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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6/29 16:14:33瀏覽2320|回應26|推薦16 | |
特偵組能否撇除辦綠不辦藍的「罵名」?端看「地勇案」如何公平偵查、偵查過程如何確實依法執行。綠營要求馬總統對此案表示意見甚至指示檢警調偵辦,此一建議不是無知就是陷害馬總統。先前檢察機關的公信力常因政治干預和介入,迭遭諸多批評和攻訐,如果馬總統還傻傻公開表示「偵辦意見或指示」,這真的對號入座、自證「己罪」。 媒體為了採訪與社會公眾知的權益,最適當的採訪對象就是特偵組和雄檢。雖然法有明文「偵查不公開」,但是在合於行政內規與檢察總長、檢察長同意時,偵辦進度仍然可以適時發布新聞稿、召開記者會以滿足媒體需求。現下最緊急者,並非透漏偵辦進度,而是特偵組與雄檢的偵辦動作要快要準,否則人證、事證、物證的保全恐怕會有困難和障礙。 對於陳啟祥是以「證人保護法」來保護,或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共同正犯來進行羈押以保全證據,這不同的選擇除了法律意義不同,對於社會大眾的認知也會多所影響,更重要者在於關鍵人物陳啟祥是否願意到案說明甚有關聯。特偵組若有偵辦誠意,不宜釋出證人傳喚不到即要拘提的消息,此舉只會阻礙陳啟祥到案說明的意願,並且對於「地勇案」的事實真相有妨礙發見真實的疑慮。最好模式,是以犯罪協商、汙點證人方式,由律師陪同陳啟祥到案說明,並且由特偵組以證人保護方式保全陳啟祥的人身安全與鞏固證言之確信,若是以聲請羈押陳啟祥之方式來保全關鍵證人與鞏固證言,恐怕特偵組要承受的罵名與壓力會更甚於以往。 基於檢察一體,檢察官辦案不可能沒有長官指示與偵查外壓力干涉之情事發生。惟有依賴檢察總長與檢察長一肩挑起所有壓力與阻擋一切干預,方能確保檢察官偵辦案件可以放手去辦,還原事實真相,並且摘奸發伏、實現公平正義。現下無分藍綠,都要特偵組與雄檢發現真相,檢察總長與雄檢檢察長即無後顧之憂,無須忌憚投鼠忌器,應該勇於任事,把地勇案偵查清楚。 黃世銘總長是否有不敢辦的案件?全國人民等著看,更等著檢驗特偵組的偵辦過程與相關作為。法律不分藍綠,只要是貪污犯,就應該接受司法偵審、國法制裁!特偵組到底是「特別綠偵組」或「特別政治偵查組」?我們等著檢察總長如何透過「地勇案」向大家證明「特別偵查組」的法定功能與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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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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