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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改寫了他們的人生故事
2011/12/20 23:06:55瀏覽4515|回應30|推薦279

一個14歲的女孩從美國千里迢迢返回台灣尋親,雖然她在美國的養父母對她很好,但是她的心裡始終有一個疑惑是:「為什麼我的親生父母不要我?

透過社工的幫助,她找到了她的原生家庭,也瞭解到她的坎坷身世,原來她是一個父不詳的孩子,母親未婚產子後自殺,把她託付給年老的外婆撫養。可是外婆家很貧窮,沒有受過任何教育、靠撿垃圾、拾荒為生的外婆根本沒有能力扶養她。此時,善牧基金會適時介入,先為她找尋到適合的寄養家庭,再透過收出養服務,為她找到新家庭、讓她擁有非常疼愛她的美國父母……。

不是我的家庭不要我,而是我的原生家庭沒有錢,他們沒有能力養育我,所以才把我送走……。」女孩的滿腹疑惑得到了解答,她釋然了,也不再耿耿於懷「她是個沒人要的孩子」這件事。

雖然她的人生一開始是個悲劇,但因為機構的介入安置、照顧輔導與收出養服務,讓她的悲劇人生從此有了截然不同的改變,從一個失依失怙的孩子,變成獲得良好照顧、能夠接受教育,且有父母疼愛、享受家庭溫暖的孩子。

試想:如果沒有機構的適時援助,像這樣的孩子在她的成長過程中會變成什麼模樣呢?社會又會因此而增加多少社會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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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在某場餐會上,聆聽到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湯靜蓮修女講述這些遭受遺棄、虐待、性侵害、疏忽照顧或遭遇重大變故而失依、失怙、失學孩子們悲慘的人生故事,頓時讓我感到熱淚盈眶。

當我還是個新手社工實習員的時候,曾經在育幼院裡短暫實習,每次當我望著這群被父母遺棄的孤兒、智能不足或肢體障礙的小孩時,我心裡總是會想:「如果沒有機構的收容與安置,如果沒有保育員或社工員的照料與幫助,這些孩子該何去何從?流離失所、餐風露宿、無依無靠?被不肖歹徒控制、街頭行乞?或是被幫派組織吸收、遊走於犯罪邊緣?……??

每次想到這裡,身為社工人「服務社會、關懷弱勢、濟弱扶傾、正氣凜然」的使命感油然而生。有時想想,能夠從事助人工作真是一種福氣,因為一個人的一生,可能在你的幫助下而有了不同的境遇與發展,愛真的能改寫悲劇,愛能改變一個人的人生故事。

就如同湯修女口中的婷婷與小勇,一個是被家暴、亂倫性侵、一度想要以自殺結束生命的少女;一個是重度腦性麻痺、生母無力撫養照顧的身障兒童。因為有機構的幫助,在社工及保育員的陪伴照顧下,婷婷慢慢走出傷痛、開始了正常的新生活,現在擁有幸福快樂的家庭;小勇透過復健慢慢進步,最後機構為他媒合到一個願意永遠疼愛他的美國家庭,現在在收養父母充滿愛的照護環境下,過著幸福的生活。

而這樣的案例不是一例、兩例而已,令人感動的是,來自於馬來西亞的湯修女與她的團隊夥伴,這24年來已經幫助了10,000多名孩子,讓這些遭受性侵、目睹暴力、遺棄、受虐的家創兒以及弱勢家庭兒童有一個像「家」一樣的短暫避風港,能夠獲得良好的安置、教育、心理輔導、復健與安養。

在這裡,每個人都是寶貝的、有價值的、值得被愛、被珍惜的,而這些遭受家庭創傷兒童(家創兒)也在這裡學習到為自己負責、覺得自己有價值,並且學會怎麼愛自己。雖然他們的人生曾經遭遇苦難、讓他們經歷悲痛與不堪。可是,愛能改寫悲劇,在機構團體、專業人員與善心人士的幫助之下,他們還是有機會擁有新的人生與幸福的生活

也許我們沒有辦法事先預防這些悲劇的發生,也沒有辦法阻止不幸或不健全家庭的產生,可是,我們卻可以透過社會善心人士的力量,將我們的愛與關懷具體分享給他們,讓這些家創兒早日從創傷中復原,讓他們也能跟其他孩子一樣,享有被愛、被珍視的家庭溫暖,活出人性的尊嚴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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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幾個小孩呢?

1個、2個、3個、4個?……,我有3個小孩,而湯修女與善牧基金會這24年來已經照顧了10,000多名「湯修女的孩子」,那麼,你呢?


