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詞性是精準用字的前提
求學時,英文老師都會要求學生分辨某字是名詞、動詞或形容詞…等;同時,也會教導學生認識詞性的結構及運用。印象中,中文老師似乎從未教導學生分辨詞性,只是閱讀、翻譯、字詞解釋、讀後心得…等,以至許多人欠缺掌握文字的能力,難以精準用字。
公文講究「簡、淺、明、確」,所謂「確」就是精準用字。用字要精準,除了要明瞭字的意思之外,分辨字的詞性也是重要課題,例如:「假」(ㄐㄧㄚˇ)字,可作動詞(假借)、形容詞(假貨)及連接詞(假使);若唸(ㄐㄧㄚˋ),又可當形容詞(假日)及名詞(颱風假)。當動詞的「假」,可當借用、暫時之意,法律上有「假扣押」,非「假的扣押」,而是「暫時予以扣押」。《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韓信為鎮壓楚國,遣使請漢王劉邦封「假王」(暫時封王),劉邦怒氣方起,張良躡其足,乃悟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劉邦善用「假」字的不同解釋,化解一場危機,後世津津樂道!
近日,批改學員作業,當中有「以資鼓勵」乙語,多數人寫成「以茲鼓勵」(註一)。按「以ㄗ鼓勵」的「ㄗ」字,要用動詞,意即:「作為…之用」,「以資鼓勵」即拿來作為鼓勵之用,不能寫成「以茲鼓勵」。茲字,可當名詞(現在)、形容詞(這樣的)、副詞(愈加地)及代名詞(這個)。成語「念茲在茲」的「茲」字,就是代名詞,意即:念念不忘(念茲)而至無法忘記這件事(在茲)。另外,課堂上有人問:為什麼信封的啟封詞不用「敬啟」,而署名之後可用「敬啟」?答以:當動詞的「啟」字,有打開、陳述之意,啟封詞的「敬啟」是打開之意,要受信人恭敬打開,十分失禮;署名之後的「敬啟」,是恭敬地陳述,兩者有別。
行政院編著的《文書處理手冊》乙書,是製作公文的主要依據,書中附有統一用字表(註二)及統一用語表(註三),意在明辨用字及用語的正訛,讓公文表達更加精準。其中,明確區分名詞與動詞之使用者,包括:名詞「雇員、雇主」的【雇】不寫【僱】;動詞「僱用、聘僱」的【僱】不寫【雇】。名詞「計畫」的【畫】不寫【劃】;動詞「策劃、規劃」的【劃】不寫【畫】。名詞「紀錄」的【紀】不寫【記】;動詞「記錄」的【記】不寫【紀】。此外,同樣是動詞,法律之創制用【制定】;行政命令之制作用【訂定】;書、表、證照…等的製成用【製定】。
總之,分辨詞性是精準用字的前提,只是中文詞性結構較英文複雜甚多,其中又有修辭學的「轉品」問題,例如:「手」是名詞,「手植」的「手」變副詞;「飛」是動詞,「飛鳥」的「飛」變形容詞;凡此,撰寫者都要用心體會,才能提升掌握文字的能力。
註一:參閱【以資及以茲】乙文。
註二:參閱【公文常見的錯別字-統一用字篇】乙文。
註三:參閱【公文常見的錯別字-統一用語篇】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