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江國慶案炫惡 馬總統臉書炫笨
2011/01/29 13:39:28瀏覽2464|回應12|推薦12
『五歲謝姓女童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遭姦殺案,軍方採集現場的血跡和足、掌、指紋等物證,卻未詳加比對;更對許榮洲主動供出犯下謝姓女童案的自白,視而不見,導致江國慶遭錯殺沉冤十五年。』

以下重貼部分去年五月十五日評論【建國一百年 夢見江國慶

『江國慶母親感謝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還她兒子清白,王建煊表示,這種時間不講話、陪伴是最好的安慰,「待在那裡就是一種關懷、就是愛。」他不是不關心此案,而是不能評論個案。』


在二月河的小說【康熙大帝】裡,記載了清朝開國不滿百年的一個宰白鴨的公案。清康熙皇帝微服出巡,看到死囚死前遊街,突然想起這個死囚是他親批「斬立決」的六七十歲老頭,囚車上的卻二十出頭!才知道死囚換人死的弊端。有人被殺,殺人犯也抓到了,使一使銀子,就能換一個窮小子或把罪名安在別的死囚身上。

對於職司抓賊的官府而言,有人被殺死了,就趕快抓一個人來殺頭,還家屬公道。至於被抓來殺頭的,人是不是他殺的,有那麼重要嗎?順著這個邏輯,明末崇禎皇帝,李自成造反,遍地盜匪,民不聊生,崇禎獎勵官兵殺賊,一顆人頭一兩銀子,官兵一出城,看到真強盜就躲起來,然後到偏僻農村劫掠,把良民百姓殺頭冒充剿匪的成績,再回頭賺崇禎的銀子。台灣的執法者,破大案有獎金,還能破格升遷;至於破的是真案還是假案,誰管那麼多!執法者叫死囚說人是他殺的,要他向被害人上香下跪,再寫下自白說人「真的」就是死囚殺的,輕而易舉。反正人抓到了,趕快殺了,就能升官發財。沒憑沒據?呵,崇禎的官兵還都是直接砍了頭去領賞哩!

原來宰白鴨是有典故的,不知道這個叫不叫執法者的「歷史共業」。想著想著,彷彿夢見了江國慶。「在這死囚牢室裡我已撐持了好多天了。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靈!幽暗黑牢裡,有誰聽見我的呼喚?觀世音菩薩!耶穌基督!穆罕默德!太上老君!你們聽著:我好恨啊!我恨那些把我送往刑場、推向死亡的軍法官,檢察官們,讓我活著咬他們一口,死也甘心!

被姦殺女童的家屬,要找回來的公道,難道是要國家去殺一個無辜的人來抵命嗎?女童死了家屬已經夠傷心,現在多殺這條人命,要算在誰的帳上?對家屬而言,更重要的是殺人真兇到底在哪呢?江家這點倒是比受害女童家好,起碼殺子的兇手個個有名有姓,一個也跑不掉。而且大部分都還活著,不必找上他們家人。監察院長王建煊在開頭時就表示,他不能針對個案發言,這是規矩。報告院長:「如果蘇建和案,主嫌王文孝不是被軍方很快的槍斃,蘇建和三人可以在死活之間搞這麼久嗎?第一個可以說是個案,江國慶是第幾個了?」軍方的歷史共業,可以回溯到明朝,跟崇禎時不打土匪,只栽贓良民殺頭領賞的官兵一樣。這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只要抓錯人,判錯案的懲罰不是立刻報復在自己身上,他們的心態就會跟死囚殺人心態相同。殺人時反廢死,可以爽一下,殺完人被抓到,就成了廢死的。如若不信,把這些人一個個揪出來,通通判死,看他們是廢死還是反廢死?

