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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09:47:46瀏覽101|回應0|推薦0 | |
6、租金收入(所得稅代號51): 扣取對象:第1類至第4類及第6類保險對象(含被保險人及眷屬)。 免扣取對象:無投保資格者、第5類被保險人。 指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單次給付金額未達5000元者,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至於單次給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則以1000萬元計算。 案例一: A公司向老丁租房子當廠房,月租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年 案例二: B公司向老丁租了一棟辦公大樓,雙方約定租金每月100萬元,按月給付,102年10月辦公室外牆整修,B公司支付整修費用30萬元,實際給付老丁70萬元。B公司不能以70萬元扣取補充保險費,必須以租金100萬元,按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2萬元(100萬×2%=2萬元)補充保險費。 案例三: 老丁向老王租了一間房子,雙方約定租金每月2萬元,按月給付,則老丁在給付老王租金時,不必扣取補充保險費,即老丁每月仍給付老王2萬元租金,這是因為老丁並非是扣費義務人,所以依法老丁不需在給付老王租金時,扣取補充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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