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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須挪抬」說起
2015/04/13 16:04:41瀏覽59554|回應8|推薦19

從「無須挪抬」說起

  最近,行政院以「院臺綜字第1040127907號」函請各機關,爾後有關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事後,有網友掃描該函,提供本人參考,亦有網友表示:「同仁們一下子都超不習慣的!」(註一)

  任職之初,有位精通文牘的長官,經常提醒我們,公文裡該有的禮節不能忽略,例如:簽給上級要用「核示」,對長官自稱為「職」且要縮小偏寫,對師長的提稱語要用「道鑒」;另外,什麼時候該用敬語、什麼時候該用挪抬?都得遵守。當時,覺得這位長官真是「老古板」,都什麼時代了,還要講究這種繁文縟節,猶如聽到「蔣總統」要立正一樣,實在可笑!

  三十多年前,本人開始從事公文教學時,有關期望及稱謂用語採挪抬書寫,仍十分普遍。為避免標新立異,告訴學生說:「對上級空格,視為當然;對平行空格,視為多禮;對下級,就不必了。」即使如此,許多人還是為「何處該空、何處不該空?」傷透腦筋。據說,有人空格之後,經由「電子公文交換」,對方收到,發現文內空格之後,顯示一串亂碼,這就事態嚴重了!

  如今,行政院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規定:「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立意良好,本人表示贊同!只是,原本該有的禮節,逐一卸除,社會勢將瀰漫一股粗俗無文的風氣,使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文素養」,逐漸消沈。相信大家都有一種體認,現在學生不尊重老師的情形,十分嚴重;倘若這種情形相沿成習,該學習的知識就無從傳授,這就是何以「尊師」、「重道」擺放一起的道理。

  日前,柯P不要司儀喊「恭請」,認為那是封建時代的語言。本人即以「從『恭請』說起」為題(註二),撰文張貼部落格,特別提及日本人禮數之多,幾乎到了「龜毛」地步,尤其講話隨時都要帶「敬語」;據說,日本公眾人物在公共場合說話不帶敬語,馬上遭到網友的批評;柯P說:聽到「伯公」,會起雞皮疙瘩,鄉民則普遍叫好,台灣「人文素養」無法再提升,這是關鍵!

  每一個人都有善念及惡念,兩者經常在內心拔河。不要以為「空格」或「敬語」是繁文縟節,它正是給予善念添增力量,讓善念足以勝過惡念,倘若該有的禮節,被有意、無意地拆解,所謂「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就要成為過眼雲煙了。

 

註一:參考【文書作業問題/公文禮節】乙文。

註二:參考【文書作業問題/從「恭請」說起】乙文。

行政院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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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2220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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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er Deserres
2023/06/06 10:37

阿猜記憶抽屜

我們有個十人幫,而阿猜是其中的成員海哥的老婆。所謂的十人幫,其實就是老公在軍旅時代所結識的好朋友。大夥兒每三個月都會固定聚會一次,由當月輪值的人主辦活動,找個定點,走一段路、吃吃飯、聊聊天,分享生活的樂事與見聞。

每次聚會時,阿猜總不忘幫大家準備當季的竹筍。只見她從竹林裡砍下新鮮的竹筍,然後切成一片片,撒上鹽巴之後再分裝為一小包、一小包。

偶爾,她也會撿拾住家附近農夫種植收成後被淘汰的蘿蔔,只見她把賣相比較不好的蘿蔔切成一片片,放些醬油、豆瓣醬裝上透明的玻璃瓶,聚會時一罐罐、一包包送到我們手中,常常讓我們感動不已。她總是淡淡地說:「哎呀,我沒上班啊,所以有時間做這些。」

今天為了淘汰家中的幾隻老鴨,特請阿猜賢伉儷及幾位好友到家裡來。阿猜自帶刀具、砧板和手套,看她手腳俐落地將三隻鴨子放血,我們循著小時候的印象,先拔粗毛、細毛,然後剖肚開腸整理乾淨,最後再把佳餚送上桌。

