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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合作,打擊餿水油等食安事件
2014/09/11 18:36:08瀏覽1592|回應1|推薦18

103年9月11日聯合報社論【政府不該幫襯「大鯨魚」剝削「小蝦米」】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928426.shtml

『…中央層級的表現亦荒腔走板。近年食安風暴不斷,但行政和法制面的改進龜速,食品藥物主管官員對究責左顧右盼,甚至色厲內荏,以致業者一再心存僥倖。如今專家怒責政府立法落後,食品檢驗亦搞錯重點;並以歐盟做法為例,要求政府積極跟進國際處理準則。而事發後,已證明GMP機制根本是「玩假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卻仍以要求油品業者「自主檢驗」為對策。網友馬上留言,說老百姓對行政院也是讓它「自主管理,十足信任」,但結果政府說話算話嗎?這何嘗不是多數民眾的心聲!
政府官員的表現不專業,是能力問題;但更嚴重的,還有心態問題。政府不只是「應作為而不作為」,在相當程度上,某些主管機關被質疑是否在「幫業者脫罪」,這是何等嚴重的指控,但此說並非無風起浪。…』


上文是聯合報9/11日社論中的部分文字,非常具體地呈現媒體和一般民眾的認知與態度,自由社會中,人人都有發言權,姑且不論文章所採用的態度、立場和批評文字。如果全國真的要改進食品安全,就應該:(1)放下情緒,(2)討論實事求是,基於科學的實證。

放下情緒

要求政治人物撇開政治利益,放下不管真或假的情緒,很不容易。不過媒體先應該放下情緒,實事求是。特別是「瘦肉精事件」的教訓,當面對科學實證的底定,先前的情緒性報導立即顯得荒唐可笑(附註4)。

聯合報這篇社論只代表了一般國民的情緒性認知。其他關於「蘇正德被起底」的報導,才是民粹的極致。媒體指責蘇教授為御用學者,為強冠護航,蘇教授的發言不夠嚴謹,的確容易造成誤解,不過發言完全都公開在媒體上,正確與否,可以接受公平,討論應該以科學實證為根據。壹電視甚且影射非法利益「蘇教授承接農委會等政府部會數十個計畫,每個計畫以十萬元計,數百萬元…」(9/10)。現在政府研究資訊公開,都可以上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http://www.grb.gov.tw/)去查閱所有部會計畫的資訊,要統計某人的計畫件數與經費,又何需隨意估計,政府計畫裡有主持人津貼,那是合法的補助,如果發現有亂用發票報漲污錢的情事,大可以直接告發,媒體何需以「影射」的方式毀人清白。這樣情緒性的報導,除了促銷媒體的閱聽率外,對公平正義,對食品安全毫無助益。

討論實事求是,基於科學的實證

聯合報社論指出「立法落後」,事實是不久前才因為毒澱粉而修改了食品安全衛生法,加重對於違法者的重罰,修正案在 103年2月5日才經總統公布,才不過半年多前,這時候來談「立法落後」,如果不直接指陳才修訂的法案中有哪些不足,恐怕也不過人云亦云,如果是地方或中央官員的說法,恐怕也是卸責之詞罷了。

聯合報社論指出「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上午舉行記者會,抨擊政府搞錯重點,只檢驗常規項目,結果令人質疑;回收油含有許多致癌物質,但這次未檢驗,當然無法得知確實結果。」學者之言,未必都是實事求是!我認為作為非法案件的立即處理,在清查回收,根本不需要做檢驗,既然是非法的原料,產品當然不合法,又何需做檢驗。就如同之前爆發的飼料奶粉事件、飼料用酵母粉事件一樣,何需做檢驗!台大公衛教授既然確知「回收油含有許多致癌物質」,如果那是科學的事實,檢驗僅是印證既定的事實而已,那不過是浪費錢做些公認的「事實」罷了。完全沒有意義,為何還要逼迫衛福部去做檢驗?!

台大公衛教授的訴求其實在確切的風險評估,學者不會不知道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包含幾個步驟: (1)風險確認(hazard identification),(2)危害特性描述(hazard characterization),(3)風險暴露評估(exposure assessment),和(4)風險特性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等(翻譯不準確之處,請指教),教授們所訴求的是確切瞭解消費者的「風險暴露評估」部分。這部分確切消費者的風險評估需要時間,不可能把這部分工作放在清查回收之前。這時候做這樣的要求,時間性上不合宜,也就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

要評估食品安全事件的風險,要瞭解吃進人體的毒素的種類、數量、頻率等資料,衛福部要做更詳細的化驗,不是做那已經是極糟的餿水油原料,而是人體攝入的實際情況。這裡面的毒性物質,如苯芘(benzopyrene)等就是在激烈的食品加工過程中容易產生的多環性芳香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簡稱PAH)之一,歐盟認知這類PAH有十五種毒素,其中八種有致癌性,這就是台大公衛教授所訴求的檢驗標的(附註3)。

