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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9 15:24:59瀏覽1395|回應1|推薦7 | |
這次對於同性婚姻的爭議,由於有關身邊許多朋友的思考與爭議,在此先把整理好的想法公開討論。
首先,不應該把所有議題左右放、二元化。人應有自由選擇各議題思考的能力與自由。
雖然藍綠是以兩岸方針為原點分左右的,但即使個別認同兩岸方針,那個議題也沒這麼偉大,可以一口氣綁架了能源、死刑、族群、甚至性別議題。
不管你哪個議題、選擇哪方,均是需要冷靜個別思考的議題,而不是光是保守-激進就能分門別類逼人選邊站的東西。
現況是藍綠都會綁架,但如果除了無法妥協的部分,藍綠都能放下而思考,甚至包含因任何因素贊成與反對的思考,那才是全民之福。
對於這次的同性結婚觀點,其實我只以一個原點出發:合理的自由範圍。人應享有任何自由--除非會造成對他人傷害。以同性婚理而言,是否會對他人造成實質方面的傷害不言而喻,抽象部分有待商榷,基本上如不直接造成負面影響,我想這應該是合理的自由法律所應包含的內容。
當然,因個人宗教或道德觀,或無根據延伸的教育問題,認為他人的某部分自由會造成個人的負面感觀,這就是這次爭議真正癥結的地方。但同理來說,對同性戀而言,異性戀的相戀何嘗不是難以入目的狀態?所以同等狀況下,實在不能以主觀的感觀損耗做為理由。
而以現在台灣社會多數的價值觀來說,基本上明顯是偏向包容的,即使不是多數,單以毫無邏輯依據的多數暴力來做為取決點,也不是適當的判定依據。
基於此因,我認為同性婚姻是合理的選項。
但這又牽扯到另一個問題:是合理的選項,也未必要單獨強化做為爭議點,也就是主動提出這樣的一個需求,因為所謂合理自由的判定,應是被動的。因此,我認為此時此刻提出這樣的議題動機,即使其議題本身可能正確,這樣的動機也不乾淨與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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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