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與奈 耐與奈,同音,都唸「ㄋㄞˋ」,當動詞時,二字相通,例如:「耐煩」亦作「奈煩」,足以承受煩惱之意;「耐久」亦作「奈久」,能夠持久之意;「耐心」亦作「奈心」,指內心篤定而不急躁。 「耐」字,本作「耏」,是古時剃除鬍鬚的一種刑罰。後來,作為動詞用,忍受、容忍、經得起…等意,例如:耐苦,忍受痛苦;耐不住,急躁而不能容忍;耐旱,經得起乾旱。「耐」字,亦可作名詞用,技能之意,例如:能耐。「奈」字,除作動詞外,主要作副詞用,例如:怎奈,表示原因的轉折詞;無奈(奈何),無可如何之意,又作「怎麼辦」、「為什麼」等意,表示詢問或反問,杜牧《阿房宮賦》乙文裡有一句:「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即有反問之意。 耐與奈,都不是公文常用字,尤其「奈」字,屬於情感表述,與公文講求法理的屬性有別,即使法律條文中會出現「奈」字者,也都是專有名詞,例如:奈米、奈克(毒性當量數)、奈及利亞(國名)。至於「耐」字,在公文書裡亦不多見,而法律條文中大都表示忍受之意,例如:耐用年數、肌耐力、耐航性、耐腐蝕、耐心、耐壓、耐久……等。另外,詳查《文書處理手冊》乙書全文,亦無「耐與奈」兩字的用語。 授課時,適有學員詢問「耐與奈」之分,由於受限時間,無法詳細回答,且正確掌握文字的用法,亦非易事,乃於事後查證並撰擬專文,以饗眾多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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