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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巴拿巴道兄的宗教對話】05《聖經》綱要介紹與相關問答
2024/05/23 19:25:42瀏覽426|回應2|推薦35

(前情提要:一點心回覆巴拿巴道兄關於聲聞乘、緣覺乘差異及幾項佛學問題後,提出關於《聖經》基本綱要的疑問,道兄以專文回覆如下)

一點心大得平安,

跟您報告一下
小弟之前在您的文章回應所留下的聖經綱要因為字數限制
被迫分成三篇留言
而且小弟後來覺得內容太過粗疏
有增補之必要
所以小弟增補了那篇回應並以其作為獨立的文章貼在小弟的部落格
歡迎您來閱讀指教!
網址為: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35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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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心回覆)

尊敬的巴拿巴道兄:

感謝您不辭辛勞撰寫《聖經》綱要之介紹,確實讓人一目了然,快速掌握脈絡架構。小弟有些驚訝,《舊約》的卷數居然比《新約》多許多,而且《舊約》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講述從亞伯拉罕以來的希伯來民族歷史。可見希伯來人確實是非常重視歷史文化傳統的民族,難怪其文化與信仰能夠穿越歷史長河傳承至今。

小弟有些好奇的是,摩西與耶穌的教誨有何不同之處呢?為何猶太人承認摩西卻不承認耶穌,甚至激進者還勾結羅馬官吏迫害耶穌呢?耶穌顯然對摩西的教誨進行了某些改革,因而引起傳統猶太傳道者的不滿。既然猶太人不認可耶穌的地位,基督徒為何還要認可摩西的地位,且承認〈摩西五經〉與其律法的正當性呢?

關於《舊約》部份,小弟較為好奇的是這些內容的作者是什麼人呢(除了後半部份有提到作者的以外)?是否屬於早期流傳作者不可考的作品?小弟想起中國儒家的六經,雖都是先秦時期流傳作者不可考的作品,但都經過孔子刪訂整理而有明確版本(傳到漢朝而分成古文經、今文經)。是否《舊約》也經由某些人的修訂而成為今日流傳版本的依據呢?另外,以色列在分裂為南北兩國以後,其記錄的中心是以北方以色列為主還是以南方猶太王國為主呢(或者說《舊約》中是否認定其中一方代表信仰正統與文化正統)?

小弟由此想到似乎可將《舊約》與中國儒家的經典類比。〈摩西五經〉關於創世起源與上古歷史的部份,可類比為儒家的《尚書》,律法的部份則近似於《周禮》等禮制典籍;〈歷史書〉的以色列建國史與諸王紀,類似於《春秋》與其註解如《左傳》等;智慧書的〈詩篇〉則如同《詩經》一般,〈箴言〉〈傳道書〉如同《論語》《孟子》等;先知書則似乎可類比為《周易》,因為《周易》不但有許多作人處事的智慧教誨,也能占卜未來。小弟之所以進行這樣的類比,是因為如此更容易理解《舊約》的文化意義,是代表希伯來整體民族記憶的象徵,如同儒家十三經在中國文化的意義一般。相對於印度的歷史文化主要保存在婆羅門教的吠陀經典中,佛教經典幾乎很少涉及具體的印度歷史內容,也很少談論與世俗有關的事情。但或許正是這個原因,佛教在中國的發展才會經常與儒家、道家相結合而形成「儒、釋、道」三家合一的思想體系。這也顯示了出世間的修行仍需有世間的道德基礎與文化素養為輔助,才不至流於玄虛縹緲。

又道兄提到智慧書的〈雅歌〉一卷讚美男女之間情愛包括性愛,卻沒有提到神。小弟稍微爬了一下本卷經文,似乎寫得頗為含蓄,並沒有什麼煽情的描寫。其實《詩經》裡也有描寫男女愛情的(或者描寫思念卻被解讀為思念情人),〈周南〉〈召南〉兩篇都是在講男女戀愛婚姻與組成家庭的種種內容。小弟覺得這也相當重要,經文確實不妨適度表達關於愛情的理解與教導。畢竟對許多人來說愛情幾乎就是生命全部意義所在,如果不能深刻理解世間的情與愛,與世人感同身受,而只是片面的貶低世俗情愛,高談闊論超越凡塵的信仰或道德情操,其實只會顯得非常虛偽做作而已。如果能從世間人所理解的情愛出發,引導人從縱慾、濫情轉為堅貞,從堅貞轉為聖潔,應該才是較為切合實際的。

