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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4 14:15:42瀏覽176|回應0|推薦0 | |
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收取補充保險費 一般保險費: 第一類至第三類=投保金額×費率×負擔比率×(1+依附眷口數) 第四類及第六類:定額保險費 補充保險費: (高額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2% 一般保險費開單及繳納方式沒有改變:由健保署每月核計保險費,並按月寄發繳款單供投保單位及民眾持單繳費。 假設老丁在A公司投保薪資為30300元,配偶跟2個小孩都依附在老丁名下加保健保,老丁另外又在B公司兼差,其一個月收入為20000元,則老丁應該繳多少健保費呢? 一般保險費:30300×4.91%×30%×(1+3)=1785元 補充保險費=20000×2%=400 總保費=1785+400=21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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