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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閒飲茶:貓兒主播喜歡的香港100家中式餐廳 (10) 天外天、帝京軒、富豪坊
2016/01/18 08:56:12瀏覽1708|回應17|推薦18

貓兒主播喜歡的香港100家中式餐廳(得閒飲茶系列)
天外天 @ 尖東唯港薈 Hotel Icon
帝京軒 @ 旺角帝京酒店 Royal Plaza Hotel
富豪坊 @ 沙田麗豪酒店 Regal Riverside Hotel

天外天(唯港薈 Hotel Icon)
尖沙咀科學館道17號唯港薈28樓
34001318
週日至週四 11:00-22:30 
週五及週六 11:00-01:00
港鐵紅磡站D1出口步行約5分鐘
位居唯港薈頂層、空間色調彷彿高雅會館的天外天,本身除了是主推時尚料理的中餐廳之外,也包含了為Club套房的客人,所設置的禮賓專櫃及交誼廳。穿越吧檯區進入用餐大堂,大片落地玻璃外的尖東市容與維港景觀,令人賞心悅目,餐飲方面也同樣迷人,風格洗鍊的傳統粵饌「港式片皮鴨」、「西檸煎軟雞」、「鳳梨咕嚕肉」,以及「原隻鮑魚雞粒撻」、「牛肝蕈燒賣」、「羊肚菇乾蒸牛肉」等港點,以烹調細緻、滋味曼妙見長,融合西洋元素的「黑松露炒龍躉球」、「乳香扣紐西蘭羊膝」、「芥末青蘋果和牛粒」口感新穎討喜,而「湘蓮燒鵝」、「孜然三蔥爆羊鞍片」、「蘆筍鵝肝炒和牛」等菜式則提供兩人份版本,適合夫妻或情侶一起共享,搭配遼闊海景與精美的藝術品擺設,每每讓食客流連忘返;此外,天外天有一間附帶私家廚房的包廂,可請專屬廚師為貴賓烹飪客製化佳餚。

帝京軒(帝京酒店)
旺角太子道西193號帝京酒店3樓
26226161
07:30-15:00;18:00-23:00 
港鐵太子站B2出口步行約6分鐘,或搭乘東鐵線由旺角東站前往
港鐵旺角站、太子站、旺角東站的步行距離都不遠,三座車站之間的周邊區域,各級食肆林立,若是考量用餐環境及服務,以全新面貌出發的帝京軒可說是首選。熱門的主廚名點有「五寶餡肉糉」、「芝麻叉燒酥」、「薑米雞仔包」,特色名饌則包括「金湯乳酪龍蝦球」、「松子菊花桂花魚」、「蜜餞脆蘋玉樹雞」、「極上乳豬伴酒滷東坡肉」、「胡椒酸菜浸鱔球」、「蒸餾松茸龍躉湯」,部份菜餚融合上海及北方料理元素,吸引來旺角購物的各方食客,於鬧市附近用餐也能嚐得優雅。

富豪坊(麗豪酒店)
沙田大涌橋路34-36號麗豪酒店2樓
21321011
08:00-15:00;18:00-23:00
港鐵沙田圍站C出口步行約10分鐘
香港富豪連鎖酒店在港島銅鑼灣、九龍尖沙咀和九龍城、新界沙田、赤鱲角國際機場附近皆有設點,每家酒店的粵式食府(大多命名為富豪軒、富豪坊或富豪金殿)菜餚也深得好評;各間餐廳都有獨立的廚師團隊,然而從餐點到空間裝潢設計,均呈現富豪酒店一致的華麗風格。位於沙田的富豪坊從早上八時開始營業,「筍尖蝦餃皇」、「海皇蜂巢荔芋角」、「咖喱金錢肚」等港點水準,跟曾經獲得米其林肯定的富豪金殿旗鼓相當,價位則更為親民,「韓國泡菜餃」、「百花釀魚肚」、「鴛鴦臘腸卷」亦頗具特色;招牌菜「北京片皮鴨」、「金獎茶皇燻雞」、「老乾媽醬豬腩片」、「香醋蟹粉帶子皇」、「京蔥羊肉脆鍋粑」、「淮陽玉液虎斑球」味型多元,伴隨窗外的優美河景,讓桌上佳餚增添不少雅韻。

( 休閒生活美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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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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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m
2016/01/23 10:35

亞蒨:

馬英九要蔡英文遵守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交通規則

馬英九是感歎的意有所指李登輝要宋楚瑜講清楚說明白

而宋楚瑜逆向行駛

人民給宋楚瑜157萬票並沒有遺忘宋楚瑜

假如宋楚瑜代表中國國民黨應該有勝選的機會

馬英九在懷念蔣經國宋楚瑜李登輝這個TEAM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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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是心非
2016/01/23 06:03

昨天頒發當選證書給蔡英文

從此星火燎原

會自由

李亞蒨可以先當書記官的然後再當法官

但是還是要考試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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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殷勤
2016/01/23 05:07

亞蒨梅毒不曉得治療好了嗎?