即使佛經裡大多數批判愛慾,強調淫慾是生死根本,但《楞嚴經》的講經緣由卻是由愛情引發的。在第一卷剛開始的地方提到阿難被摩登伽女引誘而差點破色戒。經文對此事只有約略提到,實際的情節是說,阿難有一次獨自外出托缽,遇到下賤種姓的女子摩登伽。由於阿難不論對什麼階級的人都非常尊重,而且又相貌堂堂,讓摩登伽女一見傾心。她的母親是能夠施展咒術類似巫女的人,她便請求母親施咒勾召阿難過來讓他們成婚。她母親當然不同意,一則阿難是出家人,二則雙方階級身份差距太大。但摩登伽女說如果不能與阿難結婚她便要自殺。她母親於是占卜請示他們的神,神諭指示說「追隨沙門,終成聖果」。她母親半信半疑之下,於是施展咒術將阿難勾召過來。就在摩登伽女把他帶進房間時,佛已經知道這件事,於是集合大眾宣說〈楞嚴咒〉,敕令文殊菩薩持咒前往摩登伽女家,用〈楞嚴咒〉破除她母親的咒,並將阿難和摩登伽女一起帶回來(並因此而開始講《楞嚴經》)。摩登伽女不顧一切的向佛提出她要成為阿難妻子的願望。佛並沒有拒絕她,而開條件說,阿難現在已是初果,如果要嫁給他,她至少必須要修到跟他一樣程度。如果她能作到,佛保證說將會為他們公開主持婚禮。摩登伽女覺得這個條件很合理,便爽快答應了。她於是留在僧團裡修行,而且異常用功,結果很快便證到三果。當然此時她也不想結婚了。但她修行的起因卻是為了追求愛情而起的,因為純真專注的愛慕阿難,使她願意為愛投入一切,這種熱切誠摯的心使她昇華達到聖潔的境地。小弟在想《舊約》的〈雅歌〉一卷不知道是否也有類似的意義。

關於《新約》部份,是否可以說耶穌的教誨集中在四〈福音書〉之中呢?而使徒書信佔了《新約》很大一部分,是否主要都是在闡釋〈福音書〉的內容呢?這樣看來真正耶穌教誨的內容並不很多,可以說言簡意賅。其實老子的《道德經》也只有五千多字,《論語》則只有一萬五千多字,《周易》最初還只有一個八卦圖,一個字也沒有,真正的無字天書。但後人為它們寫的註解那可真是洋洋大觀,甚至漢朝五經博士的弟子還為了太多註解而苦惱,以至於東漢開始大刪章句(註解),讓它們精簡一點。所以道兄不必將《聖經》的卷數或字數拿來與佛經比較,這是沒什麼意義的。能夠掌握精髓、心領神會才是重點。

總之經由道兄的介紹,小弟終於對《聖經》內容有了概略的印象。相信若有機會研讀時,能更容易進入狀況。以上匆匆回覆,未盡之處尚祈海涵。謹此 敬請

道安

弟 一點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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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巴道兄回覆)

一點心大得平安,

跟您報告一下
小弟已經回復您的兩篇留言了
因為字數限制
所以小弟必須開一篇新的文章回復您
文章的網址是: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458066

另外該文中有一小部分約兩個問題漏未回覆
小弟在此稍加補充:
您提到: 「是否《舊約》也經由某些人的修訂而成為今日流傳版本的依據呢?」
根據小弟的推測
以色列人在回歸時期(約西元前五、六世紀)的經典可能經過文士以斯拉(跟尼希米)的整理

您又提到:「另外,以色列在分裂為南北兩國以後,其記錄的中心是以北方以色列為主還是以南方猶太王國為主呢(或者說《舊約》中是否認定其中一方代表信仰正統與文化正統)?」
就小弟所知
從列王紀跟歷代志來看
南北兩國並沒有明確的正統可言
因為北國代表的是以色列的十個支派
而南國代表的以色列的兩個支派
當然
如果以聖殿所在代表正統的話
由於聖殿在南國的首都耶路撒冷
那南國應該算正統
此外
如果從正統必須是屬於大衛的苗裔跟彌賽亞王國來看
那包括猶大支派的南國應該是正統
因為南國一直是由大衛的後裔做王
而北國政權經常被篡取!

