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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18:33:02瀏覽1152|回應9|推薦78 | |
(感覺小鹿和兔兔的關係是情人) (我更喜歡海鳥猛雘如子彈般射進水裡的動作。) 之前的文章中的兩則影片引發格友黑月的深思。一個是小鹿和兔兔之間的親密情感,一則是海豚圍捕沙丁魚的過程。黑月對後者的感觸是:「如果上帝真的是創造萬物的主人,而且是慈恩的,為什麼祂要讓地球的生命經驗強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原則?」當然,如果這個上帝是«奧義書»或是吠陀靈性科學以及New Age風格的上帝,祂,作為宇宙至上的意識,正是要我們(也是「祂自己」)去經驗這一切。不過我主要想先側重在一個話題:殺戮從何而來? 如果我們先拿開人類對「殺戮」一詞賦予的道德和法律的含意,而回歸到自然界一個生命對另外一個生命的剝奪這個現象本身,那我們可以約略把殺戮行為分成四大類:第一種是為了進食。生命吃生命,才能活下去,這至少是地球上的生命型態的本質。第二種是爭奪性和衝突性的攻擊,包括對另外的物種以及對相同的物種。第三種是防禦性(包括「厭惡性」)的攻擊,比方說蜜蜂螫入侵者,或人類殺蚊子和蟑螂。第四種是「無實用目的」的純暴力攻擊,或者是「為了享樂」。我想很快地逆著從後往前討論一下,而把重點放在第一類。 純粹玩樂的攻擊行為,並不是人類專有的。當虎鯨飽餐一頓企鵝大餐後,最後嚥不下去的企鵝,牠們有時候會當玩具來撕裂拋耍。已經習慣不吃野生動物的家貓,可能同樣會對後者有純殺戮行為。至於防禦性的殺戮,大家對其通則都很熟悉了,我想舉個比較特別的例子。我在夏天有時候身子會長癬,那真是很討人厭的「一群生物」。常常藥膏一塗,牠們隔天就集體搬遷,挪了兩三公分。對於那麼微小的牠們,我想牠們應該是連番馬不停蹄的「急行軍」吧(在我遼闊的皮膚領土上)?有時候我火大了,在牠們的邊界抹上一圈藥膏,算是「圍獵」,但過了幾天,牠們居然殺出重圍,在更遠的地方集結出現!每每我觀察著在自己皮膚上進行的「殺戮」行為,頗覺好氣又好笑。之所以有對牠們「趕盡殺絕」的感覺,是因為黴菌的運動模式似乎更接近動物,而不像植物如如不動。 說到植物,我想藉著第二類,也就是爭奪性的殺戮來說明,如果殺生意味著一生命剝奪另一生命,那這絕非僅限於動物界。植物在搶土壤和陽光的過程中,強者會造成弱者的死亡,這也符合殺生的寬鬆定義。比方說蔓澤蘭(Mikania cordata)會以攀附方式纏繞樹幹向上生長,在木本植物上擴展,最後覆蓋整株植物冠層頂部,遮蓋了陽光,被附著植物最後無法行光合作用而枯死。另外,在某個意義上,我們大可以說一億四千萬年前的開花植物大肆掠奪了裸子植物的生存世界,把後者逼到往中高海拔逃竄(當然,我們不要忘記這個過程中昆蟲的參與很重要。也就是說,在強調競爭與殺戮的同時,我們還要記得生命間互助合作的共生關係)。可是把殺戮這個概念用在植物身上,不管是植物殺害植物,還是動物吃植物,我們總隱隱約約覺得不太對勁。除非我們是極端的耆那教徒,否則我們不會把吃植物當成是殺害生命。現在,我們便回到第一種類的殺戮:吃。 石頭不會吃石頭。攝取食物是生命現象的註冊商標。地球史上何時首度出現「吃」的行為?30多億年前第一種單細胞生物出現,牠們以溶解於海水中的碳水化合物,也就是醣類為食(醣類產生於偶然的化學反應)。這些生物以自我複製的方式呈等比級數增加,對於醣類則採最粗蠻的「抓到就吃」的策略,這樣下去沒多久醣類就會耗盡。如果食物沒了,這些生命也會滅絕,或許地球沒機會再出現生命也說不定。眼看著危急存亡的時刻就快迫近,某些生物演化出一種能力,可以利用陽光把水和二氧化碳分解為醣和氧,也就是光合作用。