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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9 16:16:29瀏覽5583|回應3|推薦0 | |
新舊制˙˙˙大概了解了˙˙不過有一個疑問請教大家˙˙我在同一公司˙˙7月1號後公司強迫選新制....之前舊制年資10年....假如我繼續作到退休˙˙˙後面新制算法我知道˙˙˙問題來了..7月1號之前假如前6個月平均領75000,7月1號之後平均只領40000....假設總共工作20年,那之前較高薪的部分˙˙˙˙也會被算成低新的退休金嗎..還是要跟雇主爭取勒............. 平均工資就是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所以退休金計算標準是以核准退休時1個月平均工資,而不是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此合先敘明。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規定,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 二、依第5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20。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1個月平均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退休金計算標準,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規定,是以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所以假設你在7月1日前6個月平均領75000元,7月1號之後平均只領40000元,則你在退休時,退休金計算標準是以40000元來計算,而不是以75000元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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