以上淺見敬供參考!

敬祝平安健康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第八拿八敬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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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心回覆)

尊敬的巴拿巴道兄:

拜讀您的大文,甚為感動。道兄為了慎重回覆,竟然還先研讀與複習《舊約概論》與《當代護教手冊》等資料,且對於第一次撰寫遺漏的部份又另外再以留言的方式補充,可謂詳盡週到,縝密美備。您的回應確實讓小弟茅塞頓開,直截了當的解開許多心中存在已久的疑惑。小弟的問題對基督徒來說應當屬於很基本的常識,但實在是由於過去從未接觸過,因而唐突的發問。幸好道兄不以為奇怪,仍一本正經的仔細回覆,充分讓人感受到無差別的尊重精神。

有關摩西與耶穌教誨的不同之處,道兄提出的二項說明可謂一針見血。如您所說:「摩西的教誨重視外在的行為 耶穌的教導則提升到重視內心」。令小弟聯想到佛教中的小乘與大乘也有類似的情況。小乘的戒律(依道宣律師的分類法稱為「實法宗」)也是重視外在行為,只要外在不做出殺、盜、淫、妄語等行為,內心無論如何打妄想都不算犯戒;大乘戒律(道宣律師分為「假名宗」與「圓教宗」)則從內心打妄想的第一念即列入輕垢罪(圓教宗);但因常人無法受持此戒,念念幾乎都犯戒,因而折衷採取第一念妄想不犯,但第二念已覺察後卻不制止才算犯戒(假名宗)。目前漢傳佛教的戒律即是採用假名宗為主。

道兄又說:「摩西的教誨重視外在的形式/儀式 耶穌的教導重視律法的精意」,正顯示了學習的過程由外在形式內化到心理層次。再以佛教戒律來說,曾看到有法師講過,他剛出家時要學習很多戒律(沙彌有十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戒等等),覺得很繁瑣,處處都要很小心。可是日子久了,他發現其實他只有持一條戒,就是管住自己的心(他稱為心戒)。把現前這一念心管好,讓它不打妄想,其他所有戒自然也都不會犯了。這或許正是神派遣摩西與耶穌先後來教化世人的用意吧。

當然,無論神原來的用意多麼善良美好,一旦人間有兩個傳播神旨意先知的出現,必然會引起紛爭。相信神早就預料到會有這樣的情況。因為許多人本身的偏執與膚淺必然導致他們會將另一位先知的思想視為異端,假借維護正統名義的嫉妒心理則必然導致他們做出迫害異端的瘋狂行為。耶穌既然表現出與其他傳統猶太教士不同的言行舉止,甚至暗示祂是神子,遭到迫害似乎也就是必然的結局了。道兄舉出猶太當權派反對耶穌的諸多理由,其實也都相通於其他宗教家或思想家遭到迫害的原因。比如蘇格拉底觸犯雅典當權派而被迫服毒自盡,六祖惠能大師觸犯神秀的權威而遭到其徒弟暗中追殺多次(但神秀本人可能並不知情),都顯示了人類本然的劣根性,無法放下心中的偏執而必定要消滅異端的心態。但即使如此,神仍派遣耶穌降臨人間,這似乎是不得不的方法,否則更多善良的人將無法得救。用儒家的話說,正是「雖千萬人吾往矣」。

感謝道兄說明基督徒認可摩西的理由。小弟確實忽略了邏輯上最簡單的原因,摩西本人並未反對耶穌,而耶穌則承認摩西的教誨。且摩西既然與另一先知以利亞顯現出來與耶穌談話,更顯示了他們的傳承關係。接著道兄詳細列出《舊約》各篇章的作者,顯然花費不少時間。小弟覺得頗有意思,《舊約》由如此多不同的作者撰寫而成,猶太掌權者為何會認可他們的著作,卻堅持不能認可耶穌的福音。道兄不必再重複回答此一問題,您前面所舉的理由已經非常充分了。只能說有些人高高在上,只能允許別人順從他,卻決不允許有人牴觸他。

