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陳邦豪院長認證孫健智法官「幹你娘」是言論自由
2017/05/25 16:44:23瀏覽7391|回應3|推薦0

桃園地院陳邦豪院長認證孫健智法官使用「幹你娘」是言論自由,

難怪司法公信破產,人民對法官的好感度最差!

法官有言論自由,使用「鬼島人」、「幹你娘」辱罵叫做言論自由,

這位陳邦豪院長實在是天才!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103273249

 回應文章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說不準學
2017/08/18 18:40

自由時報:

分享罵句「X你娘」 挨罰1萬元到Facebook 分享罵句「X你娘」 挨罰1萬元到Line 分享罵句「X你娘」 挨罰1萬元到Google+ 2014-11-22 11:4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鮑男與同社區劉男,常因使用社區公共用電的習慣問題起爭執,去年9月鮑男從電梯出來隨即打開電燈,遇劉某及其妻、女,劉某隨口又說「隨手關燈」,引起鮑男不悅,出言「幹你娘哩」等三字經,鮑男被依公然侮辱判拘役10日,易科罰金需1萬元。

柏楊發明「說不準學」,以之形容台灣的法律。有人罵「幹你娘」,罰一萬元,有人同樣罵「幹你娘」,竟是言論自由,無罪。真是說不準。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05/25 16:59

司法院公鑒:

查桃園地院106年5月24日桃院豪文字第1060100986號函(副本送貴院司法行政廳)內容,茲有違法情事檢舉如下:

一、上開公函承辦人為何人,未按公文書相關規定載明。

二、對於桃園地院院長陳邦豪認定該院孫健智法官在臉書上使用「鬼島人」、「幹你娘」等辱罵文字,認係法官個人之言論自由,如果法官之操守言行與一般人相同,何以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尚需特別規定「謹言慎行」?被檢舉人公然鼓勵所屬法官使用「幹你娘」之文字,是否太天才?全國法官是否可以秉同此理,把「幹你娘」當成日用語,彰顯言論自由之偉大?

三、上開公函記載「陳訴孫法官於106年3月21日在行政院參與違法集會」等內容,係公務員公文書登載不實,檢舉人即陳訴人並未陳訴此等事實。

四、上述檢舉與陳訴事宜,桃院地院文書科承辦人員違法恣意亂辦,哪位庭長核定公文內容?應否依法負責?請求 司法院依法調查函覆。

此致 司法院 公鑒

陳訴人暨檢舉人林青弘

106年5月25日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05/25 16:46
公文內容還寫錯,誰跟你陳訴106年3月21日在行政院參與違法集會?桃園地院承辦人,你眼睛長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