這些植物的老祖先把氧氣從碳中分離開來,用碳來建造自己的身體,並吐出「吃」完太陽光剩下的菜渣,在光譜上呈現綠色。我們要對地球上的這一批功臣心存感恩。多虧了他們,我們現在地球上的全部生命都以曲折複雜的形式「吃著陽光」。 如果世界上只有植物,或是我們想像一下,連所有的動物都會行光合作用,自行組織出低熵的能源,那我們當然就不用對「何種的吃不算是殺生」的問題做析辨。佛教徒對此問題會特別關注,因為這牽涉到對「有情眾生」(sentient beings)的認定。如果有情眾生是指有「行為能力」的生命,那麼這種生命需要具備兩種條件:「感覺要素」(sensory element)和「運動表面」(motor surface)。可是我們很快就會發現,這個低門檻幾乎就是所有生命的必要條件。比方說單細胞的阿米巴變形蟲,會有簡單的機能來偵測(感覺)並吞食(運動)一個小細胞。我上頭舉例的皮膚病的例子也是,黴菌跟細菌都是忙個不停的小生物,遇到有毒的環境(比方說我的「克癬」)就會彼此交換化學物質,大舉逃命去。用佛教的觀點來看,他們都是「趨吉避凶,離苦得樂」,有親近和排斥的行動能力,這正是有情眾生的寫照。 (阿米巴有「擬足」這種運動表面。) 植物當然也會表現出趨吉避凶、離苦得樂的行為模式。植物的根部運動也是藉由細胞薄膜的伸張來偵測和接近水分。只是植物的生存策略是固定在一個定方,細菌則可隨時落跑。對生命科學家而言,神經元(neurons)的出現讓感覺與動作間的聯繫和統合更有效率。科學家如實描述,而不一定要暗示著價值高低之分。然而對佛教徒和茹素者而言,神經元的出現則或許可成為「殺生」與「不殺生」的絕佳門檻(小小補充一點:原始佛教並非嚴格的茹素主義,反而是造成僧團分裂的提婆達多,才是嚴格的茹素主義者)。原因不難想見:有了神經元的基礎,提升了對痛苦的感受強度,而「會痛的生命」似乎是一個很方便清楚的判準。 我這篇文字並不想涉入對動物權的討論,更不想(也沒有能力)涉及佛學對有情眾生的討論,而只想對我們的「殺戮」觀念稍加思索。最後我想針對為何造物主(如果有的話,或者只是個觀念代號,或是任何概念中的造物主皆可)「允許殺戮與殘酷的世界」做一點哲學式的回應。有一種回應是「違反事實之假設」,或者我們用哲學家Martha Nussbaum的「詩性正義」的講法:用文學的想像力去假設一個倫理世界,那我們會發現一個有生存競爭的生物世界是比較合理的,如果不是的話,那麼我們將得到驚人的世界圖像:所有物種不用面臨任何的危險和風險,那將是個沒有差別的世界,因為所有物種的能力與特徵正是他們生存競爭下整個族系演化出來的成果,表現為在地、水、天三界中形形色色的大千造物。正因為有生存與適應的問題,生命才會演化出令人數算不盡的令人嘆為觀止的能力。用「美學」的角度來看,這正是大自然迷人之處。如果少了生死存亡的競爭,那將會是個最糟糕的大自然。(這個結論並不能導出庸俗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關於有情生命的界定,我主要是參考Francisco Varela、Jeremy Hayward等科學家和達賴喇嘛於1987年首次的「心智與生命會議」的內容。另外,以「偏好效益主義」(preference utilitarianism)的角度來看動物吃植物這件事,會有很有趣的討論。一方面,植物「不想」被吃掉根莖葉,但另一方面卻「希望」果實被吃,因為有助於他的繁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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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