後面的部份,感謝道兄分享的心得與見解。篇幅冗長,小弟暫時沒有其他意見,先就此打住。總之經過這次研討,小弟對《聖經》有了全面的認識。很像讀了一本概論書籍,一下把基本觀念都建立起來了。非常感謝您費心撰寫如此長文。謹此 敬請

道安

弟 一點心 敬上

【與巴拿巴道兄的宗教對話】目次

01有關拜偶像問題的研討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80152863
02天台、禪與淨土之關係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80168239
03神學概說、信仰實踐(敬拜、讚美、禱告)與基督各派宗教(東正教、天主教、新教)之區別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80215202
04聲聞與緣覺的差別、石頭是否具有佛性及其他問題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80332466
05《聖經》綱要介紹與相關問答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80645678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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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巴拿巴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補充回應兩點並祝早日康復!
2024/06/24 05:26
一點心大得平安,

不好意思再補充兩點

第一
小弟前幾天已經回復您在小弟「[讀書心得]信仰的寶藏-天主教的傳承與教導之概論:天主教信仰概觀」乙文的留言(關於一神信仰及基督信仰的排他性)
您若有空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704456

第二
關於雅歌這卷似乎沒有關於宗教信仰的愛情詩歌為什麼會被收錄在聖經裡?
除了小弟之前猜測的原因
(「說不定神安排在聖經裡有一卷專門講愛情的經卷
就是為了吸引一些對愛情比較重視的慕道友及非基督徒
當然
也可能是為了表達愛情(包含性愛)跟基督信仰並行不悖!」)
另外一個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理由可能是舊約的先知書裡經常性地將神跟以色列百姓的關係比喻乘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所以雅歌這卷講男女之情的舒捲其實也可以認為是在講神(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敬祝平安健康
早日康復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地巴拿巴逕付+_+
一點心(bemoreheart) 於 2024-07-08 19:12 回覆:
尊敬的巴拿巴道兄:

關於第一項,讚歎您如此重視一神信仰排他性問題且詳細說明,後人對教義的曲解似乎才是一切問題的來源。其實不只是一神信仰,這個時代的佛教團體也多半產生很強烈的門戶對立與排他性。包括不同宗派或修行法門之間的排斥,另外也有同樣宗派但不同道場系統的排斥。他們總是認為只有自己師父和相同系統的師父才是正知正見,其他團體都是邪知邪見。因此平常素不往來,稍有往來就私下批評對方。這實在是很不好的現象,可是幾乎所有身處在這些團體中的佛教徒都習以為常。

關於第二項,您提出「雅歌這卷講男女之情的舒捲其實也可以認為是在講神(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的觀點,很有趣且具有學術依據。佛經似乎沒有這樣的比喻(多是比喻為父子或母子),因為可能怕褻瀆佛的清淨高潔。小弟個人的看法,許多人認為愛情是孤獨生命中的唯一救贖,永恆不變的真心是實踐真愛的最高原則。因此把神與以色列百姓比喻為夫妻關係,正是顯示神對人具有唯一救贖的意義,且人應該對神付出永恆不變的真心。這確實正是一種高貴信仰情操的表現。也或許正是信仰能穿越漫長時空,即使在科學昌明的今天,仍然不斷鼓舞人心、啓發信念,使人願意入信的原因。與道兄交流真是獲益良多。感恩。謹此 敬請

道安

弟 一點心 敬上

巴拿巴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及敬祝早日康復!
2024/06/24 05:10
一點心大德平安,

謝謝您這篇回應文章!
不好意思回應的有點遲了
除了因為過去的這段時間比較忙碌之外
小弟間或在您第四篇宗教對話大文或是在小弟的部落格也有回應您的留言
所以這篇文章回得比較慢
請您多多海涵!

