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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洪仲丘案初審判決有感
2014/03/08 16:23:45瀏覽3546|回應28|推薦39

洪仲丘案初審判決出爐,十八位涉案軍人中有十三人被判刑,多數被判刑六個月或五個月,部分涉罪人員並可易科罰金。涉案連長判8個月,刑期最重。先前被爆料涉罪重大的范佐憲則被判六個月,所謂盜賣軍品、設賭站等指控則被認定非屬事實。洪家親屬聞訊反應激烈,非常不服桃園地院的輕判結果,甚至強調台灣司法已死。有朋友同情洪家,認為法官是順應民意而輕判。甚至也有網民不滿判決而表示:這比殺狗的懲罰還輕。

 

我則以為,如果法官重判,其實更可能是順從「民意」的結果,因為「民意」其實是普遍偏向同情洪家,而希望重懲軍方相關人等。但是法官不能因為順從這樣的「民意」而重判。

 

現在的判決我認為大體是還可接受的。重要的是判決不宜出於報復心態。那些致洪仲丘於死地的軍人可能的確做錯了,但是要求重判他們卻可能是出於報復心理。這並不是進步司法的應然做法。至於說要改變軍中的惡習,是否通過重判就能有良好效果,那也不一定。重判有可能反而在軍中產生反效果。就我的了解,軍中的懲罰惡習的確存在,但是那主要可能是出於軍中的嚴訓要求與組織壓力等因素。我們要找出適度的情境調整途徑。如果完全消除軍中的組織壓力,或者減低訓練的嚴格性,可能會破壞軍隊的命令鍊的權威性與軍隊的訓練效果,軍隊可能將不再能打仗。那恐怕也不是我們所要的。

 

軍隊的指揮者在必要時要有強大的權威,甚至可以要求部屬獻出生命。要形成這種關係,平常就得建立一種命令鍊的權威性。如果取消這種命令鍊的權威性,軍隊就不太可能打仗了。面對生死交關的戰爭,軍人還能依照命令上火線嗎?當然,我不是一味要強調軍隊應該容許不人道的權威關係,但是,這裡可能有兩難的地方,需要盡量兼顧,卻又極不易完美做到。

 

發生這種洪案「凌虐致死」的悲劇,與其強調報復,更重要的應該是發現完整真相及改變常導致軍中凌虐事故的某些惡習。但是,真相也有可能是並沒有真正的惡魔,沒有特定有權力而又有強烈針對性(針對洪仲丘)惡意的人。有的可能只是一系列的輕忽、誤判、不良組織習性與可能普遍卻未必強大的惡性(譬如喜歡集體凌虐大家看不慣的部屬,甚至也可能在特定情境下共同生出針對性的惡意)。而如果我們先已經認定悲劇是出於惡魔的作為,不找出惡魔就不認為有真相,那麼,真相反而可能永遠出不來。即使有真相,大家也不相信那是真相。

 

如果悲劇真的是如以上所述的系列輕忽、誤判、不良組織習性與一點普遍的惡性的串連結果,那麼如何阻斷這種串連,改變這些惡習、審視那一點惡性,這些可能才是消除悲劇最基本的努力方向。

 

至於要如何懲罰涉罪人員才「公平」,至少是要先排除情緒反應性的想法。有人批評說:一條命才換六個月刑。這個說法未必公允,因為實際上並不只是一個人受到處罰,而是一大串人。如果罪惡本來就是一種「行動串」的結果,那麼本來也就應該要由多人一同分擔責任。不服判決的人可能要多想想,這些被判刑的人即使不需要去坐牢,未來前途也仍然堪憂。他們不但不太可能再在軍中有升遷機會,很可能還會從此失業。他們也可能還要養家活口。他們的家庭經濟擔子將要由誰來承擔?總之,被判刑會有一連串的效應。懲罰重不重並不只是「六個月」這個數字就能充分反映。

 

我以上的說法只是表達了一種可能與一般人不同的見解,至於是否完全恰當,我自己其實也不知道。在洪案中,是否有類似「軍官與魔鬼」一片(由湯姆克魯斯與黛咪摩兒主演)中那位駐關達那摩美軍基地的上校指揮官那種人(逼死下屬,卻由其他下屬頂罪;被揭露罪行後還驕傲不肯認罪),我其實不知道。如果有,卻由於這種人能逼令旁人不得洩漏真相,以至逍遙法外或得到輕判,那當然不公平。這部分是檢察官需要特別注意並尋求突破的部分。

