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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3 00:04:10瀏覽2104|回應20|推薦114 | |
Natasha Scott是馬州喬郡的亞非裔混血,申請大學時勾爸爸的非裔就能加分,勾媽媽的亞裔就減分。(圖片取自紐約時報網站) 種族,競爭,這兩詞從中文詞義上看,八干子打不著一塊兒,翻成英語,都是四個字母同一個字: R-A-C-E。無論是政治選戰裡的race,或是大學申請的race,在競賽中若扯上了種族,公平就打了問號。 今天且不談美國正夯的總統選戰,就單跟格友們聊聊美國社會的九命怪貓:Affirmative Action(平權政策)。 老三去年底完成大學申請,提出七校,已收到三所入學許可,最近的車上母女話題,常常是「XXX被M校錄取了」、「YYY被S校拒絕」此類話題。她這所學校素有「全美第一公立高中」之稱,全是考進去的尖子生,亞裔超過五成,一窩蜂申請名校的現象,可想而知! 雖然女兒學校HYP加上MIT、Stanford每年錄取人數加起來總有個五十、一百,但亞裔生申請史丹佛大學,難如登天,除非是父母是校友。史大最近發出「提前行動」 (Early Action)錄取通知,該校亞裔生數十申請案全軍覆沒,獲許可的,果然不出我所料~不是白人,就是非裔。 上述這些名校,女兒半所都沒申請,但身邊不乏好友擠名校,她有個同學,人品和學業都很頂尖,家境不佳,是家裡六姐妹裡的老五,一心就想上哈佛。蜂鳥相信她絕對是哈佛想爭取的學生,只可惜機會很小,她不是非裔,是印裔。 女兒還提到一位白人同學,申請書的族裔欄裡勾選了「African American」(非裔美人)。輔導老師叫來質問,她也直話直說:「我的祖母的祖母是南非移民。」別忘了,非洲也有白人。 去年六月,紐約時報一篇報導探討「種族」與「大學申請」這個敏感議題,文中訪問的馬州喬郡貝爾茲維爾的史考特 (Natasha Scott)也是個鮮明的例子。史考特是亞非裔,前年秋申請大學時,在族裔欄裡不知該勾選亞裔或非裔而上大學秘聞網站 (collegeconfidential.com)向學子們討教,結果一面倒,大家勸她別笨了,填非裔能加分,填亞裔必減分。 「平權政策」始於60年代初,是美國政府反制「種族、性別、宗教歧視」的行政命令,目的在促進公民的平等機會,半世紀以後,「平權政策」的焦點濃縮到種族,或者說,「平權政策」的一般認知是「大學招生將申請人的族裔列入考量」。2003年,因密西根大學法學院入學招生受到質疑,一位白人學生被拒錄取狀告法院,最高法院討論投票支持密大,平權政策首度在法律上受到確認。 9年後的今天,最高法院將對平權政策再起討論,原因是UT.vs Fisher的案子。2008年申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時被拒絕的一名白人女生Abigail Fisher,認為她的入學機會被條件不如她的非裔學生取代。由於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和阿利托( Samuel Alito)加入,平權政策是否將走入歷史,不只受到社會關注,預期也將成為年底兩黨政治角力的發燒議題。 支持平權政策的高教界人士稱,為了社會公義、為了促進校園多元,也為了替學生進入多元社會做足準備,大學在入學審核時不得不將學生的族裔背景列入考量。事實證明,平權政策的確讓不少在社會底層掙扎數代的弱勢族裔得以翻身,如今各行各界都可見到非裔、西裔才俊,而最鮮明的例證就是華府的第一家庭。 原意在保護少數族裔入學權的平權政策,受到多數白人反彈,以「逆向種族歧視」受害人自稱,其實,眾所周知,受影響最大的不是白人,而是普遍被掛上「模範少數族裔」標籤的亞裔。亞裔不但無法受平權政策的庇蔭,各名校對亞裔入學申請的門檻比白人都高,已是不爭的事實。 美國聯邦跨黨派的民權委員會副主席什恩史托姆 (Abigail Thernstrom)針對Fisher案發表評論時就指出,平權政策獨惠「非亞裔(Non-Asian)的少數族裔」,是「種族上的雙重標準」 (racial double standard)。 除了「逆向種族歧視」、「種族雙重標準」的批評,社會的變遷、人口的質變,也讓「平權政策」遭到空前挑戰。丕優民調最新調查發現,美國的異族通婚率從70年的2%增加至今天的8%,全美有480萬人的配偶是「異族人士」。 異族通婚下的產物就是「多重族裔」 (multiracial)的後代,當「多重族裔」人口不斷攀升,「平權政策」的公義性越來越受到質疑,最大的批判在於認定標準的莫衷一是,反對「平權政策」者認為,目前受惠最大的是中上之家的少數族裔子弟,真正需要拉一把的社經弱勢家庭子弟在排擠效應下,反被犧牲。 蜂鳥一向站在弱勢的一方,尤其是教育,對於社經弱勢或失能家庭子弟,由於欠缺家庭的輔助培植,絕對贊成社會、政府提供比平常學生更豐沛的資源。去年一份民調也顯示,反對將種族列入升學錄取考量約佔三分之二,同樣也有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以家庭收入而非種族為標準,才能為真正有需要的學子打開大學之門。 即使是非裔社區,也非全然贊同「平權政策」,越來越多曾受「平權政策」庇蔭的非裔、西語裔領袖都站出來批判其公義性。歐巴馬總統曾表示,自己女兒屬於優勢家庭子女,不應受「平權政策」保護;最高法院唯一非裔法官湯瑪斯 (Clarence Thomas)更明指平權政策違反第14條憲法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精神,其「非裔成功需要特別待遇」的暗示,成為提升非裔形象的一大阻力。 一個法條或政策的成型,都有其時代背景,如「排華法」、「禁止異族通婚」、「禁女性投票」都是昨是今非的例證,也都因時而變走入歷史,唯獨「平權政策」例外。 誠如什恩史托姆預言,無論有無法律護航,「平權政策」將是美國社會的「九命怪貓」,必然繼續行走江湖;蜂鳥另再加一句~只要高教界不肯放下有色眼鏡,種族,也將繼續在大學申請競賽裡,當一把不公義的鑰匙。 2012/03/07 17:21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平權政策的昨世今生」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 電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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