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12/12 21:01:58瀏覽343|回應0|推薦0 | |
我今年38歲,從19歲就開始工作了,約換了6~7個工作,每個工作都有3~4年不等的年資,目前這份工做從91年2月就開始到現在,當初選的是新制,請問勞退達人,如果我40歲就不想上班,專心做家管,請問我到55歲時還可以請領19~38歲累積的退休金嗎?還是只能算換新制後的年資(約2年左右)? 2007-03-03 16:25:58 補充 真的有21年的年資嗎?如果我離開這家公司再跳槽到別家是不是只剩新制後的年資(約2年) 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二、工作25年以上者。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1次退休金。 勞退條例自94年7月1日 開始實施,你說目前這份工作從91年2月就開始到現在,當初選的是新制,則你勞退新制的年資到算96年2月底止為1年8個月,你說2年後就不想上班專心做家管,則2年後你的勞退新制的年資為3年8個月(至98年2月底止),,如果你目前這份工作做到40歲止,你的勞基法舊制年資為3年4個月(91年2月至94年6月30日),並不符合勞基法第53條規定自請退休的要件,所以你到55歲時不能請領19~38歲累積的退休金。 依勞退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1次退休金。 所以你如果要領3年8個月的勞退新制退休金,必須等到60歲時你才能領取。2007-03-09 09:34:26 補充 謝謝--專家--您的詳細回答,您真的很厲害喔. 回答3月9日 補充問題 因為你當初選的是新制,所以自94年7月1日 起你的年資就適用勞退新制,公司需每月為你提繳工資6%到勞保局的退休專戶,這個退休專戶會一直跟著你,你如果一直做到50歲退休,退新制的年資為13年8個月(至108年2月底止),你如果要把勞保局的退休專戶的錢領出,依勞退條例第24條規定,必須等到60歲時你才能領取。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