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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3 08:54:59瀏覽2494|回應4|推薦8 | |
轟動一時的捷運殺人事件終於在某個程度上有了某種落幕:台灣最高法院判定鄭捷死刑定讞,也就是正常狀況下不會再有上訴等過程,於法院攻防可以說至此塵埃落幕。 但自鄭捷事件開始,台灣社會關於死刑廢存的爭議就不斷,簡單來說,就是廢死與維持死刑的兩個選擇持續觀念上的鬥爭。廢死相關角度多認為,根據歐洲等多已開發國家的數據顯示,無死刑也不會提升犯罪率,所以死刑並不能有效遏止犯罪,以暴制暴也如當初殺人般違反個人意願,更僅為滿足他人的心理狀態爾,所以並非一個能稱為文明的解決方案,更容易成為當權者的工具,造成錯誤判決或特定鬥爭下的犧牲品。 支持死刑方多等認為,以北歐諸國為廢死案例不可取,有誤導因果且雞生蛋蛋生雞之嫌,且死刑嚇阻力明顯存在,經由合理的蒐證與審判下,亦能排除特定少數的不得已案例,而依然判斷需處以死刑者,必然是需永遠與社會隔絕者。同時這也是一個無可取代、終極的對等審判(以謀殺罪論),人類社會不應為有明確事證與判定需永遠與人類社會隔絕者,提供相對應的生存需求與保護,所以死刑的存在有其必要性。 以上就是對於死刑的兩個角度。於言論自由的邏輯上,兩者均有充分表述的自由。而事實上,全球確有廢除死刑的傾向,但台灣是維持著死刑的運作,只是相對降低相關比例。至於在觀念之間,言論上的碰撞,妖魔化對方的角度與水平,則幾乎成為台灣人民表述意見的常態。而真正讓鄭捷一案判決落實的,則是相當程度是對應死刑爭議的產物,而有最必然也最合理的結論。 相當戲劇化的一點:判定死刑定獻者,即為著名的廢死先驅者黃瑞華法官。 在訴說感想之前,我先表達我對於死刑廢存的既定思考。我曾於愚見:〈首先,為小妹哀悼;再來,討論廢死〉中表述,對於死刑,我唯一的考量點在於實質的功用上,也就是故意謀殺率的遏阻上。我的思考不包含滿足任何形式的主觀正義與價值,只在乎實質功用。關於這點,廢死者提出的北歐數據,其實並無任何代表意義,因為先不論衝動型或特定精神狀態患者,故意謀殺罪的發生率關乎人文上的平均素質,北歐無論人文或發展,甚至於外的大環境滿足,本身就明確有其優勢,而廢除死刑,也是因為在這環境中,此項目的刑法並未能發揮最大作用,也就相對選擇滿足人民的價值觀。 但我認為台灣應該參考的,是經濟與人文發展近似於台灣而有廢死者,於廢死前後,故意謀殺犯罪率的數值變化。我這邊所看到的數據,無論是南非,還是巴西,這一類於發展中邁向已開發的黃金國度,其廢死前後的故意謀殺犯罪率,竟達8~11倍之多(請自行蒐尋查閱),也就是當廢死一付諸執行,其刻意殺害案件,可以潰堤般的倍率形容。請注意,是廢死後的一年,隨即爆增相關數字。所以以我的角度來說,台灣目前的人文與環境發展現況,遠遠不足以運作廢死相關動作,因其實質防治力經驗證依然相對明確。 或許有人會說,南非巴西的人文環境也跟台灣差異甚大云云,而我會回答,北歐相關的人文與環境,絕對會比經貿發展程度相近於台灣的兩國,來的差異更大,其數據更相對不可信。 所以說回來,這次判決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判決者本為廢死支持者,而其能基於尊重台灣法律現況,以及台灣人文現況,根據既有的共識,以專業優先,判定鄭捷死刑,此乃台灣近期難得的專業展現。 請注意,並非因為判死而專業,而是其能區分自身理念目標,與客觀事實上的必需,做出相對應的客觀判決,所以專業。 無論廢死或支持死刑者,均有權也有自由發聲,表達自己意見,但台灣現況,常常會把自己的目標與理念,做為既存事實,並且主觀認定其為事實而行事,此為一不可取。在任何辯論之上,與行事原則,均應以事實做為平台來進行交鋒與行事。 其二,就是對不同意見的妖魔化。無論死刑或廢死,在小燈泡事件爭議提升至極致,無論是對於其母親的思考邏輯角度,還是對相對堅持死刑者,其人身攻擊與無限上綱均不可理喻。任何人均有權表達其思考意見,而並無人能否定其出發點的正義性,這是一個需要相互尊重的時機點:而這是基於對事情的看法之上。 但相對來說,無論其母親,也就是小燈泡的家屬,還是相對憤慨的網友,無論親疏,都無權改變現實法律上的進行原則,以及犯案或精神病與否的客觀事實。他們有權發表意見,但無人有權直接因為受害者相關與否,改變法律上的原則。所以無論是親屬,或是鄉民,均可以發表一己之見,相互支持,但無權代表小燈泡,以及正在運作的法律現實。 有效的理念運作,應是在事實基礎之上,朝向自身的理念目標,建構實質能踏上的改造階梯,並非一相情願的認定其已經存在,或是認為自己可以代表特定人群。理想,是必須基於事實,以及僅能代表自身而去凝聚共識以求運行的。 黃瑞華法官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她有著明確的自身理念,也有推行的動作,以及步驟,但她同時理解現實與法律的客觀狀況,以及她自身的專業職責所在,但相對於此,並非她否定她的理念,而僅為作到工作上應盡的專業,而基於現實的必需。由於與其理念相左,更能展現其專業上的公正性,所以讓人欽佩。 台灣近年來,多因主觀、情緒與自身理念,去扭曲事實,去否定、妖魔化相對思考,否定現實的狀況,也因此,國際上,台灣人民越來越與國際現實脫節,而更無步驟規畫去達成主觀上的期待;社會上,基於各自認定的不同事實,去否定相對的觀點與存在,讓社會越形對立,但無所謂有基於事實的一個平台取得辯論的空間;人文上,各自認定自己的角度是絕對正義,以至於無論政治、商業與生活上,並無一個相互緩衝的共識與觀點,取得調和,反之各行各路,如企業本已銳化與失衡的僱傭關係,僅強化現有的不平衡與不滿,並無一個有效的抒發口與實質解決的結合點。 人類社會原本就是於各種理念,交互碰撞出來的產物,但期能推行,必須是基於面對現況以及客觀共識上,區分理想與現實,才會有所交集。我對台灣的三個期待,也就是因此案而生: 當有面牆在你面前,你假裝牆不存在而走過去,只會頭破血流。 只有當你知道有面牆在你面前,知道多高,多寬,多厚,而你知道自己的方向與目標,也知道必須要面對這現實的時候,你才能決定要翻,要繞,還是要拆。 無論你否定,假裝,甚至惱羞成怒,都無助於解決這個現實狀況,只有了解現實,才能解決現實。 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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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