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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6 22:39:58瀏覽97|回應0|推薦0 | |
老丁今年62歲勞保年資28年,原定1、2年內退休,如果等到國民年金保險實施時,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而是等到明年才領勞保老年給付,是否會影響老丁年滿65歲後國民年金之老年年金之給付?如果老丁在國民年金保險實施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則結果是否會不同?老丁如果可以領取老年年金,則可領多少? 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未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年滿25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二、本法施行前,除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外,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 付;或本法施行後15年內,其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15年,且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三、本法施行時年滿15歲,且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但年滿65歲前,不再從事 農業工作者,不在此限。 依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要加入國保須在國保施行前,除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外,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才可以,或國保施行後15年內,其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15年,且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所以老丁等到明年國保實施後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因為老丁勞保年資28年超過15年的限制,所以明年就不能加入國國民年金保險。 如果老丁是在國民年金保險實施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則依上開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老丁今年可以加入國國民年金保險。 老丁可以領取 : 17280*0.65%*3+3000=33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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