 

©2011.12.20 Ruru~星火傳愛,愛能改寫悲劇


相關網站:天主教善牧基金會

延伸閱讀:東村 James~領養與寄養給小孩一個家

延伸閱讀:Ruru@海豚灣~我和我的三個小孩們

延伸閱讀:Ruru@海豚灣~給愛一個家

延伸閱讀:Ruru@海豚灣~天使心、菩薩行

 


 本文於1001223日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生活天氣-貼心下午茶,感謝電小二推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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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uru1211&aid=5950024
 引用者清單(1)  
2011/12/23 22:58 【珊珊的園地】 【那段寄養父母歲月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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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Liao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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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別人
2011/12/25 00:44

當社會上有更多人願意付出愛心關懷別人,這社會的悲劇就會少一點,基本上要從個人的行動開始,感謝你的分享,讓我們藉此省視自己。

祝聖誕快樂,平安喜樂。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5 21:59 回覆:

您說的真好,當社會上越多人願意付出愛心幫助別人,則不幸的悲劇就會少一點。也許大家有心助人,但卻不知道可以奉獻愛心的管道。謹以本文讓更多格友知道:社會上還有很多的社會福利團體、慈善基金會正默默從事這樣的社會公益活動,希望大家能以具體行動響應支持。


李安納 魯昂之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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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
2011/12/24 19:36

這世上像湯修女這樣的人值得讚揚與推崇

她放棄了小愛,發揚了大愛

帶給人間光明與希望

祝福妳 聖誕快樂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4 21:30 回覆:

德蕾莎修女曾說:「生命中並沒有所謂的大事,只有以大愛做的小事」。無論是在德雷莎修女或是湯靜蓮修女身上,我們總是能感受到一股悲天憫人、犧牲奉獻的胸懷,這種珍貴動人的情操與精神,真值得我們效法。

謝謝您的祝福,也祝福您聖誕快樂、平安喜樂!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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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多溫情
2011/12/24 11:43
台灣即使制度還未完善
但是慈善機構的運作
是台灣人的驕傲。
感謝您的分享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4 19:43 回覆:

從事社會福利服務工作,單靠政府的力量其實不夠,幸好台灣有很多企業團體善盡其社會責任,將企業獲利轉化為對社會的關懷,成立慈善基金會投入對弱勢族群的關懷協助,例如:【富邦慈善基金會--「用愛心做朋友」活動】、【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點燃生命之火」】、【永齡教育慈善基金會--「永齡希望小學」】,這源源不絕的愛心能量真令人感動呀!


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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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
2011/12/23 23:56

博愛精神的實踐﹐非常感動。

樓下格友珊珊﹐是博愛精神的實踐者。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4 11:43 回覆:

我讀到您的【領養與寄養,給小孩一個家】一文時,本來也想留言回應的,不過已經有格友回應相似的留言,再加上我回應一寫已經有500餘字,為了避免喧賓奪主,所以我還是寫在我自己的文章裡好了,但希望您讓我引用您的文章在我的延伸閱讀中。

您的文章回應裡,有格友提到單身者不能成為寄養家庭的遺憾,我原先也以為必須是雙親的狀態才能申請寄養家庭,但我查詢之後發現:目前寄養家庭區分為「雙親寄養家庭」、「單親寄養家庭」以及「專業寄養家庭」等3種類型。

雙親寄養就是我們一般所熟悉的寄養方式;單親寄養包括:單親、失婚和單身者,都可以申請成為寄養人,但重點是要有照顧兒童及少年的經驗;專業寄養則要求必須具有托兒所或安置機構保育員經驗、領有專業保母證照、社工相關科系畢業或領有社工師執照者。(呵!現在才發現原來我符合「專業寄養家庭」的資格,可惜我現在連養一隻小狗的時間跟空間都沒有。  )

「專業寄養家庭」因為需要具備專業知識與能力,因此申請者比較少,也容許單身者申請,機構在進行配對時,也會將比較高難度的寄養兒童分配給「專業寄養家庭」照顧。誠如您所說的:「無論領養或寄養﹐都必須有無私的愛」,希望能有更多人加入寄養家庭行列,讓這些孩子能夠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愛與溫暖。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4 12:00 回覆:

◎ 寄養家庭的申請條件(以台北市為例)

依據「臺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

4條:合於下列條件,得申請為寄養家庭,並以具照顧兒童及少年經驗者為優先:

1.申請人年齡在30歲以上未滿65歲,其中年齡超過45歲者,應具國(初)中以上教育程度;年齡在45歲以下者,應具高中職以上之教育程度。
2.
居住於臺北市、臺北縣或基隆市者。
3.
經與申請人共同生活之家庭成員同意接受寄養者。
4.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心皆健康者。
5.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品行端正、有愛心、家庭氣氛和諧者。
6.
經濟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者。
7.
居家安全、整潔,有足夠活動及居住空間者。

