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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怎會是文言文呢?
2023/12/21 21:50:42瀏覽1011|回應0|推薦10

公文怎會是文言文呢?

        日前,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表示:上午若是無特別行程,就是先看電報和公文,因為外交部電報很多,加上是用文言文寫的,「當駐美代表以後,我的文言文就進步了。」(註一)

        古代公文確實是文言文,大家所熟知的《出師表》,就是諸葛亮呈給後主的公文,其中一句:「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就是十足的文言文。若說國民政府時期的公文,雖無古代公文深奧,但摻雜許多贅字及套語,讀來十分費力,說是文言文尚有道理。民國62年,行政院推動公文改革,去除一些不合時宜的用字及用語,達到公文「簡淺明確」的目標,讓一般人都可以看懂公文(註二)。因此,政界稱此前為「老公文」,此後為「新公文」。

        新公文實施至今已半個世紀,但有些機關仍留有老公文的遺跡,例如:有人不寫「分析」而寫「縷析」;不寫「列陳」而寫「臚陳」;不寫「繼續」而寫「賡續」;不寫「致送」而寫「齎送」;還有人硬要把「諒察」改成「諒詧」。又喜歡摻雜書牘用語,如:無任感禱、至紉公誼、用申謝悃…等;再夾雜部分判決書用語,如:迥不相侔、合先敘明、礙難謂為合法、非難謂無理由…等,以至於讓人誤以為「公文是文言文」。其實,公文是「簡潔的白話文」,有別於「口語化的白話文」,例如:「一大清早有一個老百姓來我們這裡。」這是口語化的白話文;「清晨有位民眾前來本處」這是公文,兩者一樣好懂,前者用15個字,後者只用10個字,而且更為清楚!

        蕭女士提及外交部「電報」很多,若要問年輕人:「電報是什麼東東?」多數人恐怕答不出來。在電話與傳真普及之前,如有急事都用電報傳送,由於拍發電報所費不貲,內容必須精簡扼要,甚而月份採用地支,日期則用韻目代替,例如:1日為東、6日為魚。當時,除重要機關設有電報設備及電務人員外,一般人想要拍發電報,都得到電信局申辦。三十多前,電信局已取消電報業務,但部分機關仍保有相關設施及人力,只是不再使用「摩斯密碼」,而是傳真、電郵…等工具(註三)。

        文言文的特色有四:偏好對句、注重典故、虛字眾多、用字精簡。除「用字精簡」外,其他都不適用於現在公文;若因此而謂「公文是文言文」,猶如「瞎子摸象」一樣,判斷事務過於偏頗也太主觀。或問「公文像什麼?」本人以為接近法律條文,但沒有那麼艱深難懂。蕭女士擔任過立法委員,不能認識公文近似法律條文,讓人遺憾!

註一:參見https://ctinews.com/news/items/Bda0PbGbaL

註二:參閱【回顧民國62年的公文改革】乙文。

註三:參閱【賀電與電報】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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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18018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