食品的檢驗遠比藥品複雜,餿水油極可能含有這些PAH,包括致癌者,不過在油炸、烘烤、火烤等激烈的食品加工過程中,天然的食材中也可能會產生這些化合物。在檢驗過程中,尚需要考量到傪入部分餿水油製品和不含餿水油製品的差異。

社論言道:「台大公衛系與職衛所教授吳焜裕指出,衛福部每逢食安風暴,習慣性召開專家會議、進行風險評估,告知大眾食用風險極低,民眾無需驚慌,但事實證明,國人反而更恐慌、無所適從。」前述台大公衛教授的要求,其實就是落實風險的評估,風險的評估用在風險的溝通(risk communication),讓民眾了解。邀請專家就事件,進行「專家會議、進行風險評估」,結論當然就是「專家會議」的結論,為何「專家們的結論」,「國人反而更恐慌、無所適從。」這裡印證不是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問題,而是臺灣對風險溝通的困境,討論和傳播的不全是基於科學真實的認知。這裡可以討論的是:(1)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會議的專家是否是真的「專家」?是否是領了錢來做護航的「御用學者」,討論時請舉出真憑實據,千萬別含沙射影。(2)如果那是真的專家,其結論為何會不被民眾接受?為何會不被其他「學者」接受?台灣自稱「學者」、「專家」太多了,民眾和媒體其實都可以檢驗的,只是願不願意而已。

檢驗能力

處理這類具有風險性的食品參偽事件(Food adulteration, Food fraud),檢驗能力很重要,這檢驗能力不是如臺灣這般為了彰顯自己有關安全性的主觀認知,這檢驗能力是要「快速分辨是否參偽」,例如燕窩產品是否真有燕窩,素食有沒有傪葷,橄欖油是否是棉籽油混充,牛肉乾是否是馬肉做的,或者非基因改造的黃豆是否為真等。橄欖油分析一下有沒有銅葉綠素便可,其他傪雜者使用核酸分析,就可以辨認生物原料的物種來源。

對於目前這餿水油事件,檢驗就是要能夠快速分辨油脂中是否混合了「餿水油提煉的油脂」?是否還有「工業用油脂」?好作為立即取締和回收的執法依據。相對於其他參偽的檢驗,餿水油的檢驗分析,相對而言,困難多了,這有待食品化學分析專家的探討。

歐盟作法

該社論轉述教授要求參考歐盟作法。「三聚氰胺」在大陸,餿水油(地溝油)在兩岸,都是兩岸人民驚天動地的「傑作」,歐美人士恐怕沒有那麼好的「生意頭腦」。翻查網路的資料,歐盟最近最頭疼的問題是牛肉傪馬肉事件,這些事件都歸類為「食品參偽事件」,網路上也可以找到很多歐盟的文件,部分見文末的附註(附註1,2)。歐盟的處理,可參見附圖,措施(actions)首重(1)「追蹤性」(traceability)便是食物的各種原料都可以進行追蹤,以避免故意的或非故意的傪雜。(2)再來就是下架回收。還要(3)確認違法者(fraudsters),進行(4)刑事偵察和起訴。(5)執行協調好的控制計畫。(6)製作參偽平台(network)。計畫中的動作包括:(1)罰金加重,(2)更多突擊查驗,(3)修正規範,(4)跨國合作等。

對照歐盟有關食品傪偽事件的處理,台灣大體都有參照,是否夠確實,請專家門可以檢討一下,我們目前的食品安全作法有哪些不足,有哪些不夠確實,請具體舉出來檢討。千萬別全盤否定,否定GMP後,也鐵定會用另外一套類似的作法,不管叫GMP或HACCP,或其他新的名詞。無論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或全體國民,不可能替廠商做品管員,只能做外部的監督。餿水油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改革,請放下情緒,實事求是。

 
附註

1. 歐盟Fighting food fraud
http://www.europarl.europa.eu/RegData/bibliotheque/briefing/2014/130679/LDM_BRI(2014)130679_REV1_EN.pdf

2. European Union Action Plan to tackle food fraud(2013年關於馬肉傪牛肉事件)
http://www.eufic.org/article/en/artid/Tackling_food_fraud_in_Europe/

3.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in Food Scientific Opinion of the Panel on Contaminants in the Food Chain
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724.pdf

4. 瘦肉精問題,競相飆車成鬧劇!

5. 民粹激情救不了食品安全

6. 餿水油事件幾點商榷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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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onghc70&aid=1712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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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蓋仙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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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4 12:48

拒買味全產品,用實際行動制裁黑心廠商,應該是打擊毒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