有人表示,悲劇主因是該旅長故意要致洪仲丘於死地。換言之,該旅長就扮演著類似「軍官與魔鬼」中的那位上校的角色,甚至針對性的惡意更重大。不過,我不太能接受這樣的推論。這樣的推論涉及動機:旅長欲致洪仲丘於死地。但是,對該旅長而言,他要的主要是軍隊的紀律與上級的威信,他幹嘛與洪仲丘這個人過不去?洪與他又不在相同的層級,洪的存在會讓該旅長受不了到必須要致洪於死地嗎?對旅長而言,只要洪不做什麼太出格的事,何必要對付洪?旅長難道不會預知洪的死會帶來大災難?他有這麼蠢嗎?如果洪會掀出軍中的惡行,那也是「連」裡的問題,未必影響到「旅」的層級,何必要由旅長擔著殺人之責來拼命消音?所以,我大體相信這是個意外致死的事件,牽涉到集體不當的懲罰,但是致死則是意外。動機判斷本來就難,而上述這樣的「欲致人於死」的動機推論似乎也並不合理,很難由此獲得確切的定論。而且,重要的是,如果我們就是沒有確據,也就無從認定判決過輕。如果悲劇確實是一連串失控的事態發展的結果,並非主要出於特定人的針對性惡意,就很難針對特定人做出重判。

 

從我的個人觀點看,洪案爆發,成為坊間議論的話題,從而使官方大動作回應,使軍法審判案件改為由民間司法處理。這種改變顯然已經反映出台灣社會的變遷,也可說是進步。如果是在早年的軍隊裡,被虐死者恐怕很難有申冤的機會。現在的事態發展總算是一種比較關照人權的做法。至於是否足以令人滿意,從現在的民意反應看來似乎不能。不過,軍人畢竟要負責衛護國家,必要時要為國家出生入死,他們的行動模式不可能與平民完全相同,特別是在其行動時的人權考慮上,可能必須有不同的標準。當軍隊在磨練士兵的時候,如果也是依照平常學校訓練學生時的標準,估計這樣的軍隊大概是不能打仗的,也就是說,在需要他們為國家犧牲生命的時候,他們也不可能滿足這樣的突兀要求。從而,如何兼顧人民的人權與軍隊的嚴訓與紀律特性,還需要大家共同來思考並尋求改進之道。

當前對判決的不滿情緒,部分是因為同情洪家,部分則可能是因為以往長期對軍隊不合理管教與缺少人權的負面印象,甚至也涉及對「國民黨政府」與「國軍」的長期情結。但是,法律案件最好是依法論法,不宜過度牽連。為整體社會合理化發展考慮,情緒化的反應亦宜盡量節制。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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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11592936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7 21:36 【udn】 購買前先比價!克魯 觀點 有感 經濟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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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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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7:48
回版主,那是因為人家美國是真正公平的民主國家,美國人才有把人命當命,那個軍審才像軍審,不像黑幫的刑堂,尉級軍官可以臨時改起訴要升將軍的指揮官,在台灣過去軍中死了多少人,誰有那麼大的事,旅長搞不好以前也搞過類似的,還不是官愈做愈大,他幹嘛想要嫁禍,他是根本以為不會有禍,不過就是玩死的小兵罷了,至於旅長的罪惡,我這幾天會持續貼出正常民審,集體虐殺致死該判的刑期是多少,絕非桃園這個年輕女法官草菅人命,視人命如螻蟻,一天一千塊,可以折算成錢來買的。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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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7:33

只要是和增加戰力有關的訓練都合理,其他不合理沒存在的必要,披個磨練的面紗是說謊。真正的變態是「依法整人」。

軍中以貫徹主官意志為原則,因此正犯是決定處分者,其他都是工具。 槍不殺人,是人殺人。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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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7:06

給版主,你確定你有看過A few good man?還是看到山寨版的?怎麼人家指揮官也要的是軍隊的紀律,他也幹嘛與那個下士過不去,指揮官與下士又不在相同的層級,下士的存在會讓指揮官受不了到必須要致下士於死地嗎?更何況下士已經申請離營,飛機隔天就要到了,只要下士乖乖睡個覺,指揮官何必叫兩個士官執行CODE RED?指揮官難道不會預知下士的死會帶來大災難?都要回白宮升美國將軍了,他有這麼蠢嗎?

