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RSS Feed Link 部落格聯播

文章數:907
講述兩則老鼠的案例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2026/05/13 09:42:07

講述兩則老鼠的案例

        台北市長選戰尚未開始,有人以「安鼠之亂」隱喻市政治理問題。其實,老鼠與人類相處久遠,沒有一個城市不見鼠患,只是當藉由老鼠傳染的疾病見諸媒體後,大家便「談鼠色變」。本人應邀講述公文寫作多年,曾引用兩則老鼠的案例,很有教學效果,在「台北鼠譚」尚有餘溫之際,敘述如下分享網友。

        多年前,東部地區發現「漢他病毒」,由於這種傳染病主要藉由老鼠傳播,當年衛生署致函各衛生機關,籲請民眾進行「滅鼠活動」,但老鼠不僅躲在屋內,也會竄逃到水溝、田地、校園…等地,於是除正本給各衛生機關之外,還以副本給環保署、農委會、教育部…等機關。因為老鼠在家裡是由衛生署管,老鼠在田裡由農委會管,老鼠在校園由教育部管。曾有學員提問公文何處給正本?何處給副本?課堂上即以此為例,不僅簡單明瞭,還引來聽講者會心一笑。

        十年前,網路瘋傳一件公文,大意是:某動保機關函請虐待老鼠之民眾,到案說明,其主旨寫成:「有關 台端涉於000年0月00日晚間20時10分左右,於本市○○區○○○路000號所開設○○車業前騎樓以捕獸鋏夾傷老鼠並與未成年小女孩虐待、騷擾該鼠, 台端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14-1條,事證明確,請於000年0月00日(星期○)上午0時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所(○○市○○區○○路000號0樓)陳述意見,拒不出席陳述說明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本所將逕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請 查照。」此案例之「主旨」顯然過於冗長,有失簡明扼要之旨意,課堂上即以此為例,教導大家修正為:「台端虐待老鼠,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請於000年0月00日上午0時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所陳述意見,以免受罰,請查照。」

        以上這兩則有關老鼠的案例,第一個案例是早年聽前行政院秘書長魏啟林(1947~)講述的;後一個案例是真有其事,本人尚保有該公文的影本,只是將前揭案例的時間及地點,以00代替而已

最新創作
講述兩則老鼠的案例
2026/05/13 09:42:07 |瀏覽 402 回應 0 推薦 10 引用 0
蒐集與收集
2026/04/26 10:45:51 |瀏覽 688 回應 0 推薦 17 引用 0
公文用字有從簡原則
2026/04/08 10:48:18 |瀏覽 605 回應 0 推薦 13 引用 0
澈底與徹底
2026/03/20 17:46:10 |瀏覽 755 回應 0 推薦 12 引用 0
職章職名章傻傻分不清
2026/03/07 10:34:54 |瀏覽 1100 回應 0 推薦 13 引用 0

精選創作
成語「妄自尊大」的啟示
2026/01/18 17:52:13 |瀏覽 1004 回應 0 推薦 9 引用 0
我司與本公司
2025/12/26 22:15:16 |瀏覽 1520 回應 0 推薦 9 引用 0
雇與僱
2025/10/25 21:47:56 |瀏覽 1181 回應 0 推薦 11 引用 0
桃金孃
2025/10/01 09:25:14 |瀏覽 1458 回應 1 推薦 18 引用 0
個各不分
2025/07/17 12:50:52 |瀏覽 2033 回應 1 推薦 10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