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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工作幾天雇主就必須給幾天薪水
2007/12/10 22:10:22瀏覽76|回應0|推薦0

之前去加油站打工辛苦的第1天竟然到1個月過後才听會 計 小姐說第1天實習是沒有薪水的太誇張了難道我第1天就要白作工嗎我也是有花勞力時間下去工作耶真的是很生氣每個加油站都是這樣嗎各位,有遇過這種情形嗎你們都如何處理呢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七條、、第二十二條、、、、、、規定者。

勞動基準法第81條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應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或罰鍰。

據你所述,你之前去加油站打工,辛苦的第1天竟然到1個月過後才聽會 計 小姐說第1天實習是沒有薪水。如果公司不給你1天的薪水,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勞動基準法第79條、81條規定,可處罰公司及負責人各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你可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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