大家吃得酒足飯飽之際,阿猜說:「我之所以能夠做這些農事、家事,其實也是年輕時所累積的經驗。」

回想起當年結婚時,海哥正任職於軍中,每天需駐防在部隊裡。阿猜只能住在日月潭,和公婆一起開早餐店,每天早上三點起床磨豆漿、米漿、炸油條⋯⋯中午料理完午餐後,還需要到後山撿柴火,挑著沉重的木材回家用來燒水洗澡。孰知忙碌一整天後,還常聽到婆婆碎念:「兒子娶了老婆,沒想到老婆還需公婆養。」

阿猜臨盆時,婆婆剛好有事到台北。海哥因為駐防的關係不在家,隔壁的大嬸來幫忙還不忘叨唸;「妳的肚子都這麼大了,怎麼婆婆還放心去臺北?沒關係啦,阿海的生母會保佑你(原來婆婆是公公的續弦)。」

阿猜懷孕十個月都不曾做過產檢,也不懂生產的細節。她告訴大嬸當天的狀況,大嬸立馬帶她至埔里婦產科,所幸當晚順利產下健康的寶寶。

姓名:陳阿猜(台中市北屯區)


login(Lemler@gmail.com)

龍貓使者
2020/10/12 16:29
好的 謝謝老師建議^^

龍貓使者
2020/10/07 09:27

老師您好

目前初任我還是在複製範例階段

敝人發現本單位公文 請 核示/ 建請鈞長同意  /請鑒核

這期望用語,有的有挪台 有的沒有,敝人當然知道雖然已不用挪抬了,但還是要依單位傳統,輔導員和主管並未注意與告知,那究竟我要挪還是不挪?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20-10-07 22:28 回覆:
既然行政院早已通函規定,爾後有關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建議你寫公文時不再挪抬,但他人挪抬也無須刻意去糾正;萬一長官要你挪抬(註:應該是不會),你就挪抬,若為這種瑣事,與人爭辯,划不來!

LeoChang
2019/05/29 01:41
首先感謝 老師於2015/4/17的說明與指導,再次冒昧打擾。

因我國同婚專法正式上路,過往由民眾檢附之身分證(影本)可得知其性別區分,今每個人現行的身分證字號首位數字為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的戶政編碼,可能已與當事人認定的「事實」有所出入,如身分證字號的首位數字為1的「1、1配」,或首位數字為2的「2、2配」,此二對夫妻中的某位民眾,心裡可能不希望仍如過往地被稱為「先生」或「女士(小姐)」;故今若僅能由身分證字號資料判斷,且似應避免直白、無禮的當面詢問其性別,以致於無法真正確認對方為男性或女性的前提下,正確寫法是否仍為以「女士/先生」之稱呼為優先考量?尚請 老師不吝惠予撥冗提供寶貴意見,再次感謝。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9-05-31 11:04 回覆:
同婚專法正式上路後,可能還要有一段時間的調整,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對於「1、1配」或「2、2配」的正確稱呼。至於在文書作業上,正好《文書處理手冊》對於不知性別時,有通稱為「台端」(用在內文裡)或「君」(用在信封上)的規定;所以,無須優先考量「女士/先生」或「先生/女士」的寫法,依規定用「君」或「台端」即可。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9-05-31 11:10 回覆:
回復Lin Compromise網友:
    在FB提問,系統不會主動告知,必須正好再看到這篇文章時,才得以知曉有人提問。至於所提:「簽」的期望語「簽請核示」,亦無須空一格,即無須寫成「簽請  核示」。

y11971alex
2016/02/04 03:51
文字的抬寫其實是封建專制的烙印,在民國以後已經式微,現在廢止大概也是歷史的必然。中國公文是跨越朝代帝王,亙久不易的系統。前清公文,但凡提到上級官署,甚至與其關聯的一切事物,都須抬寫,並以平抬(換行)為普遍。如縣行文府,遇「府」則抬,府之長官稱為府「府憲」,亦應抬,府的指示稱為「憲札」、「憲行」,更應抬;寫到皇帝,不僅要抬,還要比其它行首字高出二字,以示區別。皇帝的住所(某宮)、意願(諭旨)、門闕(承天門)、身體(玉體)、行為(御幸)、聲音(綸音)等,也須抬寫。寫到天神地祇、皇帝的祖先,還要更高(超出格線),祖先的陵寢、陵寢內的建築陳設、各種相關儀式典籍,更是在抬寫字樣之列。至於自稱則極為謙卑,但有請求輒稱「伏乞」、「恩便」、「仰祈賜示祇遵」等,與現代人人平等概念殊為不合。「挪抬」源於同一系統,早應廢除,至於私信抬或不抬,悉由筆者之意,與公務文書強制抬寫不同。以上拙見,或有不逮,望海涵。(y11971alex@gmail.com)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6-02-12 19:24 回覆:

你寫得非常正確,我將永久保留你的迴響,以便讓網友知曉抬寫的由來,謝謝!

