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2/07 11:26:25瀏覽2172|回應7|推薦8 | |
『大陸引渡在菲律賓電信詐騙的14名台籍嫌犯,深圳一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夏衛表示,大陸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台灣的詐欺罪最高只判5年,這些台籍嫌犯被引渡至大陸後前途堪虞。 夏衛說,「這些台灣被告嚇都嚇死了」,一天到晚打電話給台灣的家人幫忙聯絡海基會、法務部,趕快引渡回台灣受審。很多被告得知在大陸犯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後,都說不敢再到大陸犯案了』 有人說:「不知道這個案子該怎麼看待呢?台灣被告都快要嚇死了?」就法論法,如果這批詐欺犯引渡回來台灣,應該都會無罪。「嘎,怎麼可能?」喔,這是因為在台灣,貪污犯才是詐欺; 『審判長曾德水堅持應依普通詐欺輕判陳哲男,改判普通詐欺罪並減刑為7個月。不採承審、陪席法官見解,案件27日宣判後,崔玲琦和陳恆寬隨即就向高院申請調庭,陳恆寬更因無法認同判決結果、承受社會輿論質疑司法公信力,請辭法官。』 詐欺犯,在台灣都是吃香喝辣的... 『邱毅在立法院批評陳哲男司法黃牛案的更一審判決,除了嘲諷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外,也將矛頭指向曾德水的太太吳玲華,暗指是她在幫曾德水牽線,引發吳玲華不滿,揚言提告。 據了解,吳玲華曾經擔任過桃園、台北地院法官,她任職北院期間,因被控在七十五年間向涉及勞保偽造文書案的強生醫院代表人呂震盛,詐騙七十萬元司法活動費,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吳被控司法黃牛案,最後判決無罪定讞,她因而轉任律師。』 啊,貼錯了,應該要貼這一段... 『藝人陳凱倫兒子陳銳,被控強迫同學簽本票還賭債涉及妨害自由案,高等法院昨天宣判,合議庭依據其他同學的證詞,加上勘驗監視錄影器畫面,認為陳銳雖在場,但沒有逼簽本票,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確定。(2011.02.01)』 敢問,菲律賓指控台灣這十四個人詐欺,有沒有提出錄影帶的証據呢?有人嚇道:「那種貪腐落後的國家..切,怎..怎麼可能會有?」就算有好了,如果沒有錄到這十四人出言詐騙大陸人的聲音,台灣一審陳銳的法官比較菜,會說:『啊,這十四人雖在場,但沒有辦法證明有出言詐騙的行為,無罪。』至於台灣二審陳銳的法官,他們比較敢...不,我是說他們比較有經驗,根據他們不知打哪兒學來的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他們會直接判定這十四人『沒有出言詐騙大陸人,無罪定讞。』 簡單的說,在台灣,貪污重罪,改判詐欺,就關七個月。『詐欺?這算甚麼犯罪?』差點把判陳銳無罪的中華民國台灣地院高院的所有法官們笑死。嗯,就算不能當法官,就去當律師,改行繼續行騙...有人插嘴說:「版主,那段是您貼錯了的..」喔,前面那段不算,請改成『不能在台灣騙,就出國騙;不騙台灣人,就去騙騙大陸人』,反正就是還要繼續騙,一路騙,當不成阿扁,就當馬總統,連馬總統也當不上的...直接去當成騙子,總行了吧! 有人懂了:「再不然,就學疑似被曾德水霸凌的陳恆寬法官,高調請辭之後,再偷偷爬回去懺悔..這種可以在詐騙完世人,還能有終身俸加十八趴的法官職位,不繼續騙,太可惜了。」 『夏衛說,台灣的騙人技術真是一流,他們看了案情都搖頭不已,這種手法,若在大陸全面施展,可是一場災難。』 有人說:「夏衛真是謬讚了,這種三腳貓的技術,在台灣只騙得過尊重司法的馬總統,和智商不高,兩三歲還在襁褓的黃口小兒,哪好意思拿出來說嘴...」有人也搞錯了,夏衛指的是詐騙集團,不是指台灣的法官。其中,有個詐騙集團,由陳肇敏前國防部長帶領,號稱「科學辦案」,真是差點氣掛台灣的所有科學家們。他們充其量,只不過把中國從宋代發明公使錢以降,那種刑求逼供,要岳飛認一條「莫需有」的罪,把他冤殺掉的古老刑求技術,加以演變發揚,把刑具通上了電,如此而已。 有人點頭說:「這我知道,不就是刑求江國慶,要他在做偽的自白書簽字,再趕緊判他死刑,眾夥兒好升官發財拿獎金,終身俸加十八趴的千古冤案,唉,那是霸凌刑求,不是詐欺啦。」那當然是詐欺,他們這夥反情報大隊,不斷威逼,要江國慶認了他沒作的女童姦殺案,他們有跟江國慶說,認了就要槍斃嗎?還是說,趕快認一認,這樣會比較輕鬆呢?『反正到軍事檢察官和軍法官那兒,你再翻供,不就得了。』江國慶果然也翻供,卻完全不被也是陳肇敏同夥,一樣急著升官發財的軍事司法官們採信『呵,這一定是你做的..天底下,有哪個犯人被指犯罪,不去喊冤的呢?』 這下可好,死刑定讞,快要執行了。陳肇敏所屬,詐騙集團成員又來:「一會子老大陳肇敏會來看你,你要趕緊下跪求情,一句話都不能多說,否則老大不會幫你。」