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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10:45:46瀏覽3016|回應16|推薦30 | |
胡忠信先生以媒體工作者自居,更把記者的工作視為公平正義的守護者,為了揭弊,他在年代新聞「新聞追追追」節目上提出「X先生」,指稱牽涉林益世涉貪案中的黨政高層。這幾天在「新聞追追追」節目,未見胡忠信先生拿出他的「終極武器」,也沒有看到他自稱的「原件」,胡先生甚至以曝光公開「原件」,作為防制被告的阻卻手段。看到胡忠信先生如此操弄爆料情節,雖然高潮迭起,但是林案牽涉國家公益,已屬全民關心矚目的重大司法案件,為了全民公共利益,以及協助特偵組偵辦林案,我們應該一起來告發胡忠信先生。 為何要告發胡忠信先生?因為胡忠信自稱握有證據、資料,可以證明黨政高層涉入林益世涉貪案件,他自稱這是「長崎原爆」、「車諾比加福島核災,會讓馬政權變廢墟」(參照 胡忠信再講「核災」 沒拿出終極武器 | 名嘴爆料X先生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可見胡忠信自稱的「原件」、「終極武器」(參照蘋果日報電子報20120711深喉嚨提供「原件」 胡忠信:告我就公佈),已經明顯涉「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按刑法第 165 條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 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我們可以合理懷疑也可以十分擔心,胡忠信先生握有的「原件」、「終極武器」,將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可能。因此,大家可以考慮向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告發,首長信箱可以線上告發、檢舉,請最高檢特偵組參考各新聞媒體相關報導,盡快以關係人身分傳喚胡忠信先生到署說明何謂「原件」、「終極武器」,再由特偵組檢視胡忠信自稱的「原件」、「終極武器」,看看是否為林益世涉貪案件的相關證據。 若要告發胡忠信,以下提供簡式內容以供利用: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公鑒: 檢舉人依據蘋果日報電子報於101年7月11日22時36分餘,在網站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 /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0711/131889 張貼名為「深喉嚨提供『原件』 胡忠信:告我就公佈」之新聞報導一篇、聯合電子報於101年7月12日8時44分餘,在網站網址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219692.shtml 張貼名為「胡忠信再講『核災』 沒拿出終極武器」之新聞報導一篇、自由時報電子報於101年7月12日,在網站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12/today-fo7-4.htm 張貼名為「胡忠信:有所本 敢告就公佈」之新聞報導一篇、中國時報電子報於101年7月11日1時1分餘,在網站網址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514/112012071100081.html 張貼名為「胡忠信:馬政權今起『長崎原爆』」新聞報導一篇,據上四篇新聞報導內容,可合理懷疑胡忠信先生疑似掌握關係林益世涉貪案件之相關事證、資料,檢舉人認有證據滅失、隱匿、變造或偽造之可能性,建請 貴署特別偵查組依刑法第165條查辦胡忠信先生是否涉有犯罪嫌疑,並且將胡忠信先生自稱之「原件」、「終極武器」,依法進行保全證據與調查之。 林益世涉貪案件有無黨政高層涉入?我們等著看特偵組如何從胡忠信先生獲得相關事證與資料,胡先生不需要等吳敦義副總統提出告訴,因為胡先生的爆料言行已有違法嫌疑,建議大家一起告發或檢舉胡忠信先生,相信特偵組介入調查後,即可證明究竟是名嘴隨便亂說,還是「X先生」已有線索可稽。這場戲如何演,我們繼續看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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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