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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貪污,阿北就有救
2024/09/07 13:54:48瀏覽282|回應8|推薦6

先說,我對阿北這種貪走自己總統選舉相關的錢,或圖利財團的惡行,真是深惡痛絕,巴不得阿北一輩子待在牢裡,好好反省自己的貪念與詐騙,是如何禍國殃民。但是,個人好惡先擺一邊,我認為阿北只要真的沒貪汙,那他就能得救(前提是有人看到這篇文,然後轉給有關人士)。

要阿北不貪污,真是太難,太難了。畢竟連自己選總統的錢都會貪的..說阿北不貪污太難,有三個具體說明,

第一,是雍正的定義。在我談大巨蛋圖利的舊文【停工的大巨蛋是馬七周年第二個政績】說:

在雍正時代,貪官很猖獗,雍正深明貪污的道理,一開始貪官們總是用虧空公款的方式貪汙,這有點像是老式貪污法,把公家錢直接拿去花用,欽差來查就趕緊跟財團借,雍正就說,凡是民間借錢給官家,官府一概不須歸還,於是當場死了一大掛的貪官。

貪官後來會進化,這招就像是師承BOT,就說政府本來該辦事項,像是防洪賑災,但是政府沒錢,只好挪用其他科目的公款,雍正就規定但凡科目不對,挪用公款一律視為貪汙..那萬一真有突發性需求怎辦?雍正說只要打報告,我來挪用給你。

於是貪官又斷了一條貪腐的路,接下來就是我前頭說的圖利與貪污了,貪官深知貪污要殺頭,但是圖利還可以拗是為了便民,可是雍正深知圖利就是貪污的前戲,要不然你幹嘛只圖利他,不圖利我?只是兌換貪汙的利得變化多端,有的好色,就招待去玩,有的貪財,就開個美金戶頭,有愛房的就買房給小三,有愛金銀珠寶古董字畫,也都有專人帶去採購,有的自己受苦,那就財留官二三代,有的愛打麻將,就給投資開賭坊,反正只要有圖利,就算給了錢,你不說我不說,白癡檢調又裝傻不查,說是查不出來,要不然你提供帳戶名稱他們再去查過..因為只要開了圖利的便門,之前所有打擊貪污的手段通通功虧一簣,於是雍正規定,圖利是更可惡的貪污,只要看到圖利,一概加重其貪汙罪。好多貪官因此嚇得自殺,想說財富可以留予後人,誰知雍正連這招都防到了,要查抄貪官的九族,因此雍正也得到一個麻將的名聲,叫做:抄家胡。(指胡到別人脫褲子)

雍正認為,圖利就是貪汙。

第二,是阿北自己的定義,

美河市弊案判決 柯P:兩個小官非常的賤
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美河市弊案,依圖利罪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前課長王銘藏被判4年、褫奪公權2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早受訪說,依判決結果,他現在解讀是,有兩個小官非常的賤,自動要圖利他人,人家也沒有行賄,就熱臉貼冷屁股,很自動自發把錢送給廠商,也沒有長官的指使。

阿北自己圖利竟不貪污,那不是就在說阿北自己這個大官才非常的賤嗎?管他的,只要先不貪污就行。從阿北深知的美河市弊案,順便給大家提個醒,那就是雖然圖利罪是五年以上,好多人就以為這不是重罪,搞不好北檢一開始也這樣認為,這才加個貪汙罪來聲押(失敗)。要知道聲押條件,只要是五年以上就可以。還有,誰說圖利罪不可以直接判得比貪汙罪重,判個十年的?

阿北認為,圖利就是非常賤。

第三,就是我這篇文章要說的,ㄚ就是沒看到(貪汙)哇。

有一年蝙蝠鬧飢荒,沒血可吸,大夥餓了好久,有一隻年輕的蝙蝠,從外頭飛回來,嘴角還帶著血。蝙蝠群心想,我們都快餓死了,你還能吸到滿嘴是血?於是把這隻蝙蝠圍起來問他是去哪吸到血的,那隻蝙蝠死都不講。後來,那隻蝙蝠受逼不過,只好帶著一整群蝙蝠望外飛。飛呀飛著,飛到一塊草坪上,眾蝙蝠問:「喂,到了沒?」年輕蝙蝠說:「到了」「那血呢?」「喔,你們向前看,有沒有看到十公尺外的那顆大樹?」眾蝙蝠說:「有啊,那麼大棵,怎麼可能沒看到?」年輕蝙蝠說:「唉,我就是沒看到啊!」

確實,有些貪汙就是讓人看不到。除非是真正很笨的貪官,那種一看到白花花的鈔票就昏頭的...

