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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名被更動有感
2011/09/12 09:05:28瀏覽7069|回應1|推薦23

廖柏森

 

 

 

個人幫「所以文化」翻譯的文法書《有文法藍皮書,你的英文就通了》於近日將要上市,但看到書時卻赫然發現原作者的名字Jane從原譯的「珍」被改為「珍妮」,而且就在書封中間以中英並陳作者全名「珍妮史特勞斯」(Jane Straus) 。「珍」與「珍妮」中文雖然只一字之差,但英語發音上卻大不相同。在英語讀音中Jane只有一個音節,而e在字尾且字中還有其它母音時,e通常是不發音的,就像take, wipe, note一樣。相對來說,網路上流行的YouTubeSkype,許多人看到字尾e是母音,就忍不住唸成you-to-besky-pee,這都是不正確的。更何況「珍妮」的英文拼寫為JennyJennie,有兩個音節,無論是讀或是寫都很難將「珍」和「珍妮」視為同一個人。唯一講得通的是作者名為Janie,可暱稱或簡寫為Jane「珍」,適用於親戚朋友間互稱,但此處並不適用。 

 

後來就教於出版社,得到的答覆基本上有兩大考量。一是該作者Jane Straus的前作在台灣出版時就已譯為「珍妮史特勞斯」,按慣例必須沿用。二是單音節的「珍」在中文裡較缺乏親和力,故改為雙音節的「珍妮」以符合中文讀者閱讀習慣。 

 

當然出版社有其市場考量,無可厚非,但是從譯者的立場來看就很尷尬。首先最直接的就是有識的讀者看到Jane譯成「珍妮」,就會直覺認為譯者不專業,連英語發音和拼字都搞錯了。 

 

其次就出版社的回覆也可再討論一下翻譯的相關議題,第一是循前例譯名的原則似乎合理,畢竟一位外國作者只能有一個譯名並保持一致性,再出現不同譯名容易引起混淆。甚至如果前例譯錯了,可是後人以訛傳訛,最後積非成是,後出的正確譯名反而不被接受。例如英國大報The Times當初被譯為「泰晤士報」,是借自「泰晤士河」(Thames)的音譯,但TimesThames的發音和拼寫皆不同,應譯為「時報」較恰當,可是現在已無人能更動前譯名。又如美國職籃位於德州的Dallas Mavericks早期被譯為「達拉斯小牛隊」,可是我們如果看該隊的隊徽卻明顯是一匹馬,但事隔多年要正名也已不易,只好將錯就錯,繼續指馬為牛。回到這本書作者Jane譯名前例是「珍妮」,但是此作者在台灣的知名度尚未打開,及早更正其實不是壞事,總比流傳開來再被後人指正來得好。 

 

第二點是單音節字「珍」在中文閱讀中不具親和力的問題,我相信單只用「珍」讓讀者閱讀時的確會有些突兀。全球知名的黑猩猩保育專家Jane Goodall在國內就是譯出全名為「珍古德」,英國文學小說大家Jane Austen也譯成「珍奧斯汀」,而不是只譯成「珍」,但無論如何也沒有人敢把她們兩位女士譯成「珍妮」吧! 進一步而言,如果譯書時英文單音節的姓名都要改成雙音節的字以饗中文讀者,恐怕讀者只會更難辨識作者,而原作者若有知更會覺得不受尊重。何況,作者名「珍」在書中內文有上下文的文境(context)輔助,應該不會造成理解上的困難。

另再加兩例有異曲同工之趣,第一例是二次大戰期間受到納粹迫害的猶太少女用荷蘭文所撰寫的日記,英文版書名Anne Frank: 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在國內譯為《安妮日記》。女孩的名字Anne若按荷蘭文發音或可譯為「安妮」,但英文發音則應譯為「安」,而「安妮」的英文拼寫應為Annie。第二例是曾在國內風靡一時的電視影集「清秀佳人」(Anne of Green Gables),女主角的名字原本是Ann,中文譯為「安」沒有問題,問題是女主角不喜歡Ann的拼法,而喜歡用Anne比較好看。但中文譯名很難處理發音相同的兩個不同拼寫的字,因此就譯為「安妮」。而這兩例將單音節的Anne譯為雙音節的「安妮」,也可能與考量中文的閱讀習慣有關。不過這些譯名影響所及,很多女同學取英文名字時喜歡用Anne,但自己唸出來卻是Annie,常讓外國人摸不著頭緒。

 

最後出版社的作法是在Facebook中聲明原譯名和出版後譯名的差別(http://www.facebook.com/sobooks),並承諾如再版時將會更正。我也意外學習到,外國人名翻譯雖是小事,但出版社與譯者的立場卻有差異,不過仍可異中求同,並共同提升國內譯書水準,未嘗不是一種良性的經驗。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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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jason&aid=56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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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富松(DOU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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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慼慼焉
2011/09/18 17:21
柏森教授治學甚篤, 可喜. 這確實是本好書, 買後覺得很值得. 聲音的翻譯頗多問題, 人名與地名尤其如此, 像 Sean Cannery, Joan Baez, Leonard Cohen, Greenwich, San Jose, 普遍有人念錯, 甚至字母N, H, 以及%, 乃至於中文賄賂(音路), 連記者都常念錯, 想起當年梁任公把democracy 譯成“德莫克拉西”, 因而有人開玩笑把 translation 譯成“撞死雷神”翻譯真是一門學問呀!
Posen (trjason) 於 2011-09-18 20:01 回覆:

林教授您才是英文和翻譯高手

有空請您多加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