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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2 01:12:19瀏覽11449|回應15|推薦63 | |
對荷蘭菜沒什麼概念,雖記得幾樣特殊菜色,但模糊整體印象就是蔬菜、馬鈴薯、大魚大肉,甜的真甜、鹹的夠鹹。既到當地、自是要嚐,看看資料、在旅館 Concierge 協助下找上此家六十多年老店《Restaurant d'Vijff Vlieghen》。 六十多年老店、三百年老屋 雖在熱鬧的 Spui 區,店老、屋更老,占據一排五棟十七世紀老屋。店內分隔為九間餐室,大大小小、高高低低,連裝潢風格都各異其趣,看得出是一棟棟先後收購、打通,變成現可容納三百位食客、卻如同九家小餐廳之有趣結構。 當晚幾乎客滿,沒訂到熱門的林布蘭(Rembrandt)室、看不到荷蘭國寶級畫家的蝕刻畫真蹟。經過吱吱嘎嘎作響的狹窄陡峭樓梯,落座裝潢古樸二樓餐室,連木桌椅也是陳年古物。左右二鄰桌一日一德、服務生英語也流利(荷蘭人英語多半好),看來此店(或此室)還蠻「觀光」的。
想先喝啤酒,曾喝過較淡的荷蘭 Amstel Light、印象不錯,詢之,又高又壯的服務生妙答『沒有。我們是荷蘭人,沒有淡啤酒!』(果然 Light 只供外銷給世界各地那些喝淡啤的)。於是在當地 Heineken、Grolsch 兩名啤之外選了 Amstel 1870。 以為少不了豆湯(Erwten soep)、生醃鯡魚(Haring met uitjes)、重奶布丁(Vla)等名產,待攤開菜單,所標榜的「新派荷蘭菜」怎跟一般歐陸菜所差無幾?於是選該店「林布蘭餐」(Rembrandt's Menu、季節菜)及 Surprise Menu,希望能一嚐地方味、看看有多「驚奇」? 林布蘭餐(Rembrandt's Menu) 兩份開胃小點先上。此 Amuse Bouche 可不像法國版那麼小巧、一來就一大盤,一長卷菜蛋泥,外加微苦、帶大黃(Rhubarb)味的蔬餅,看來已像一道菜。Sourdough 占多數的麵包又是扎實一大籃,抹蘸牛油及蔬菜泥都不錯。
前菜雞肝與 Chutney 醬,肝醬味道濃,與 Chutney 醬洋蔥、菊苣、香料味倒頗襯,跟麵包齊吃也好,只是份量甚多。第一主菜是鮟鱇魚,新鮮、但沒什麼特別,薯類為基的醬汁口感帶些粉糊、非個人所喜。第二主菜焗珠雞(Guinea fowl)上桌,視覺、胃納上都有些「震撼」(怎麼這麼大一盤...),去骨珠雞足足半隻、薏仁米 Risotto 又是一大「筒」(活似筒仔米糕)。珠雞味道強烈,醬汁也跟著強、八角味重。這才想起荷蘭一度長期統治不少亞洲國家(如印尼),難怪連續出現五花八門亞洲香辛料。味道不差,但此道份量已等於一頓正餐了。
「林布蘭餐」雖僅四道,輪到甜點(蘋果派與優格、咖啡冰淇淋)時已幾乎無法舉杓 -- 誰說『甜點是裝在另一個胃』的?再加上同伴「驚奇餐」第一道就遇上不喜吃的犢牛肝、又覺主菜(巨大)鷓鴣野禽味太重,皆往餐桌此側一推,忍不住都一嚐、簡直撐脹。低地國荷蘭常吃魚、秋末冬初禽類也多,當晚全都碰上了。 五隻蒼蠅? 餐廳名稱譯成中文就是「五隻蒼蠅」,招牌、菜單處處印有五隻金蒼蠅。怪名何來?原來餐廳創辦人 Kroese 頂下老屋開店時,前屋主真的姓 Vijff Vlieghen(五隻蒼蠅),便拿來當招牌了。 這位 Kroese 據說是位行銷奇才、花招百出,找來工匠製作了五隻黃銅機械蒼蠅、1948 年時放在鳥籠中拎到紐約百老匯作秀,馬上轟動。從此,美國以及各地訪客絡繹不絕。後來還在南非開了家分店。 貓王 Elvis Presley、卡通大師 Walt Disney、牛仔明星 John Wayne、搖滾樂手 Mick Jagger 等名人到訪後讓餐廳更紅。Kroese 再出絕招:凡有名人用餐,就在其座椅上釘一塊名牌做紀念。據說貓王坐過的椅子已遭竊,不過倒是一轉頭便見到女星歌蒂韓(Goldie Hawn)名牌。
雖稱新派,又等於 "Tasting Menu",但是量、味皆重。食量小者,一道菜大概就夠了;口味清淡者,則恐怕不必考慮。個人食量不小、不畏野禽之味,此餐荷蘭菜算不難吃,但著實 Heavy、吃完好似還嚥不下去 (但那位兩百多磅壯漢服務生可能覺得份量恰好吧?) 。食畢 Vijff Vlieghen,停留阿姆斯特丹數日內,竟提不起興趣(胃口?)品嚐第二家標榜荷蘭菜的餐廳。 2007‧10(Pictures taken by author - mostly w/a cell phone cam - all rights reserved) 附註:d'Vijff Vlieghen on ViaMichelin 未成年勿飲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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