有攫金於齊市者,士官拘而鞫之,其人曰:「吾攫金時,只見金,不見人。」----列子。

要不然,貪汙到的錢,能怎麼藏就那麼藏。君不見,有人把錢藏天花板上,還有藏廢棄水管內,這些通通都被司法查找出來。有一個藏金的故事說:

有人是走私慣犯,從前都是從國境用台推車走私黃金,上面再蓋一些棉花,佯稱要炸棉籽油的,但是每次都被抓到,後來海關再抓,掀開上層的棉花,下層竟然也是棉花。

長官,我已經改邪歸正了。

於是就這樣來來去去,過了十年,海關跟走私犯都要退休了,海關說,走私犯啊,你別當我是笨蛋,你一定還在走私黃金,但是這十年下來,我竟都查不到,現在我要退休,你總可以告訴我怎麼走私的吧?

走私犯說,長官,我也要退休了,就告訴你,你看我每次出境,都怎麼回來,答案就在其中。(不賣關子了,每次都大喇喇的推一台控金的推車回來)

好的,不管是甚麼原因,反正最後就是沒看到阿北貪汙。那麼就京華城這個弊案而言,阿北的圖利罪基本上就不成立。假如我是阿北的律師,甭管其他共犯們抗告失敗,我下禮拜立馬就去把阿北保出來,保不出來就是司法追殺,政治迫害。因為根據最新版圖利罪的規定,

在法務部網站,圖利罪規定之修正說: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行政效率。

『葵花寶典,武林稱雄,欲練神功,必先自宮,武學之士拿到葵花寶典,看完了序,喜不自勝,情不自禁,『喀擦,哎喲..』把自己小弟弟割掉的,也是所在多有。唉,殊不知序言翻面還有四句:『不先自宮,也能練功;自宮練功,腦袋空空』。

大家看到沒?法院羈押阿北,用的就是寶典的上一頁,「違背法令」「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若我去抗告,當然拿下一頁,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京華城因為應曉薇貪汙的關係,眼看是蓋不下去。蓋下去也蓋不到840趴,賺不了200億。這當中很多容積還是花錢買的,或是行賄來的,若只能蓋回從前,甚麼560趴還是更少,那肯定是大賠特賠,哪有甚麼『因而獲得利益者』的事呢?

所以我說,阿北只要不貪污(或貪污不被抓到),那就沒有圖利罪。今天每多押一天,將來我們還要多拿納稅金國賠給阿北。撥亂反正,亡羊補牢,下周請阿北的律師速速提起抗告,把阿北救出來。

.

後記:阿北圖利罪不成立的判例供參:

陳明文二審為何圖利仍無罪 檢追訴洩密被判半年?
林志英解釋,圖利罪成立必須圖利對象有實際獲利,本案圖利不成立是因會計師詳細鑑定後,確認陳明文雖洩密給承包公司協助得標,但業者承包此工程結果反而出現虧損。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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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8100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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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結!對抗綠色黨國
2024/09/08 17:01

@@* 集結!

起來對抗綠色黨國 司法迫害!


賴皇政治追殺 司法迫害!
2024/09/08 15:15

蔡正元

廢圖利罪!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e8ruqoXbmKZMYQTX/

★ 支持立刻修法,廢圖利罪!且可“溯及既往”!

★ 唯有查到有收賄的金流證據或對價的證據,才可定罪。

---

@@* 因為全世界的民主先進國家,沒有一個是查無收到賄款或對價的關係,卻以貪汙、圖利罪,來起訴的! 唯有荒唐的台灣! 荒唐的中國文化酷吏的思維!

- 至於沒有查到收賄的金流證據或對價的關係,但承辦的公務人員,卻有其它方面的罪責,造成政府的巨大損失,則可依其特定的犯行,譬如:偽造文書、瀆職、嚴重過失罪,等等,來一併論處! 但怎可依“收到賄款或對價關係”的〈貪汙、圖利罪〉,來論處!?

荒唐!

酷吏!