所以,我已經證明軍方亂殺人,殺錯人;或是先殺了,趕緊升官發財,不管其他人死活是通案,不是個案。因為升官發財是軍人最強大的殺人誘因。不針對通案訂出管理的辦法,這個國慶之後,還會有很多個國慶(按,當時是談百年國慶,與江國慶作雙關之用)!王院長尸位素餐,只會在一旁安靜的陪著,看江國慶被槍斃了那麼久,卻甚麼也不做。只曉得等待生命,等待死亡,等待著,永遠也不會來臨的寬恕!
(重貼到此結束)


有人問:「王建煊糾正國防部,這樣還不夠嗎?」這是一樁謀財謀升官害命的集體殺人案,應該將涉案的辦案人員和軍法官依殺人罪起訴才對。

有人又問:「為什麼軍方辦案人員對許榮洲主動供出犯下謝姓女童案的自白,視而不見,導致江國慶遭錯殺沉冤十五年呢?」這就牽涉到複雜的人性了。前不久在討論十八趴的議題時,導演吳念真寫了篇【平平攏是人】,裡頭有個退伍老兵的自白,他說:『為了國家他們一輩子只學一件事,就是「如何殺人?」』是誰說軍方人員會辦案的?從孫立人案,蘇建和案,到尹清楓案,江國慶案,哪個不是辦成了冤錯假案?

當軍方辦案人員,正在嚴刑逼供,要用自白當成破案的鐵證,如果這段大家沒啥概念,可以看一些古裝電視劇,縣太爺辦案,就是先把自白寫好,要嫌犯認罪,不認,就夾棍伺候,夾到死都可以;認了,就在自白書上畫個押,秋後處決。

這時萬一真兇出現了,有人說:「對呀,許榮洲主動招認了,也不用刑求了,不是?」那就更糟糕,第一,自白書的內容要重寫。第二,之前辦案審判,辛苦刑求的努力,也全都不算。「唉,這有啥打緊,重要是抓到真兇吧。」更重要的,是江國慶放他出去,本來的將軍還升不升,終身俸加十八趴還有沒有得領?被江國慶告上了,說不定還得鋃鐺入獄。一個升官發財,一個蹲坐苦牢,軍人的專長又是殺人。本來還可以讓江國慶多活幾天,真兇一出現,非得趕快判決定讞,殺人滅口了。『這個死掉的江國慶才是真兇,那個許榮洲是神經病...他..他是來亂的。

有人嘆了口氣:「啊,原來人性這麼的不堪...」賣傘的盼下雨,當醫生盼人生病,賣棺材的盼人快死;那原是他們的利益,我們不能就此說他們沒人性!

前空軍司令雷玉其公私不分,幫兒子娶妻時說『愛護子女,乃人性之常』,江國慶的爸媽,他們的寶貝兒子,卻在空軍服役被國家冤殺了。怎麼?人家父母比較沒人性,人家的子女,就不用愛護,要殺之而後快嗎?

還是,馬總統會說:『對於司法案件,「我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或是說:『司法個案「我一定要保持距離」馬總統的人性,像是老子說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無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芻狗者,供桌上的祭品也。祭品是沒有生命的,聖人他哪管發生在老百姓身上的善惡好壞呢?要找馬總統問人性?咳,得先要他把你當人看才行。

『陳光標來台第三天,台灣人攔路盼望得到紅包的新聞掀起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以前課本上教我們要反攻大陸,解救在水深火熱的大陸同胞,現在是台灣人都在下跪, 求大陸人拯救水深火熱的台灣同胞,也有網友罵台灣人都這苦了,馬英九還在玩臉書。

國富論的作者亞當史密斯說:「依我所見,大部分的富裕階級,最大的享受就是炫耀財富。」陳光標用高調行善的方式來炫耀財富,是富裕階級炫耀財富對社會最好的方式。陳光標得到了享受,台灣要到紅包的窮人,也能過個好年。這不就是增進大多數人的福祉,利人利己的好事嗎?