您在本文中寫到:
「如您所說:『摩西的教誨重視外在的行為 耶穌的教導則提升到重視內心』。令小弟聯想到佛教中的小乘與大乘也有類似的情況。小乘的戒律(依道宣律師的分類法稱為「實法宗」)也是重視外在行為,只要外在不做出殺、盜、淫、妄語等行為,內心無論如何打妄想都不算犯戒;大乘戒律(道宣律師分為「假名宗」與「圓教宗」)則從內心打妄想的第一念即列入輕垢罪(圓教宗);但因常人無法受持此戒,念念幾乎都犯戒,因而折衷採取第一念妄想不犯,但第二念已覺察後卻不制止才算犯戒(假名宗)。目前漢傳佛教的戒律即是採用假名宗為主。」

您寫的佛教關於戒律的狀況與基督信仰有令人驚訝地相似之處
因為小乘的戒律(實法宗)只重視外在的行為與舊約基本上一致
而重視內心的大乘戒律(假名宗吉源教宗)則與新約的要求香類
不過值得思考的是新約究竟是採取假名宗還是元教宗的立場
小弟接受基督信仰已逾二十年但是印象中還沒看見這麼精緻的論述
看來宗教交流互通有無真是一個促進信仰發展的好方法!

您又提到:
「再以佛教戒律來說,曾看到有法師講過,他剛出家時要學習很多戒律(沙彌有十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戒等等),覺得很繁瑣,處處都要很小心。可是日子久了,他發現其實他只有持一條戒,就是管住自己的心(他稱為心戒)。把現前這一念心管好,讓它不打妄想,其他所有戒自然也都不會犯了。」

基督信仰也是類似的
雖然新約沒有太多的規條戒律
但是基督徒要靠自己的力量部犯罪也是很困難或者說不可能的
在羅馬書第七張里
使徒保羅哀嘆說: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馬書7:21-24)
那基督徒要如何脫離罪惡的綑綁不犯罪(戒律)呢?
使徒保羅說: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8:13)
所以對基督徒來說
避免犯戒(照基督徒的用語是避免犯罪)的方式就是靠著內住在心裡的聖靈(另參見羅馬書8:9前段:「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
這跟您說的守「心戒」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雖然依照那位法師的說法,是靠自己的努力管住自己的心;而依照基督徒的說/作法是靠聖靈改變我們的心,但相同之處是不犯罪的方式都是要控制住內心或是由內心做起)

然後在結束這篇回應之前
不知道能否請教您一個關於佛法但是跟我們之前談論的主題不太相關的問題?
就是關於佛法中對於因果報應、業力跟佛菩薩赦罪的看法
因為就小弟所知
佛教講究因果報應(例如地藏菩薩本願經很明顯的有此主題)
而且佛教也講懺悔
甚至佛教也有近似赦罪的觀念
因為佛教講向某某佛禮拜可以消滅多少世的某種罪孽
可是佛教同時也強調佛菩薩不能破壞業力
只能延後業力
所以佛教的赦罪跟基督信仰的赦罪似乎不盡相同
至於具體來說有何異同
由於小弟對佛法之相關看法了解不多所以難以比較
因此想跟大德您請教這方面的問題
不過小弟也知道您近來貴體有恙
所以您不必急著回答
等您有空且貴體能負荷時再回答即可
謝謝!

敬祝平安健康
早日康復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地巴拿巴逕付+_+
一點心(bemoreheart) 於 2024-07-02 19:50 回覆:
尊敬的巴拿巴道兄:

您提到「避免犯戒(照基督徒的用語是避免犯罪)的方式就是靠著內住在心裡的聖靈」,其實佛教也有類似概念,佛弟子是依靠「戒體」來避免犯戒。戒體一般來說是受戒前進行三皈依(皈依佛法僧)時,受戒者觀想大地震動裂開,從地湧出如祥雲般的光明戒體,充塞盡虛空遍法界,然後觀想自己的身體也開展至盡虛空遍法界,納受此無量無邊的戒體。此觀想是在三皈依時進行,此時已經具備戒體,而後不論是受五戒、八關齋戒或者沙彌戒等等,都是屬於「戒相」。而真正的戒體是在前面的觀想時完成,或許有點類似聖靈住進心裡一般。只是此處戒體主要為自己的誓願,由此誓願感發升起(比丘戒、菩薩戒等高級戒法則為羯磨感發戒體,此處暫不討論)。