6條:寄養家庭接受寄養之人數,連同寄養家庭未滿18歲之家庭成員不得超過4人,其中2歲以下之兒童、身心障礙者或發展遲緩兒童不得超過2人。
申請人為該寄養家庭唯一之照顧者時,其接受寄養之人數,連同寄養家庭未滿18歲之家庭成員不得超過2人,其中身心障礙者或發展遲緩兒童不得超過1人。


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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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省福利嗎?
2011/12/23 11:04
看到您的報導,覺得台灣寄養政策非常好, 所給付給收養家庭的費用和美國相去不遠,以生活指數來說,這筆錢比在美國豐厚多。

對甄選寄養父母的標準很清楚, 那被寄養的小孩必須有什麼條件?就是有需要的小孩要通過什麼管道才能得到寄養福利?自己親人可以做寄養家庭嗎?我認識一46歲離婚墨西哥婦女寄養她5個外孫女。她女兒和女婿有酗酒問題,不合格當父母, 子女由國家收回後, 外婆願意寄養。

您舉出的例子是全省福利嗎?報端有時讀到小孩沒飯吃,父母都跑了,是怎麼回事?我想小孩能在寄養家庭長大會比在育幼院裡長大得到更多注意力。我曾經在新店真光育幼院實習過,都是被棄養的小孩,且有殘障,真的很可憐。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3 22:26 回覆:

謝謝您的提問,讓我有機會將「家庭寄養服務」說明得更為清楚。 

我所列舉的寄養費金額是以台北市為例,比較起來,台北市的社會福利資源比其他縣市好很多,所以補助款及可運用的資源相對比較多,但不見得每個縣市都有這麼高的寄養費,必須視該縣市政府的財源狀況而定。 

前幾年受到金融風暴影響,失業率攀升,有不少失業民眾想透過申請成為寄養家庭的方式,賺取政府每個月1萬多元的寄養兒補助金。不過甄選寄養父母的方式是很嚴謹的,須通過社工的實地訪視、評估與審核,如果只是為了領取補助的話,通常都會因為條件不符而被拒絕。

因為社會資源有限,所以除非是孩子原生家庭無法提供暫時或長期的照顧,且孩子不被期待或不可能被收養時,才有可能給予家庭寄養或安置到其他院所。因此通常會被寄養的小孩,包括:受虐(虐待、疏忽、遺棄)、身心障礙、發展遲緩及特殊疾病…等等。

當孩子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例如:父母罹患嚴重疾病、入獄或孩子父母不適任親職,發生虐待、疏忽、販賣兒童少年等情事,這些家庭面臨破碎離散,孩子得不到適當的照顧,且阻礙其身心健全發展時,才會提供一個有「計畫期間」的替代性家庭照顧。當原生家庭恢復功能之後,小孩還是有機會再重回自己親生父母身邊。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認同孩子留在親生父母身邊、讓父母親自照顧,對孩子的心理、信任感及依附關係的建立都是最好的方式。除非孩子有以上不得不離開家庭的原因,要不然,一般社工都會透過提供支持性或補充性的照顧服務,補強原生家庭功能的不足、盡量維持家庭的完整。例如您提到「小孩沒飯吃,父母都跑了」的狀況,如果家庭只是面臨貧窮、失業或經濟問題的話,社工員會尋求各項社會資源幫助弱勢家庭,例如:將小孩託付給其他親人照料、提供經濟補助、急難救助、兒童課後輔導、家長親職教育,甚至將失業的家長轉介至勞工局給予協助,媒合其就業或是提供職業訓練…。

通常一發現這樣的個案,社工員接案後會針對不同家庭需求擬定個別化家庭處遇計畫,幫助這類家庭順利度過生活難關。所以社工的工作包山包海、業務量繁重,真的非常辛苦。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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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仁心愛心...剛由兩岸演講回來﹐還忙應邀德州演講JAN.6~10衷心祝福佳節新年如意健康﹗
2011/12/23 02:27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3 22:21 回覆:
 

謝謝您兩岸三地奔波、風塵僕僕之際還撥空來看我。 

謝謝您的祝福,也預祝您的德州演講順利成功、聖誕暨新年快樂喔! 