有人點頭說:「有的人生性良善,炫富的方式是高調行善;有的人為富不仁,炫富的方式是..再炫更多的富。」「台灣人攔路要紅包,則是在炫貧,但是馬總統玩臉書,這是在炫甚麼呢?」

看到台灣遍地貧民,哀鴻遍野,哭聲震天,等不及陳光標發,追著要紅包,不知道有沒有人跑去報告馬總統,『總統,大事不好了,老百姓都沒錢過年了』「沒錢過年,不會去網咖上網嗎?」馬總統聞聲『就』苦,歡迎大家到馬總統的臉書上頭留言就好。

於是,陳光標來台炫善,這對陳光標是通案,不是單針對台灣的個案。他在中國就時常這麼炫了。台灣人的炫貧,也不是個案,之前是真要貧到燒炭,才能得到媒體的小小版面。這回不過是當著陳光標的面,在世人眼前,把台灣大大的炫貧了一番。至於江國慶,和其他更多,罄竹難書的司法冤錯假案,更是通到一個不行的通案,卻被馬總統斷章取義,扭曲成司法個案。讓他一路走來,總是不停的遇到「咦,那裡有個個案,快閃」「哎呀,怎麼這裡也有個個案」。司法個案,被馬總統當成了狗屎,再閃個不停。

人家康熙微服出巡,訪察民瘼,看到宰白鴨,把個案就當通案,下令死刑暫停,死囚全發回重審。從而破獲宰白鴨集團,殺了好幾個貪官大臣。康熙人溺己溺,將心比心。把被宰白鴨,當成也是要被愛護的人家子女,不是把他們當芻狗,當祭品,視而不見。馬總統,康熙您學的起嗎?還是您要學學陳光標,低調騎腳踏車,搭捷運上下班呢?

今聞馬總統學年輕人玩起臉書,才剛開張,就累積十萬以上的粉絲,吾人甚感榮幸欣慰。臉書也像是書。馬總統,您可千萬不要去學流行作家九把刀,把書封上膠膜。還有,一本書的價值,不是它的色彩有多豐富,圖表有多精美,而是在書裡頭究竟有沒有內容。

嘆曰:

臉書粉絲破十萬,不算差;
內政司法兩頭燒,我的媽;
國慶冤魂來索命,推拖拉;
誰是聖人笨皇帝?不是他。


備註:昨晚二一零零掏新聞,陳輝文說他氣的不是陳光標說的『馬克斯資本論』,而是『學學』兩個字,這段分析,請參【陳光標炫善 傅焜萁炫貧 九把刀炫笨】,我在該文已經建議陳輝文『讀讀』論語學而篇,增長知識,這裡就不贅了。

補記:『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對江國慶的冤案,總統馬英九非常關心且重視;總統認為,江國慶的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往昔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江國慶蒙受的冤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這個新聞埋在一堆江國慶案的報導,竟給漏了。顯然馬總統對這個司法個案,毅然決然的要加以改革,嗯,這個案子發生在十多年前白曉燕案前,那段時間還發生了竹竿刺童案。馬總統當時不是政務委員,就是法務部長。白曉燕案,馬總統還曉得丟臉,趕快腳底抹油,辭職下台。怎麼?江國慶案就成了您司法改革的政績?您改了甚麼?這讓人不由得想起一手拿十八趴,一手改革十八趴的蔡英文;或者說是『一手拿經,一手摸乳』『既當妓女,又要貞節牌坊』。然後再拿老百姓的錢,國賠給江家。真是夠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837624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2011/01/29 16:51
這麼多論只有你提到共業,最深廣的眼界。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1-29 18:15 回覆:
怕有人對佛教不熟...

共業,翻成口語,就是大家一起買單。唉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1/01/29 15:51

兩屆監委調查7年 軍法單位令人匪夷所思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486.shtml
此案當時已超過公務員懲戒法十年免議期間,監院無法彈劾,
也未約詢陳肇敏.

---不管司令官,司法官,檢察官,政務官,事務官....
   只要帶個"官"字就沒事!

   只要帶的是"民"字,就通通有事?

   王建煊還敢講風涼話? 他真是台語,馬的"王建煊"!

   唉,這一年,為了保住高級政權,這些人不知會使出,
   多少卑鄙齷齰無恥下流的手段?

   台灣民啊台灣民,您真的這麼容易被霸凌嗎?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