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3/06 22:43:57瀏覽83|回應0|推薦0 | |
國民年金開辦前已年滿65歲的農保人員,其健保保費及農保保費應向何單位繳 納?繳納多少錢? 國民年金開辦後未滿65歲的農民,其健保保費及國民年金保費應向何單位繳 納?繳納多少錢?
國民年金開辦前已年滿65歲的農保人員,農保仍然維持不變,農保保費仍然為 78元,健保保費自96年8月1日 調整為287元。健保保費及農保保費仍然在原 農會繳納。
國民年金開辦後未滿65歲的農保人員改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後,其應繳納保險費 方式有幾種: 1、一般被保險人自負比率60%,應繳納保險費為674元。 2、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民眾自付30%,應繳納保險費為337元。 3、所得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民眾45%,應繳納保險費為505元。 4、低收入戶,其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身心障礙者部份,其應繳納保險費方式有幾種: 1、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由政府全額補助。 2、中度身心障礙者民眾自付30%,應繳納保險費為337元。 3、輕度身心障礙者民眾自付45%,應繳納保險費為505元。
保險費由保險人(勞保局)按雙月計算,於次月底前勞保局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於再次月底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保險人指定之方式,向保險人繳納。 例:97年10月1日 開辦,勞保局於同年12月底寄單通知被保險人繳納同年10月及11月二個月份之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98年1月底前完成(10月-11月)繳費。
農保轉國民年金後其健保依下列方式處理: 1、有固定工作者,應於工作單位投保。 2、沒有固定工作者,但符合工會、農會會員或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應至所屬工會或農會投保。 3、若無上述資格而符合眷屬身份者,應以眷屬身份依附被保險人投保。 4、不符合上述投保資格者,應以第6類身份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投保。
國民年金開辦後未滿65歲的農保人員改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後,如果具有農會會 員資格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且符合以第3類身份參加健保 者,仍然維持以各農會為投保單位辦理健保作業。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