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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流浪-我照故我在Gloomy Bear 4.0
2016/01/11 06:04:57瀏覽1752|回應4|推薦57

將出遠門之際,坐在房裡冷眼看著自己的行李箱。放不下手的人到了一定的年紀,生命的包袱反倒是越發的沈重起來,出門的行頭再不是一個小背包可以囊括的。手提的行李裡有吃飯用的筆記電腦,有大大小小的平板電腦,有各式糾纏不清的電源線。不都說科技的進步是讓人們的生活更方便的嗎?怎麼肩上累贅的勞什子倒是隨著時代的進步越背越多。以前拎著一本書走天涯的日子都往那裡去了。

瞄了一眼袋子裡的東西。隨身的相機靜靜地躺著。出門什麼都可以不帶,這相機却是帶成習慣的了。寫部落格寫了這麼多年,吃飯要照相,住旅館要照相,玩耍要照相,早已成了生活的一部份。多年下來,竟也分不清是為了旅行而寫部落格,還是為了寫部落格而旅行的。

流年婉轉,一個行行復行行的行脚僧用他自己的焦距光圈來看世界。相片中的浮光片影是焦慮的旅人用來尋求內心安定的一部金剛經。旅人習慣用相片來說故事。相片無關美麗,故事無關緊要,無非是補捉一個行脚的定格。一個孤獨的浪人最終還是害怕孤獨的,緊緊地捉住這個証明了生命存在的唯一証據,像在汪洋大海中死名拏著的一支漂浮木。生怕一鬆手,這原已卑微的生命就再是無關緊要,永遠要消失在這宇宙穹蒼之中了。

紅塵滾滾,生死無界。停不住脚的行脚僧在陌生的國度裡遞上了度牒,拍照是超渡的一頁經文,遊記食記只是指引迷失靈魂回家的招魂幡。

我照故我在,我寫故我在。

我總笑說我如果生為一架相機的話,我一定打死也不跟一個寫吃寫玩的部落客,相機跟了這種部落客的下場通常都很慘,往往會被操到過勞死。尤其是像我這種我眼裡看的是什麼各位看倌就看什麼,完全不修相片的人,照片往往要照的量很大,然後再從中來挑滿意的幾張。一頓飯吃下來照個百來張相片是很平常的事,最後選出十來張用在部落格裡。一部相機照的相片裡最後大概有2/3以上最後都是從沒見過天日就被刪掉,丟到皓翰的虛擬世界裡比黑洞容量還大的垃圾桶裡去了。

我可憐的Ricoh GR4遇人不淑,跟我跟了不到三年,照的相片已經超過了六萬張,而且熱湯上也要照,刮風下雨也要照,待在我的包包裡被我摔來撞去,工作量像是人家一般正常相機的十年。最近終於開始跟我舉白旗,老是有電源上的問題。想說這樣子老是在緊要關頭被自已的相機罷工也不是辨法。趁著有人要去東京辦事,就順便用惡勢力脅迫,讓他帶了一部新的相機回來,這回選的是評價不錯的Fujifilm X100T。

Fujifilm X100T比Ricoh GR4稍微大一點,也笨重些,不過它的功能性比Ricoh GR4強。Ricoh GR4的強處是照食物很厲害,可是照景色時總是略嫌薄弱。Fujifilm X100T剛好彌補了這個缺點。不過Fujifilm X100T的功能性太強大的結果是它其實比較接近一般的單眼相機。你要花很多功夫來調整測試才會摸出你自己喜歡的相片風格和設定。這新相機啊,就像新情人。要摸久了才會熟。

Gloomy Bear再度不惜成本,昇級到4.0版來回饋長久愛護這個格子的格友們。來看看這架Fujifilm X100T眼底的新世界吧。

這是舊相機的封箱之作。最後一張照的是新相機,把棒子交下去。Fujifilm X100T那個復古的造型和皮套子真是太帥了。

從Battery Spencer看金門大橋。這部相機如果調成16X9的尺寸還蠻適合這種寛角度的景色。

金門公園裡我最喜歡的一個無人角落裡的水弄影。

16X9的景緻雖然好看,可是在部落格裡照片不好編排。還是這種3X2的尺寸比較容易排版。金門公園裡的花園暖房Conservatory of Flowers的白色身影映著北加州的藍天。

Dahlia Garden裡花季時盛開的花姿。

舊金山國際機場國際航站的出境大廳午后的光影。

相機到手之後第一趟出遠門剛好跑的是澳洲:雪梨街景。

南半球的晨昏光影。

雪梨歌劇院的風彩。

Museum of Contemporary Art Australia頂樓Sangeeta Sandrasegar的雕像to be carried away by the current, to be dissolved in the Other無語問蒼天。

Circular Quay蓄勢待發的渡輪。

拿Sydney Harbour Bridge當背景的Walsh Bay夕照。

Sydney Harbour Bridge的夜景與離港中的郵輪。

從Mrs Macquaries Point回眺雪梨歌劇院和Sydney Harbour Bridge的美景。

雪梨Queen Victoria Building裡漂亮的內部。

Bondi Beach上的綠色海岸。

The Bondi to Coogee Walk途中的礁石。

墨爾本街景。

墨爾本的Flinders Street Station在黃昏時的外觀。

墨爾本外Great Ocean Road的黃金海岸線。

從Gibson Steps看The Twelve Apostles。

浮光片影,俱是旅人反覆唸頌的一部金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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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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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17:37

標題就夠嚇人的。

你這種掏心掏肺的寫法真是蕩氣迴腸,讓人拜讀三遍都不敢回應。奸笑

Gloomy Bear(gloomybear) 於 2016-01-15 11:11 回覆:
所以這系列的不流浪文才不能太常寫啊,再掏下去都要變成没心没肺的草包了。大笑

花鼠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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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3:20

拍得真好!

呵呵~原來你也是愛攝一族~

 

Gloomy Bear(gloomybear) 於 2016-01-13 02:15 回覆:
愛攝一族說不上啦,年紀小的時候還會揹一大堆單眼相機的器材出門。現在懶到就是一台半傻瓜一機到底,看什麼拍什麼,大家加減看啦!

scubagol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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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1:50
太美了!,我是已經一路「退化」到「手機 = 相機」的地步(雖然拿相機時也拍不好) 
Gloomy Bear(gloomybear) 於 2016-01-13 02:11 回覆:
大家都差不多啦!現在除了部落格要用的相片還用相機拍之外,臉書上的相片也大多用手機在拍了。反正臉書上一則消息的生命週期不到一天,大家隨便拍隨便看啦!

傑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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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1:21

最後雪梨的幾張 3X2 的 效果很好  喜歡

Gloomy Bear(gloomybear) 於 2016-01-13 02:09 回覆:
謝謝啦!在澳洲那些天的天氣實在是好,怎麼拍怎麼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