您提到因果報應、業力、佛菩薩赦罪等問題,這是很重要的問題,牽涉到佛教基本教理的建立,也是一般人接觸佛法的價值觀首先會遇到的。因果報應相信道兄應該也知道就是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佛教認為此因果規律是客觀存在的定律,不經由任何神祇的主觀意志操控。因此佛制戒律都是根據因果規律所制,不會有脫離因果的戒律。佛教對善惡的判斷,即是依據因果判斷。不必揣測佛對善惡判定的意旨,做事情只要把前後來龍去脈的因果弄清楚,基本上不會出大問題。此觀念與中國文化本質相符。無論儒家、道家經典都有類似論述,如《尚書》說:「天道好還。」《易經》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如民間信仰中的閻羅王審判,出自《玉曆寶鈔》,提到陰間有十殿閻羅,其依據陰間律法對死者亡魂進行審判,而陰間律法仍是根據因果規律建立。因此因果觀念可說是東亞儒釋道文化圈的共同特色。

如上所述,佛或閻羅王仍須遵循因果規律,因此原本佛是不能赦免眾生罪過的。但若是眾生懺悔罪業已達完全清淨的程度,佛菩薩可以為其證明,因而出現類似於赦罪的情況。小乘佛法中,對於犯戒的懺悔僅限於「作法懺」,即是根據犯戒輕重的程度,依照一定程序向一位或三位出家比丘當面陳述懺悔。但對於四根本重戒(殺、盜、淫、妄語)中的根本重罪(殺人致死、竊盜滿五錢、強姦得逞、妄說自己得聖道),作法懺亦不通懺悔,永棄佛法邊外不再為佛弟子。此時唯有大乘佛法中的「取相懺」可用。所謂取相即是取好相,也就是懺悔至誠到感應佛菩薩示現為其證明。比如在拜懺過程中,或晚上睡夢中,見到佛放光、為懺悔者摩頂、或者口吐穢物而沐浴清淨等等瑞相。便能證明懺悔清淨,罪業已徹底消除,可再重新受戒。

因此歷代以來有許多祖師大德擷取大乘經文或佛菩薩名號編成取相懺法儀軌,如《梁皇寶懺》為梁武帝超度其夫人郗氏而請高僧所作,《慈悲三昧水懺》為唐朝悟達國師經歷與自己宿世冤仇的晁錯報復之後所作,又其他如《八十八佛大懺悔文》、《大悲懺》等等,不勝枚舉。皆是祈請佛菩薩為懺悔主證明懺悔,禮拜佛菩薩名號或持誦經文咒語等功課,發露陳述自己罪過表達懺悔之意,並立誓決不再犯,但最後要能感得佛菩薩示現好相才真正懺悔清淨。現在一般道場常會舉辦各種拜懺法會,都是依據以上所提及的取相懺儀軌進行,只是一般人大多是去結個緣,真的有懺悔到見好相的可能很少。

此處須特別說明,眾生造罪業分兩方面:一是染汙自性,在自己的第八阿賴耶識中埋下惡種子(若有受佛戒,則此處又加上犯戒罪);一是與人結冤仇,導致對方怨恨報復。前者是導致來生墮落三惡道的主因,後者則是此生或來生遇到某些橫逆災劫的主因。無論作法懺或取相懺,都只能滅除染汙自性的罪業,使阿賴耶識恢復清淨。但與人結下的冤仇仍須償還(即使經過多生多劫,如果對方仍記恨就要還)。但如果是無心侵犯他人,比如不小心在高處墜落重物砸死人,如此並不染汙自性,並不會導致來生墮落。但根據某些公案,肇事者將來會在某個巧合的情況下被人誤傷致死。就此牽涉到他人冤仇的部份來說,佛菩薩確實不能改變因果,但能夠延後,使修行人在成就聖道後再去還債。

因此道兄提到「向某某佛禮拜可以消滅多少世的某種罪孽」,主要是針對染汙自性的部份。若修行人至誠懺悔,即使尚未完全清淨,但仍可消除一定程度的罪業。這是佛教鼓勵拜懺的原因。當然要有真心懺悔才算,如果只是形式上禮拜,心裡並無懺悔之意則無效。以上匆促回覆,不知道兄是否認同。謹此 敬請

道安

弟 一點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