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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的生育給付目前仍為1個月,生育給付改為3個月目前還在立法院審議中,還未3讀通過
2007/12/12 21:19:43瀏覽177|回應0|推薦0

請問各位大大幫我解答,3QQ~~~
Q1:勞保的生育補助確定是三個月了嗎?(我的預產期是2 007 / 4 / 8 適用嗎?)

Q2:在知識裡找到一篇資料勞保生育給付由現行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其中二個月可以抵雇主原本應該發放的薪資;「其中二個月可以抵雇主原本應該發放的薪資」是什麼意思呢?(我本身的了解是否正確!例如:我的投保薪資是25000,勞保生育補助25000*3=75000,公司給薪的二個月產假25000*2=50000,所以我總共可領125000是嗎?)

2007-03-04 21:03:14 補充

請問「出生證明書正本」通常會有幾份?如果只有一份滴話,那可以到哪再申請第二或第三份正本呢?

Q1:勞保的生育補助確定是三個月了嗎?(我的預產期是2 007 / 4 / 8 適用嗎?)
勞保的生育補助費目前仍為1個月,生育補助費改為3個月目前還在立法院審議中,還未3讀通過。依妳的預產期2 007 / 4 / 8 來看,立法院那時候應該還未通過該案。

Q2:在知識裡找到一篇資料勞保生育給付由現行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其中二個月可以抵雇主原本應該發放的薪資;「其中二個月可以抵雇主原本應該發放的薪資」是什麼意思呢?(我本身的了解是否正確!例如:我的投保薪資是25000,勞保生育補助25000*3=75000,公司給薪的二個月產假25000*2=50000,所以我總共可領125000是嗎?)

目前受雇女性勞工生產,可向勞保局請領生育補助30日,雇主須依勞基法第50條規定,給受雇女性勞工8星期(2個月)有薪產假。

目前在立法院審議的勞保生育給付由現行1個月增加為3個月,其中2個月可以抵雇主原本應該發放的薪資,也就是把原先雇主應發給受雇女性勞工8星期(2個月)的薪水轉嫁給勞保局,雇主以後不必再發8星期(2個月)的薪水給受雇女性勞工,所以受雇女性勞工生產仍然是領3個月,而不是妳認知的5個月。

請問「出生證明書正本」通常會有幾份?如果只有一份滴話,那可以到哪再申請第二或第三份正本呢?

出生證明書正本看妳需要幾份醫院都會開給妳,沒有數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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