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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16:21:31瀏覽3820|回應11|推薦6 | |
臺灣看透透10-12(舊文新貼) 10.08.04環球華報 中國少數民族的數量,我們的教科書、辭典、官方網站等,不都清楚寫著,是 55 個,其中 54 個在大陸,1 個在臺灣嗎? 且慢,55 個,這是「中國大陸」的說法,「中國臺灣」怎麼統計,那是另一碼事,而這直接關係到中國少數民族準確數量的大問題。 大陸的少數民族數量,是從 50 年代始,通過「民族識別」而確立起來的。這個「識別」有兩大原則,一是由「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等四個因素構成的「民族特徵」;二是「自我成族」的「民族意願」,且「名从主人」,如直到 20 世紀中葉還處於原始公社解體階段的「獨龍族」,曾被稱為「俅人」、「曲人」、「洛」、「曲洛」等,正名為「獨龍族」,便是根據該族自己的願望。其他少數民族的歧視性稱謂也有類似的糾正,如「歸化族」便改稱為「俄羅斯族」。 大陸從 1953 年的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開始這項「民族識別」工作,直到 80 年代末才基本結束。1979 年,國務院確定雲南西雙版納的「基諾族」為單一民族,成為大陸第 55 個,亦即最後一個「識別」的少數民族。大陸的少數民族中人口數最少的是「珞巴族」,此族在中國境外有 60 多萬人,但中國境內只有不到 3,000 人。 大陸「少數民族」的「識別」工作,方法科學、態度謹嚴,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主觀意志和客觀狀態,相當可取。唯一遺憾是,由於那時兩岸隔絕,大陸專家無法去臺灣「識別」,臺灣的「少數民族」只能籠統地以一個名稱來歸納,叫做「高山族」。 至於臺灣,同樣專家去不了大陸,對於大陸境內的少數民族,臺灣只能要麼依據 1949 年之前的舊記錄,要麼直接採用大陸的「外來」新成果,「一舊二外」,臺灣此項工作的窘境,可想而知。 此外,大陸的「多數民族」漢族面對的是「少數民族」,但臺灣的「多數民族」面對的不是「少數民族」,而是「原住民」,臺灣不流行稱呼「少數民族」。 臺灣的原住民原先被分為「高山」與「平埔」兩族,即,住在山區的是「高山族」,住在平地的是「平埔族」。這種區分是從外來「墾殖者(settler)」的眼光,僅僅依據居住區域的分類法,粗糙、不科學、漢族(以及曾經的殖民者日本人)自我中心,對原住民沒有尊重,不足為取。後來,國民黨政府取消了「平埔」這一分類,只剩下「高山」。這或許也是為什麼大陸稱呼臺灣的少數民族為「高山族」的原因。 但臺灣的「原住民」並非單一的「高山」族,他們和大陸雲南的少數民族情況非常相似,也是在一小片地區內各「族」群立。1996 年,臺灣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其工作之一,便是制定標準來「認可」各個「原住民族」的身份。這項工作,和大陸的「少數民族識別」幾乎一樣。到 2008 年 8 月,「原民會」已「認可」了 14 個「原住民族」。 這 14 個「原住民族」和大陸的「少數民族」除通用名稱有異之外,其餘可說完全一樣,證據很簡單﹕臺灣教育部網上辭典的「中華民國少數民族簡介」,便將臺灣的 10 個「原住民族」和大陸的 54個 少數民族並列,統稱「少數民族」。按此網站,中國的少數民族並非大陸所宣布的 55 個,而是大陸的 54 個加上臺灣的 10 個,共 64 個! 由於臺灣教育部網站參考的資料是 1992 年出版的,故比「原民會」2008 年公布的臺灣原住民族最新數量少了 4 個。如以「原民會」2008 年公布的台灣「原住民族」14 族為準,則不包含臺灣約 15 萬非漢族的「外籍配偶」,中國目前的「本土少數民族」,應該是大陸的 54 個加上臺灣的 14 個,共 68 個。 根據以上分析,「中國有六十八個少數民族」的結論,應該相當可靠,建議大陸和臺灣的專家應盡快共同研究,達成共識,共同作出正式宣布。臺灣已接受大陸有 54 個少數民族,大陸不能無視臺灣的 14 個「原住民少數民族」。 與此相關的話題是,臺灣另有一個「四大族群」之分。「四大族群」是個荒誕分類,應該取消,以後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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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