這些問題反贈於你,我改了我的想法,您可能要先看完A few good man,上影劇版討論一番再來會更好唷,加油囉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4-03-08 17:25 回覆:

與你進行口水戰,沒太大意義,不過我還是簡單回應一下你所提的問題。重要的是,即使是「軍官與魔鬼」一片裡,上校其實應該也沒有殺人之意,他要的是懲罰,目的是建立紀律與威信。致死則是意外結果。總之,如果你是在說上校的動機是要「致下士於死地」,那麼,我說,這並不是事實。死亡是個意外。從我的觀點看,上校真正更大的罪惡反而是在事後。他自己意圖置身事外,讓部屬頂罪。甚至還羞辱中校副指揮官,以致副指揮官受不了羞辱而自殺。

至於洪案,旅長會想要致洪於死地嗎?我同樣不這麼認為。我不是說他沒有責任,但是,你如果說他有殺人動機,那麼,我還是認為你說錯了。而且,我認為旅長的罪惡遠比片中的上校指揮官輕微,因為他並沒有嫁禍於人,也沒有羞辱副指揮官之類的行為。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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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7:00
蘇信,洪仲丘是全身冒血的跟你託夢嗎?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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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6:45

樓下的5238寫得落落長無非就是要說洪仲秋是個多次不服管教的白目爽兵!

人評會都已經決議要送軍法,

洪仲秋自已要求說如果送軍法會影響他以後考公職改了禁閉,

誰知個這白目爽兵知道絕大多數服過役的台灣人不知道的一條規定,

就是退伍前一個月不得關禁閉,

才搞得連副旅長都會氣到下令一定要嚴懲,

因為這個白目王已經是將所有人都當成了傻瓜,而且也再一次的不服管教!

還有最重要的是熱衰竭發作通常都是無預警的,

那個毫無經驗的小醫官卻錯失了最佳醫療時機,一連串的意外加上自已的白目,

要怪誰?難道這個白目爽兵王一點責任都沒有?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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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6:34

續上篇,

所以光是看沈威志在虐死洪仲丘案的關鍵角色,可以歸納如下,

6月23日命門口衛兵搜出洪仲丘攜帶傳統照相手機,開始進行關禁閉流程。

因為流程太慢,沈威志在6月26日開離營座談會,跟洪仲丘說儘管抓耙子,我會保證不會洩密,洪仲丘於是說出連上長官內務不整。

6 月27日一早七點簽關死洪仲丘的禁閉公文與發佈關禁閉命令,接著突襲旅部連長官內務,告知是洪仲丘抓的耙子,十點多馬上收到洪仲丘發的緊急求救簡訊,說他 會被治死。沈威志於是要旅部政戰主任戴家有在把洪關進禁閉室後去看他會不會關死,戴家有說他有去看,洪仲丘還說他體能很好,撐得過,請放心,然後再過幾 天,洪仲丘就活生生被操死。

我嘗試儘量簡短並重述重點,來說明沈威志殺洪仲丘的角色有多關鍵,我們可以說如果不是沈威志要洪仲丘死,一百個洪仲丘也死不了。或者可以這樣說,是范佐憲要整死洪仲丘,一千個洪仲丘,今天還能活的好端端,離營退伍回家讀研究所,順便上電視揭發整個國軍爛到手爛腳爛,腸爛肚爛,從頭爛到腳底,爛到出汁流膿..這個爛法,窮人世間所有骯髒齷齪下流無恥的字眼,三字經五字經18字經都難形容,只能說爛的跟馬英九一樣爛,這樣子懂沒?

名作家廖玉蕙在軍中執教了19年,一看這段描述,就心知肚明是怎麼回事,在「這不是國家之恥是什麼!」她說:

更下三濫者酒、色、財、氣樣樣精通,結黨營私、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先用「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蛇出洞,套出實話後,再洩密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這是何等齷齪!

到底洪仲丘是不是被沈威志下令虐死,這段話提供了一個有力的線索,我說:

於 是,這一群軍士官集體虐殺洪正丘,最後一塊拼圖也拼上了..本來,在收到旅部長官密令以抓到洪仲丘持照像傳統手機為由,需12道金牌十萬火急送洪上路關禁 閉時。有些軍官或士官,說不定是范佐憲或陳以仁,自己也是人生父母養,也同馬總統一樣,有老婆跟孩子,能夠感同身受,還顧念到同僚之情,同袍之愛。這個洪 仲丘雖然正直到很討人厭,但是反正他要退伍了,這個年頭應該沒那種二愣子,退伍之後還回來抓耙,擋我們這兩旅長官們的官路與財路吧?

