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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17:24:14瀏覽1390|回應10|推薦1 | |
有網友轉貼蔡正元「廢圖利罪」的意見。但根據圖利罪最新版本的修法定義,阿北根本沒犯此罪呀。底下先給大家看一則京華城的新聞。 蔣萬安燙手山芋…京華城下一步? 李四川點停工需符這條件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遭羈押,對於京華城案涉及弊案後續,有議員要求蔣市府下令停工?並且認為京華城將是蔣市府的燙手山芋?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點出建築法停工有三條件,京華城案是疑似違反都市計畫法,一定要是都委會委員或召集人或是首長,有涉及圖利或貪污,被起訴判刑,市府才能認定違反都市計畫法,才能要求京華城停工。 假如阿北是真的犯了圖利罪,一旦他被起訴判刑,京華城就得停工。回頭看賴清德底下的國家司法,法院是拿甚麼理由把阿北關起來,羈押禁見。 柯文哲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法院裁定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柯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裁定說,柯文哲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因此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錯別字的部分我就不深究了。這裡單只就法論法,根據法務部網站資料, 在法務部網站,圖利罪規定之修正說: 所以圖利罪真正的定義,不是法官說「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喔,因為後面還有個帝王條款,是新修正的,為什麼要修這點,我請大家自行參看立法院修法說明。反正就是之前有太多圖利罪冤案,害公務員產生不做不錯的心態,阻礙國家建設與進步。修法把圖利罪,從行為犯修正為結果犯。拿阿北案打比方,阿北確實有圖利的行為,這在從前就是犯圖利罪。但經修法後,光有行為不夠,阿北的圖利還必須有發生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法官不知道嗎?我猜他們是明知法律還執意羈押阿北的,法官說:柯文哲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 鄉親,法官說的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是法官哪隻眼睛看見了?是名嘴說,還是市議員說?沈慶京真有賺這200餘億元嗎?告訴大家,這是法官或綠媒名嘴,幾個市議員的個人意見啦,叫他們舉證200億,100億,一毛錢他們都舉證不出來。為何?因為京華城根本還在蓋,還在吃老本,沈慶京還在賠,哪來的... 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 這就好比高雄陳其邁也有個容積率上千的案子,最近緊急撤銷。但照國家機器追殺阿北的方式,法官完全可以套用假掰的圖利罪定義,像是「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因此讓高雄那個案子的共犯也獲得好多好多錢(反正是假掰的)。 我知道阿北貪腐,但姚立明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其他一切多說的,就全都是邪惡的」。法官羈押阿北,就多說了「柯文哲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但不說,又明顯不符合新修圖利罪的定義。那多說的部份,就是邪惡的。或者也可以原句奉還給賴清德的私法, 「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的羈押阿北,因而使民進黨跟賴清德獲得政治上巨大利益。 要為阿北修廢圖利罪嗎?完全不用。只要圖利罪還在,就能把賴清德跟民進黨骯髒的政治野心,嗯..迥然若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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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