珊●珊 /暫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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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改寫了他們的人生故事
2011/12/22 12:40

我只有1個小孩,而且是領養的。那時候年輕的我,初嚐做母親的喜悅,腦袋瓜沒顧慮很多事,以前的鄰居二位太太特來家中,看我們抱回來的孩子,她們勸我還給孩子的媽媽,不然以後的路會很難走。

不知怎麼了,我們就是很喜歡這孩子,或許所謂的宿命與緣吧!如果我那天不小心去了天堂,甄甄怪可憐嚕!因為她什麼都不懂,現在我們歲數大了不敢想太多,快樂珍惜每一天和甄甄相處的日子。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3 22:20 回覆:

我所認識的城邦格友裡,只有妳有擔任寄養父母的經驗,是否可以跟大家分享妳擔任寄養家庭的心路歷程或是感受呢?讓大家也能對這樣的工作多一分瞭解與認識。


烏拉瑰本尊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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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家庭
2011/12/22 03:22
美國的社會資源(聯邦,州,縣 三級)對認養家庭非常支持,由稅收來支付。我認識多人從事專業認養家庭。一個小孩政府資助$700 美元,外加保姆費用,  並提供小孩的醫療保險,眼睛牙齒保險,讀公立學校免學費,免餐費,免校車費和其他福利。一個人可以認養6個小孩, 直到小孩18歲成人。為防弊端,社工定時探訪。親生父母不能撫養,可憐小孩,有時又掉入另個虎口。所以還是需要社工督查。

不知道台灣是何情形?感覺好像還是多由民間善人來做?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2 23:46 回覆:

台灣目前的寄養家庭服務是結合政府與民間專業機構的力量一起來推動,例如:【台灣世界展望會】及【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他們接受政府委託之後,針對有意願成為寄養父母的申請人進行一些評估、篩選與訓練,通過審查之後才能成為寄養家庭。

而要申請成為寄養家庭,必須符合一些資格,例如:夫婦均在35~65歲之間、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上、結婚2年以上,相處和諧、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12歲以下之子女不超過4名(含寄養兒童)、具有安全、整潔及足夠的活動空間、夫婦及同住家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等等。(不同地區的規定稍有不同)

政府每月會補助寄養兒童生活及教養費用(以台北市為例,未滿12歲之兒童:每人每月新台幣18,493元,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每人每月新台幣19,972元,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含發展遲緩兒童):每人每月新台幣21,451元,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每人每月新台幣14,152元學齡前兒童托育費、學雜費等開支也可以專案申請補助。社工員會針對寄養家庭進行定期的訪視,寄養父母也需要接受在職研習訓練。

寄養服務是讓孩子暫時離開親生家庭,暫住在寄養家庭之中,等到他的親生家庭困難解決後,他可以再回家重享天倫之樂。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3 19:50 回覆: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100年度兒童及少年寄養服務之寄養費標準 

一、本市10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定為每人每月新台幣14,794元,兒童及少年寄養安置費如下:

(一)未滿12歲之兒童:每人每月新台幣18,493元,未滿1個月者,每人每日以616元計算。

(二)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每人每月新台幣19,972元,未滿1個月者,每人每日以666元計算。

(三)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含發展遲緩兒童):每人每月新台幣21,451元,未滿1個月者,每人每日以715元計算。

(四)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每人每月新台幣14,152元,未滿1個月者,每人每日以472元計算。

二、本次公告金額實施時間自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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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
2011/12/22 01:50

謝謝海豚灣的"望文 , 望演講生文"這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請你告訴我"認養"的條件配合好嗎?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2 22:22 回覆:

台灣認養或助養小孩的管道很多,而我都會選擇比較具有公信力的機構。

以【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為例,不論個人或團體都可以加入「認養人」行列,認養國內兒童者每月1000元,國外兒童每月700元,認養費中的10-15%提撥做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使用,認養人還可以與兒童通信或相互探訪。也可以選擇擔任「助養人」,每月捐助300元,代墊中斷的認養費及捐助辦理各項輔導性、成長性活動。或擔任「贊助人」,提供不定額捐款、獎助學金及捐贈各項物資者。

至於【富邦慈善基金會「用愛心做朋友」活動】,則是一種長期的助學方式,以年為期,每月幫助每位學生600 元。我之所以選擇參與這個活動,是因為它採取專款專用方式,機構不收取任何人事行政費用方式,將所有捐款全數使用在學生身上。我蠻喜歡這種處理捐款的方式,所以從加入之後,就一直助學迄今,呵!這就是我3個小孩的來源。


NJ過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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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00:16

愛能遮掩一切過犯

透過世界展望會 可支持一些弱勢的孩子

是一個很好的管道  為社會略盡一己之力


海豚灣(ruru1211) 於 2011-12-22 22:07 回覆:

認養小孩的管道很多,除了【世界展望會】之外,還可以透過【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參與扶幼工作,認養或助養弱勢家庭學童。

至於我自己,我選擇加入【富邦慈善基金會「用愛心做朋友」活動】,在學雜費以及營養午餐等費用上,實質幫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因為我相信:「教育是脫貧及改善生活環境的唯一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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