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計程車司機,前陣子住院開刀切除癌細胞,現在在家休養,請問可否申請勞保給付?另外他有重聽,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嗎?如果購買助聽器可以申請補助嗎?希望知道的人可以為我解答,謝謝!
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勞工保險條例第35條規定,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
你爸爸目前的狀況只能依勞保條例第33條規定,申請普通傷病,自住院第4天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申請普通傷害補助費,依勞保條例第35條規定,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例如: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30300元,因疾病住院10天,可申請普通傷害補助費為:(30300÷30)÷2×(10-3)=3535元。
你爸爸如果要申請殘廢給付必須「治療終止」,身體遺存障害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並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殘廢才能申請。
你爸爸有重聽,只要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分貝以上就可以去申請殘障手冊,通過申請後購買助聽器就可以申請補助。以下是聽覺身心障礙等級:
由於各種原因導致聽覺機能永久性缺損而言。
重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
中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者。
輕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高雄市):
性質: 助聽器
輔助器具類別: 單耳 雙耳
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元): 一0、000 二0、000
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元):五、000 一0、000
最低使用年限(年): 三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