可是 542旅旅長沈威志,非要用召開離營座談會的方式「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洪仲丘放砲,證明給范佐憲們看。怕旅部連這些年輕的軍士官,沒看過國民黨軍隊 是如何凶惡虐殺台灣兵,年輕識淺,還有那麼一點點的婦人之仁。特意隔天一大早趕發關洪禁閉的公文與命令後,還故意去突擊檢查這些連上長官的內務,狠狠給他 們一頓排頭吃,讓他的副旅長狠嗆連長「不關他就關你」,堅定連上長官們他們關人虐殺滅口的心..

看吧,這個洪仲丘,就是百年難得一見,難剃頭的抓耙子,不給他死,真讓他活著離營..我們一個個都活不成。

洪仲丘當然是給沈威志下令治死的。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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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6:33

你其實很多都不知道,好像你當時不在台灣的樣子,建議你先參考小弟這裡五十幾篇【洪仲丘案】的文章,內容鉅細靡遺,堪稱部落客整理最完整的,到時發表評論就會不一樣。加油!

"在洪案中,是否有類似「軍官與魔鬼」一片(由湯姆克魯斯與黛咪摩兒主演)中那位駐關達那摩美軍基地的上校指揮官那種人(逼死下屬,卻由其他下屬頂罪;被揭露罪行後還驕傲不肯認罪),我其實不知道。"

簡答如下:沈威志坦承收到洪仲丘的求救簡訊,但他因信任戴、張兩名「左右手」,將簡訊交由兩人處理,且他們判斷後告知「可以關」,他才批准公文,不料卻產生一連串的凌虐致死疑雲。

至於6月份由沈主持的「屆退人員離營座談會」,洪仲丘疑因說出「有些上士的內務很亂,卻嚴格要求其他士官的內務」批評言論,沈隔天立即到旅部連檢查內務,並透露是洪的建言,因此惹來志願役士官聯手教訓洪、操死悲劇。

對此,沈在庭訊強調信守離營座談的保密原則,沒向其他人透露是洪建言,更沒職權妨害自由犯意。他向軍事檢察官喊冤,外傳他將洪「放砲」一事告知旅部連士官,「我沒必要這麼做!」少將旅長「幹嘛惡整下士?」

其實,答案從我談洪案的第一篇,

A few good man 台版軍官與魔鬼

就清楚點出沈威志的關鍵角色,到了第二十篇

抹黑洪仲丘,證據到哪就滅到哪

我還談沈威志謀殺洪仲丘這個小士官角色之關鍵,除了某些動作在時間點略有出入,這裡稍做更正即可,我說:

『在解釋國防部為什麼要用盡所有骯髒齷齪卑鄙下流的手段,好像傾所有政戰心戰及吃裡扒外,拿18趴抓耙仔的力量,抹黑鬥臭洪仲丘與洪家人。以及高華 柱說: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的真意之前,我想先跟大家談一談542旅旅長的責任,作為集體虐殺洪仲丘最主要的角色,旅長沈威志到今天洪案發生二十多天,還 能在外頭趴趴走,毋寧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所謂「反常必有妖」。抓耙仔大隊就開始轉移焦點,說果然是假士官長一個老上士范佐憲一個人的所為,

他能指揮副旅長喬床位,嗆連長「不關洪就關他」?是的!

他也能指揮連長罵哭人事兵,親自跑關禁閉的公文?當然!

他還能讓813軍醫院本來半個月,最快七天的體檢單,六個小時出爐,還能一次拿到兩張?沒錯!

最後,撇開以上種種光怪陸離,國軍上下顛倒,陰錯陽敗,就快自爆崩解的狂犬病發不論,這個老上士,竟然能讓旅長在6月27日一早七點,正在大號吃飯的時候,先簽了一份緊急關洪仲丘的要命公文並下達命令,然後突擊檢查順便洩密告訴旅部連的軍士官是洪仲丘昨天離營座談時告密「連上長官內務不整」的,這樣子大家知道該怎麼做了吧,並於十點時就收到洪仲丘緊急喊救命的求救簡訊,內容提及他有輕微幽閉恐懼症,「不知是否能撐過禁閉七天」,他並質疑體檢報告迅速出爐,「馬虎且粗糙」,整個程序讓他覺得「無力及無奈」,只好傳簡訊向542旅政戰主任戴家有求助。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4-03-08 16:56 回覆:

對旅長而言,他要的是軍隊的紀律,他幹嘛與洪仲丘這個人過不去?洪與他又不在相同的層級,洪的存在會讓旅長受不了到必須要致洪於死地嗎?對旅長而言,只要洪不做什麼太出格的事,何必要對付洪?旅長難道不會預知洪的死會帶來大災難?他有這麼蠢嗎?

動機判斷本來就難,而你的動機推論也無法讓我覺得合理。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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