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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都是從一個小錯開始:學習思考,是人生智慧的開端
2015/09/18 11:31:38瀏覽1235|回應0|推薦15

桃園高中 阿得老師

什麼是「一念之差」?什麼是「一念之轉」?什麼是「境隨心轉」?心念的運用常常左右人生的結局,有時候是喜劇,有時候卻是悲劇。

這陣子上高一生命教育課的「哲學與人生」單元,引導孩子們體會生活中學習哲考的重要,其中我引用了一個以前上心理學的犯罪個案分析:民國91年的金山高中教師強盜殺人案,因為覺得從此案件探討哲思很有啟發性,乃為文記錄並分享之。

記得當年媒體報導這個案件的破案,在當時令大家驚駭莫名,一個老師因為行竊而演變成殺了另一位老師,了解整個犯案的細節後,更讓我覺得:平日哲思練習的重要,從生活根本做起的重要,生活的道德與法律遵守,不就是由此而出發?

詳細案件內容請參閱維基百科,在此我大概簡述一下:嫌犯曾男與被害人何女,原皆為金山高中老師,曾男調走後並未歸還房東鑰匙,犯案前因缺錢花用,而用此鑰匙潛入原租屋欲行竊,卻撞見了晚歸的何女,驚慌下用啞鈴重擊何女頭部,之後考慮30多分鐘,決意殺人滅口並故布疑陣。

先不論其他因素(例如:個性),曾男的犯罪有兩個基本的起因:未歸還鑰匙、缺錢;因為這兩個起點,而決定行竊;又因為被撞見,而決意殺人滅口。

讓學生了解整個犯案的來龍去脈,我問了他們:曾男有幾次避免(停止)整個犯罪的機會?以下是學生洋洋灑灑說的10個機會:

1.主動歸還鑰匙給房東。

2.一開始就不該裝闊、愛現,減少金錢的支出。

3.把車子賣掉。

4.和銀行協商還錢。

5.行竊前和女朋友的40分鐘通話,坦白告訴女友犯案的預謀,然後徹底懺悔。

6.第一時間撞見何女時說謊要來拿東西並歸還鑰匙。

7.第一時間撞見何女時趕快跪下自首並道歉。

8.將何女撲倒在地時,道歉並報警自首。

9.用啞鈴擊傷何女時,停止傷害,道歉、懺悔並報警自首。

10.用啞鈴擊傷何女後,停止傷害,叫救護車然後自首。

是的,只要曾男把握以上任何一項機會,就不會有這個兩條命兩個家庭的悲劇了!

平日哲思能力的訓練,會讓你理解生命中的價值與順序,然後審慎地做為和實踐,尤其是審慎地開始;這樣,可以讓你避免情緒的非理性因素干擾,避免打開惡魔巨人的神燈瓶蓋,因為,衝動往往在一瞬間。沒有人生的終極價值和信念,一念之間的衝動,就會帶來情緒的暴走,你會完全喪失理智思考的能力,然後一步錯,就步步錯矣!

曾男的犯罪告訴我們:會犯這種喪心病狂的罪,跟學歷高低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跟平日思考能力和產生的信念有關。就像古人講的:勿因惡小而為之,你深信之,你就會篤行之。

沒有人的出生就註定會犯罪,再罪大惡極的過錯,也都是從一點點的小錯開始,就像曾性罪犯的那把「鑰匙」,開啟了失控與罪惡的大門。101年曾男死刑槍決前,不知道有沒有很後悔留了那把「鑰匙」?令人唏噓的是,一個高學歷的老師,怎麼會沒有自己人生價值與信念的堅持?任憑貪念與情緒一再失控,最終鑄成了大錯!

最後,我想起大學上「諮商技術」課時的一個精彩對話,當時上到「理情治療學派(REBT)」時,教授提到「駁斥不合理信念」的技巧和重要,有一個同學頗不以為然地回應老師:「如果我都已經心情很不爽了,還叫我靜下心來去駁斥不合理的信念?!怎麼可能做得到!」當時老師只是很淡定的說了兩句:「為什麼不在情緒一開始的時候就處理呢?你情緒背後藏的初始想法才是重點啊!」

是啊!情緒猛獸一旦出了籠子,一定是難以馴服的,趁牠還沒出籠前就先安撫安撫吧!讓理智的思考多一些人生智慧的底蘊,一旦情境的壓迫或情緒的洪流來臨,「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應盡便須盡,無復獨多慮」。淡定,是來自於平日的哲思。

註一:照片取自東森新聞網頁。

註二:民國101年曾男死刑槍決時,媒體的報導: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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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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