江國慶果然又被騙,唉,被這種兇殘的詐騙集團刑求關押之後,就算天縱英明,智商也會降到..跟馬總統一般的高『尊重司法..一切依法..阿彌陀佛』。 於是... 『高階軍官以江國慶曾向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司令陳肇敏下跪求情為例,認為足證江國慶有犯罪;但監院調查人員表示,這是軍方將江國慶押出現場模擬時安排的「最後一個動作」,反情報隊有意以此結案,意思是「向部隊長認罪求情」。 陳肇敏接受TVBS新聞記者楊鎮全訪問,訪談內容如下:記者問:「有要求說要江國慶下跪來跟你求情?」陳肇敏回答:「沒有,他是跟我道歉的。」記者 再問:「他跟您道歉?所以當時他跟你道歉有下跪是不是?」陳肇敏說:「他自動的。」記者又問:「所以他當時是在您面前認罪嗎?」陳肇敏則表示:「對,對。」』 在台灣,詐騙集團技術九流,但是騙死江國慶,騙死了人,還絕不償命...再領終身俸加十八趴。 有人趕忙說:「夏衛說的,應該是專指那種詐欺大陸人的台灣騙子吧?」是了,甚麼人不好騙,敢騙中國人,送到大陸,一個一個把你們江國慶掉。別說這些台灣騙子,手無縛雞之力,就算是跆拳道已經踢到世界第一的台灣選手楊淑君,去廣州踢亞運,錄影帶證明是被中國趙磊派的小妹栽贓,因為沒錄到聲音,中國趙磊判定這是楊淑君出言叫小妹偷裝作弊用的感應貼片,是詐欺大陸人的行為,把大陸人當成了馬總統。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來要全隊都判定是詐欺集團的同夥,趕回台灣的..中國趙磊的駐台灣發言人行政院長吳敦義說「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 呼,好險。當然,楊淑君本人也很克制,自己被判失格敗,現場坐在地上大哭一陣,就沒事了。再多哭一陣的話...『是想知道江國慶是怎麼死的嗎?』 有人不解的問:「不對呀,錄影帶明明說的是中國趙磊的小妹栽贓,怎麼會變成是台灣的楊淑君作弊呢?」原來有人還沒學會詐欺集團入門的第一課,嗯,先暫定課程名為『睜眼說瞎話』。 案例請看... 『陳凱倫的兒子陳銳涉及妨害自由討債案,台北地院認為陳銳無恫嚇或向被害人施壓證據,一審判陳銳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指陳銳在現場有「擊掌」及比出「OK」的手勢,屬於共同強制罪的行為,陳銳聲稱此動作並無特別用意,無參與犯罪。今天高院裁定,認定陳銳雖在現場,並未出言恐嚇或限制被害人行動,今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法院審理期間,陳銳否認犯行,強調他只是剛好在場,事前並不知道林、朱等人會來網咖向黃要錢。他為了幫忙解決僵局,還拿出黃在他投注站下注賭贏的2萬8000元賭金,讓黃還債。』 陳銳明明就有出言說話啊?」咳,這段說詞,請准照吳敦義幫趙磊的那段噁心巴拉的辯詞視之即可。還有,聽說陳銳還有其他案子仍在審理中,如果沒有錄影帶的,隨便你陳銳愛放甚麼屁。萬一運氣不好,又被錄到搶劫黑吃黑的影像,不管有沒有聲音,請通通交由好爸爸陳凱倫高薪請來的律師統一發言,要不然,『再多來幾個收何智輝賄賂的法官,或是那種整天忙著買古董豪宅召妓的法官,也需救你不得了!』 有人慨然長嘆:「我完全懂了,送到中國,就被人家江國慶了;送回台灣,還有當陳銳的可能。」台灣司法,有錢判生,沒錢者才判死。這十四個詐欺犯,個個腰纏騙來的人民幣萬貫,就算被錄到真的有出言詐騙大陸人的影帶,請放心,這通通都能有合理的解釋。不是噓寒問暖,就是兩岸人民感情很好,是兄弟之情,血濃於水,人家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還屢屢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的呢! 有人問:「卻不知自稱兩岸關係化冰,自我感覺良好。主管國防外交的馬總統,該怎麼看呢?」 話說馬總統日昨參拜完位於高雄市大寮區「大發開封宮包公廟」後,心裡也直犯著嘀咕:我這個一中各表的中華民國,不知道在中國,算不算是詐欺,我算不算是詐欺集團的首腦,我如果出國,到哪個類菲律賓的落後國家,『不知道會不會被蓋布袋,綁到中國,關上一輩子...』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晚上,竟然夢到了中國包公..『冤枉啊,大人,我是中華民國在..不,是台灣的馬總統,不是中國大陸人士啊。』日審陽,夜斷陰的包公大叱一聲:「白天你到我廟欺我,想我堂堂『馬國公』,不貪不取,剛正清廉,任事努力拼命,斷事做人公正。爾焉敢與我相提並論,還騙老百姓說要『參考本府作法,致力司法改革及行政革新』..馬國畢,來人啊,狗頭鍘(註)伺候。」 嘆曰: 包公馬國公,總統馬國畢,回不了台灣,陳銳江國慶! 註:相傳包公大刑的刑具分三個等級,龍頭鍘鍘皇親國戚,虎頭鍘鍘貪官弄臣,狗頭鍘鍘犯案百姓。有人問:「可是馬總統...」傻孩子,遞解到中國,誰認你這個中華民國,還總統哩!呵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