:

情節很緊湊.

今天沒時間PO, 因為俺發現標點符號及格式及打字亂七八糟, 校一章須一個小時咧.


瑩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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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09:21

什麼動機讓您想翻譯一這本小說?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1-08 03:47 回覆:

這是十多年前譯的, 只因為喜歡這位作者.  回台灣的頭一年沒出去工作, 在 "認識台灣", 中文不好, 幾乎忘光光, 不騙您, 俺連中國歷史朝代都搞不清楚了, 清朝最近, 明朝OK, 明朝以上莫宰羊, 五胡亂華嗎?  於是找了這本書來譯, 一天規定譯兩頁, 剛開始苦不堪言, 每個英文字不用查字典都知道意思, 卻想不到中文字! 

如今回想, 很佩服俺那時候的毅力.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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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07:51

How the Humanities Compute in the Classroomhttp://chronicle.com/article/How-the-Humanities-Compute-in/143809/  new class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1-08 03:40 回覆:
?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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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07:34
蘭姆潘趣酒(http://www.yummly.com/recipes/lime-alcohol-punch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4-01-08 06:36 回覆:

英國人常喝, 分冰的和熱的, 視季節而定, 叫 rum p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