賴皇政治追殺 司法迫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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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皇政治追殺 司法迫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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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15:11

@@*  


賴皇政治追殺 司法迫害!
2024/09/08 15:09

---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4/09/08 10:11
我認為,目前為止,柯是沒貪污的,也就是目前沒有證據辦他

但我認為此人够笨 够愚蠢?,理由是:

1,去年藍白合不成,只有兩個理由:
A.利慾薰心,他根本不想合,當副手沒搞頭,沒甜頭
選總統當斂財敲門磚
2,柯的例子,我想起了我們預官教育太草率
我在聯勤受了嚴格軍法訓練
敵前抗命死刑
蓋圖章必須負責,很可能戰時是死刑
搶劫判死刑
違背職務圖利他人
我一位同儕週日上舞廳,判十年(當抗命辦)
.....等

亂世用正典,我同意

現在沒人謹守法律,一切馬馬虎虎,總人為自己好運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9-08 11:33 回覆:

阿北不是笨,且由此案來看,還真有157,是絕頂聰明。阿北之所以至此,完全是被大頭病害的。所謂周公恐懼流言日,下一句說的是王莽,還沒上位時也是禮賢下士,上位後,開始遠君子近小人,這樣子日子才過得其樂無窮,設若有人天天跟你頂著幹,當到皇帝也沒味兒。那麼,阿北幹任何壞事,旁邊的人非但不敢阻止,搞不好還拼命幫忙。阿北不知道自己正在圖利嗎?當然他知道。他都知道財團是拿著刀叉吃人肉了,哪有可能會是真的愛阿北,愛聽他個唱(小草才是真心,一張票八千八)。只是阿北深知,圖利只要沒被發現金流,那就會「公務員不坐牢」(坐牢的,都有被發現金流)。今日阿北坐牢,自然是政治追殺無疑。阿北的金流藏得很好,直到他不在公職,不用財產申報,這才利用選總統時故意搞史上最誇張爛帳的機會,把黑錢洗成灰的(沒到洗白的程度,不然不會大家都說阿北就是貪汙)。

很多人以為阿北當時藍白合就沒今日的事。要知道當時京華城已經成案,阿北若合,那就沒這筆選舉爛帳,萬一選到副的,還要繼續財產申報,繼續裝窮,這樣少則四年,多則八年,阿北辛苦圖利的京華城,還有誰會把黑錢給他?所以我認為,根本就是有人把這點告訴阿北,讓阿北寧可公然詐騙也要推翻協議。阿北一不賤,二不笨,不清廉又不說真話。有人說郭子乾演阿北像,我卻認為阿北根本從頭就在演,比郭演更像。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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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7:48
我認為看一個人的本質,只要看此人信任的核心幕僚是什麼貨色就知道。
人表面講的很好聽,很光明,如果其幕僚做出來的是一團糟,那麼此人實際就是這種貨色。
我對柯文哲的為人已有定見。
阿北有沒收錢,我們外人不可能知道,一切看證據。
如果貪污,貪污的錢有沒有可能被發現?我認為要看此人藏的是否高明,以及送錢的是否願意供出來?
我認為沈慶京在社會混的狀況,必不會當污點證人,而高智力的嫌疑人,(我說的是假設)如果有收錢,也必有能力穩藏好。
現在檢查官就面臨一個問題,一個風暴,萬一羈押兩個月還找不到柯文哲收賄金流、證據,只以圖利罪起訴柯文哲,那麼民進黨政府將留下一個大污點。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9-08 11:36 回覆:
萬萬不可,假如最後真的只以圖利罪起訴,那我不就要一直重貼陳明文圖利無罪的判例,告訴大家這個起訴不合程式,也就是不合法律要件,起訴是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嗎?

烏龜
2024/09/07 15:26
要是最後害阿北坐牢,那就麻煩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9-08 07:02 回覆:

從我這篇逆風救阿北的文章推出至今,已迄一天可知,阿北的小草,除了那個不甘,不忍,不願相信阿北會貪污而跳樓的真民主烈士,大概散去的差不多了。本來嘛,說阿北沒貪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阿北圖利財團,求田問舍,甚至當偷買豪宅曝光,一反裝窮常態,大言不慚說他們夫妻倆的財力原本就買得起,那他就是自認的詐欺犯了。君不見那種沿街乞討的乞丐或北車的遊民,有人房子也有好幾棟。語云財聚則人散,阿北就在以身證法。阿北的小草散去的速率是分段的,一開始爆木可洗錢時,散了一大波。後來阿北夫人看豪宅又散一批。阿北出來毫不說明,全推大小弟子,又說自己有錢,又說自己視人不明,還嗆聲自己就是圖利的,此時小草大概就散光了。拿富翁請客作比,就像入席時間到,阿北說該來的都沒來,小草想,原來阿北是請財團,我們不該來,這就走一批。阿北看了又說,不該走的又走了,那留下的小草只好摸摸鼻子又走。剩下死忠小草,阿北說,那些話我不是對他們說呀。小草就跳..蛤,最後這個小草也走了。

阿北真沒貪汙,上帝給了他三次機會(請比對小草走三波的時間),讓他把金流說清楚,但阿北自己都說不出他沒貪汙,大羅神仙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