 


happy
2015/11/04 22:09
夏老師您好

不保意思 ,想請問您:

針對公文的上行平行下行之說明中,如「依據均○XX、依據臺端XX、依據貴府XX」 ,現在都不用空一格?
(舊:依據  均○XX、依據  臺端XX、依據  貴府XX) 

                                        happy敬筆 (calmthink79@gmail.com)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5-11-05 22:19 回覆:
沒錯!行政院特別通函各機關、學校,爾後須要空格的地方,都不必空格。

leochang
2015/04/15 10:16

抱歉,百忙之中打擾您。

請問夏老師:

有關此行政院104年3月15日院臺綜字第1040127907號函請各機關,自即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案,是否包含(適用)正、副本等行文單位之書寫?如包含(適用)正、副本等行文單位之書寫,遇需函覆或副知民眾時之書寫方式應以何為佳(適法)?

【說明】

因有時遇到需函覆或副知民眾時,依以往挪抬(空格)書寫及稱謂用語習慣,正、副本行文單位之公文寫法會有如:「張○君 君」;如無須挪抬(空格)書寫之規定包含正、副本等行文單位之書寫,於保留稱謂用語習慣時,將出現「張○君君」之奇怪稱謂,如遇姓名僅有2字如「李○」者,則變成「李○君」,容易造成誤會。

另,如參考銓敘部發文各公務人員之銓敘審定函,或部分人事單位之派免令,常省略稱謂用語行文,因此如受文者及正、副本改以「張○君」、「李○」書寫,是否適當(適法)?

註:有關此問題,曾電洽上級單位轉發公文承辦人員,經其與其主管討論後建議:正、副本等行文單位之書寫,於保留稱謂用語習慣時,保留以往挪抬(空格)書寫習慣,即「張○君 君」;如欲參考銓敘部之函文作法改僅以姓名書寫,則依各機關書寫習慣。

因不知其說明是否適當(適法),並經與單位資深同仁討論,皆無法有定論,故尚請
夏老師惠予撥冗提供寶貴意見。

敬祝 平安喜樂

(leochang6188@yahoo.com.tw)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5-04-17 22:13 回覆:

應用文有抬寫的用法,係對人的敬意,例如:台端國父,經常在前面空格日前,行政院函請各機關免用空格,旨在有所遵循你所提的「張○君 君」不是抬寫,只是習慣寫法而已,與此次行政院函無關;所以,仍可使用現在寫法至於你說「張○君君」,有些奇怪!建議改變寫法,請先了解對方的性別,男稱「張○君先生,女稱「張○君女士;單名(2個字),亦同其實,稱民眾為「君」乃不得已寫法,明知對方是男性應稱先生;明知對方是女性應稱女士(女士),這才是正確寫法!(:參考文書處理手冊第18)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5-04-17 22:17 回覆:

應用文有抬寫的用法,係對人的敬意,例如:台端國父,經常在前面空格日前,行政院函請各機關免用空格,旨在有所遵循你所提的「張○君 君」不是抬寫,只是習慣寫法而已,與此次行政院函無關;所以,仍可使用現在寫法至於你說「張○君君」,有些奇怪!建議改變寫法,請先了解對方的性別,男稱「張○君先生,女稱「張○君女士;單名(2個字),亦同其實,稱民眾為「君」為通稱,不得已寫法,明知對方是男性應稱先生;明知對方是女性應稱女士(小姐),這才是正確寫法!(:參考文書處理手冊第18)


yu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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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21:25

每一個人都有善念及惡念,兩者經常在內心拔河。不要以為「空格」或「敬語」是繁文縟節,它正是給予善念添增力量,讓善念足以勝過惡念,倘若該有的禮節,被有意、無意地拆解,所謂「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就要成為過眼雲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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