你就這麼急在獻殷勤.


Boo'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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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3 01:38

親愛的貓兒主播:

      好久沒來你的"主播之家"打聲招呼了。

      不知貓兒在香江訪遍多少餐廳了呢?

      在台灣,故宮"當期展覽",有難得的"董其昌書畫特展",其中展品有唐褚遂良摹王羲之長風帖
卷、五代董源龍宿郊民圖軸、五代巨然層巖叢樹圖軸、(傳)五代巨然雪圖軸、宋趙伯駒漢宮圖軸、宋
米芾蜀素帖卷等等難得一件的畫作。不知喜歡藝術的貓兒主播,近期有回台的計畫來到故宮參訪嗎?而"故宮晶華"之美食,想必勾起貓兒思念之情吧。三太子覓食去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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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食品與環境權關係之研究
2016/01/22 09:10
憲政主義
吳庚教授:「每一位憲法學者幾乎都有一套對憲法的定義,或者他個人對憲法概念的理解。這些定義或理解通常受著本身理念或他所處的時代所影響,譬如 孫中山先生常說:『憲法者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這一界說一方面顯示 中山先生所接觸的十九世紀英美之憲法觀念,另一方面反應他創導及所處的民權革命的時代。這類源自個人的理念,也可能成為某一時期,客觀上普遍性的憲法理解。 」。
李鴻禧教授:「近代成文憲法大都由二大構成要素組成。一為有關統治組織之規定,另一則為有關基本人權之規定。前者主要的是就統治權之所在及權力分立制度而規定,後者則規定個人之基本自由與人權及其不受侵犯之意旨。 」。
但可以確認者,憲法核心內容即繫於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
第一項、自由如何可能
惟基本權利內容,概念上是否有超越時空以及個人理念而於現實生活關係中相對應之研究對象,例如「自由」,若無,則筆者深信恐流於虛無飄渺的空想空談;此時,個人理念若無權力分立制度的制衡,對於資源的分配將流於專斷、恣意,甚至民主將受操弄走向民粹。因此,究竟「自由」為何?筆者嘗試如下說明:
第一目、康德學說
江玉林教授認為:「康德思想的癥結點,便在於自由如何可能這問題之中。自由一詞,在理論理性上是指,與自然之因果性相對應的自由之因果性;在實踐理性上,則是作為道德基礎之意志之自由;至於在法哲學中,則是在法律立法與倫理立法的區別下,一項不涉及個人內心動機的自由權。不過,自由終究只是一項應然的價值理念。它並非是知識的對象,而是基於實踐理性之信仰,賦予一切道德、人格尊嚴、與自由權的根據所在。 」而自由理念,在康德哲學中,被視為一無相應之經驗對象的「理性的概念」 。
而自由與法之連結,如一七九七年,康德在〈法學之形上學原理〉一書中,正式提出了「法是什麼?」這問題,以回應十六年前他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所說的:「法學家迄今仍在尋求對於法概念之定義。」,不過,如他已在當時提出對於法的說明一樣,他指出:「法,即是:根據一項普遍的自由之法則,使一個人的意念能夠與他人的意念相互結合之各個條件的總合。 」。
第二目、黑格爾學說
黑格爾認為:「自由的東西就是意志。意志而沒有自由,只是一句空話;同時,自由只有作為意志,作為主體,才是現實的。 」。
而法與自由的連結,黑格爾認為:「法的基地一般說來是精神的東西,它的確定的地位和出發點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構成法的實體和規定性。至於法的體系是實現了自由的王國,是從精神自身產生出來的、作為第二天性的那精神的東西」,「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所以一般說來,法就是作為理念的自由。 」,又「自由的理念的每個發展階段都有其獨特的法,因為每個階段都是在其特有各規定中之一的那自由的定在。 」。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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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食品與環境權關係之研究
2016/01/22 09:08
自由的定義,如下論證:

所謂「傷害原則」是指一個行為的後果,如果造成個人相較於未做此行為時的後果而言,得利更多,則此行為是有利於他的,反之,如果一個行為的後果使得某人較之未做此行為時的後果而言還糟時,則此行為可以說是對某人造成傷害。在這樣的定義下,一個行為是否造成傷害或對某人有利,不在於其是否是造成此後果的直接因素,而是只要任何可能造成此一後果的非直接相關因素,都可被視為是造成此人有利或有害的行為。〈註1〉

在諸多的事件中,如死亡、身體受傷、財產損失等等,都是人們所不願意見到的不利狀態,而這些不利狀態,經由人們的經驗直覺觀察可歸咎於殺人、傷害、竊盜、侵占等等行為,例如殺人行為對死亡有因果關係的必然性,瞄準一個人並且對之開槍可能造成其死亡的結果,所以在法律上嚴格禁止此類行為,如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又例如竊盜行為會造成一個人財物的損失,因此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這些規定目的都在避免特定不利狀態的產生。也是人們觀察社會生活中諸多例證後,綜合歸納的結論。

但是從一個沒有任何不利狀態產生的角度而言,或許更可獲得確信這樣的必然因果關係的結論,就是遵守行為準則的主體持續遵守一定的行為準則時必然會造成該行為準則所設定的目的,達到一種善的境界,但是這樣的情況,卻是沒有任何事件產生或發生。持續性遵守行為準則所達到的結果,是一個「無」的狀態。但是背離行為準則的要求時,才會產生死亡、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的狀態。而且一旦背離行為準則時,首先,並不一定會發生所預期的結果,因此有所謂的未遂犯,其次,更重要的是不一定可以絕對的確定原因與結果之間關係的必然性,只能取決於相當性或社會可歸責性,例如開快車撞上闖紅燈的路人,這樣的情形僅僅本來應該持續性的遵守行為準則,但卻一時性的背離行為準則,只是撞上路人卻是一個特殊性的個案;觀察所有的開快車的情形,並不能絕對必然的會撞到路人,因此,這樣的若將此事件歸責於開快車的人,只是社會生活中的假設。因為所謂的必然性應該是觀察所有的例證後,沒有一個特殊的例外時,才能確定有原因與結果上的必然性。

筆者這裡試圖要引出一個問題,就是一個人若從來沒有去傷害到互動關係中的其他人時,那這個人的行為就是持續遵守行為準則,而這樣的狀態並不是自由的,而是隨時隨地在互動關係中被互動主體要求遵守行為準則。

若一個人生存於荒島中,沒有與他人建立聯繫關係,完全受孤立的一個人時,僅僅是依照本能去過生活,其意志產生繼續生存下去的目的,在受限於此荒島的條件下會去思維如何在這個荒島上持續的生存。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沒有所謂的自由或不自由可言。完全僅僅是依照動物性的本能生存下去,而無論用思維、或意志、或意識等等心理狀態的辭彙,都只是人類探索外在事物的方法,在實質的意義上是相同的。

然而,一但人與人產生社會聯繫關係之後,首先須肯認為使這個社會秩序和諧,人與人互動都需要有遵守的行為準則,無論這些準則是來自於自然法、教會法或者是實證法,而在關係中「自由」這個詞彙才有相對應的存在物,並且是消極的,是互動中被要求遵守行為準則時,面對外在客觀條件時,所遭受兩難局面時才會產生,故「主體互動關係中的兩難的抉擇稱之為『自由』」。


�X�B: 自由的定義:「主體互動關係中的兩難的抉擇」。 - 文魁法律事務所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petertsai6662/5108360#ixzz3xvn1f0ul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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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
2016/01/21 07:05

亞蒨:

您知道蔡英文知道為何台灣大學政治大學的博士會著急?因為台灣大學與政治大學就是交通繁忙塵囂甚上的幾間教室而已.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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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ect force state law office
2016/01/19 20:58
Correct force state law office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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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律師事務所Correct force state office
2016/01/19 20:54

亞蒨:

紀念老鷹合唱團吉他手格林佛萊逝世,我又檢定取得加州律師資格成立加州律師事務所,名為Correct force state office.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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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
2016/01/19 10:37

亞蒨:

我文魁法律事務所是獨資經營企業,現在要對中華民國在台灣進行企業管理的大業規劃.

              蔡文魁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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