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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政治 2023/06/03 14:20:15 |
三讀通過!詐團私刑拘禁害命 最重判無期 一早看新聞,五億高中生案有最新進展, 五億高中生肋骨斷、內臟破 配偶涉偽造文書不排除加工自殺 好的,大家知道,死人不會說話,都是由還活著的人幫他說(推論)。其次,所有兇案總有三個動機(發神經,隨機殺人不計),情殺仇殺跟財殺。財殺就是人稱的謀財害命。說起謀財害命的事,過去這幾年,政論討論最多,莫過擋疫苗殺人了。阿扁推論陳時中選市長是... 「你是踏著將近一萬具的屍體拾級而上,要進軍台北市政府」 後來我們才知道,阿扁錯了。真正的幕後黑手是... 郭台銘談BNT 指李大維電告「大小姐說 你不要買了」 害命的證據有了,但謀的是甚麼財呢? 高端內線案 醫界夫妻認罪 攏系為丟十五萬一千?笑死。 因為死人不會說話,上萬具屍體不會說話,所以有關謀財害命的事,都是由我們幫他們推論。且除非兇手自白,不然要剛好有著一架錄影機把殺人過程完整的拍到,是幾乎沒有可能。所以有關五億高中生之死,我們也只有推論: 一個人被人騙出門,然後墜樓而死,且死後利益都歸該騙他出門者所有。這不就是剛修法通過的【詐騙致人於死】嗎? 32人囚禁釀3死!兩人不敵施暴亡 1男墜樓 有人去看這個死者肋骨斷幾根?還是有幾個針孔?像這些以為只是求職被騙去關的,俗稱豬仔,身上哪有甚麼多餘的財產?不是只為了詐得他們的人頭,去開立銀行戶頭,好把詐騙所得洗錢出來麼? 當然還有直接被視為集體殺人的, 疑凌虐整晚再逼跳樓 永康命案6男女殺人罪送辦 兩男一起上樓,一男跳樓,另一男直接就視同殺人了。敢問有攝影機拍到墜樓男被人逼跳的影像麼?但這個案子扯的是,無冤無仇,甚至不是為財。要是為財, 丁母供稱,前晚接獲超商店長來電要求「匯款才放人」,丁母3日上午10點匯20萬元給店長,未料,2小時後就接到兒墜樓身亡,她泣訴,「為什麼這麼殘忍,把他從13樓丟下來?」 錢都給了,還害命幹嘛?在網路上,甚至有大陸的一對夫妻,把前妻小孩通通從樓上丟下,只為了不想幫別人養孩子。但說詞則千篇一律,是孩子自己掉下去。直到調得通聯,始知兇案緣由。在台灣也有一個殺不是自己親生孩子的殺童案, 噴槍灌嘴害死3歲女兒 父入獄前驚覺「不是親生 」怒告媽媽詐欺 原本大家也採信兇手說詞,是女童自己把自己噴死(虎毒不食子,不是?)反正死無對證。但經科學辦案,女童手不夠長(可以盡全力伸展身體跟脖子呀),力量也不夠按下噴槍(說不定該女童天生神力啊),推論就是兇手把噴槍插進女童嘴裡噴死。像這樣殘忍的殺童,按理該判死刑...省省吧,判了也不執行。那判無期,還是十幾年,這樣官司恐怕要打很久。那就判一個不是要殺女童的害死女童之罪,學名叫做「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判個十年,果然很快就定讞了。 言歸正傳。蘇洵辨姦論說: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這段話的意思是,一般人碰到甚麼事該怎麼做,都有個規矩。臉髒了會去洗,衣服臭了也會洗,這樣才對。穿臭衣吃餿水,放著髒臉不管大談禮義道德,哪有這樣的呢?若有這樣的事出現,沒有不是藏著大奸至惡的隱情啦。 也就是說,假如真是一對夫妻, 【全文】老翁昏迷溺斃溫泉浴池 再婚妻領藥紀錄成謀殺鐵證 領藥算甚麼鐵證?說不定是丈夫叫她去領啊?重點是夏男也在洗澡?蛤?丈夫洗到淹死,太太還異常冷靜者,鮮不為大奸慝。也就是假如五億高中生真的同婚,那同婚的夏男看到高中生慘死,沒哭得很慘就大有問題了。而這個再婚妻果然是要謀老翁的財,甚麼動產不動產甚至保險金,推論為謀財害命,被判14年。 那麼真正的夫妻,除了要哭之外,不在場證明這裡是拿不出來的。就算兩人沒一起洗澡,人也在高中生摔死的現場。偏偏又才剛同了婚,可以繼承好大一筆財富。這要是正常點,應該馬上拋棄繼承。或自己打官司說證人都是假的,同婚不算。這樣就不會被外界視為謀財,沒有財殺的動機,高中生摔死又沒旁證,或可逃過害命的罪責。從殺人罪到詐騙致死罪,一下子減到普通詐欺罪,就像是那個殺童者似有所悟說的, 如果不是鄧女騙他女兒是他的骨肉,他根本不會照顧女童 而夏男如果不是騙高中生媽媽要跟高中生出去辦房地產的事,高中生根本不會上到十樓去摔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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