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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13:26:44瀏覽3612|回應18|推薦13 | |
什麼都沒學到,什麼都忘掉!Nothing learned,and everything forgotten!----荷蘭探險家魏企曼1912年。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對江國慶的冤案,總統馬英九非常關心且重視;總統認為,江國慶的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往昔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江國慶蒙受的冤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在【馬總統談江國慶 誰當婊子要牌坊?】一文中,網友W&J說馬總統『沒有具體辦法,沒有具體行動,只是令人生厭而己!』,其實,我在該文開頭已經引用歷史作家房龍的觀點說明,『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學不會教訓。』這也難怪名嘴黃創夏今天的大哉一問【下一個「江國慶」是誰?】 有人說:「這種毫無人性的事,在馬總統一路走來,都當著大官,領著人民高薪供養的時代,發生一個江國慶,已經夠驚世駭俗了,怎麼馬總統今天貴為總統,這種事還有可能會一再發生嗎?」 歷史是一面鏡子。如果回頭去看那個年代,尹清楓,蘇建和,發生在馬總統當法務部長的任內,一個根本已經沒人辦了,另外一個,現在還在判死與無罪之間拉鋸。唉,法務部長當到這步田地,難怪後來轉任政務委員,還在交接的時候,又發生了江國慶案,竹竿刺童案,前者或者還能賴給軍方,後者全都是由馬總統管理的法務部菁英集檢察官一手操辦的,只差沒把檢方忙著升官發才用的替罪羊謝嫌宰了。監察院後來發現,檢方連回到案發現場勘驗的動作都沒做,就草率起訴,急著判罪,讓謝嫌白關了十幾年,無罪定讞,國家要賠好大一筆銀子。 有人問:「可這也不能就此論斷,還會有下一個江國慶啊?雖然台灣遍地甚麼都缺,就是黑心爛腸的狗官不缺。」 其實,本來在這套製造冤案來幫自己升官發財的碾人肉機器下,隔沒幾年,就會有江國慶出現,這個叫吃好倒相報,學長傳學弟。「學弟,看到學長身上的星星嗎?」『哇,學長好了不起,是辛苦緝拿哪個兇惡匪徒,偵破甚麼百億採購弊案得的嗎?』「傻學弟,多殺幾個江國慶就有了。」 「這也太扯了吧。」有人顯得難以置信。 『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任由反情報總隊用非法手段辦案,除江國慶案,還有空軍桃園彈藥庫失竊案,同樣因刑求逼供,差點重蹈江案覆轍。反情報總隊辦案手法,讓重啟調查江案的專案小組感到驚悚,尤其謝姓女童命案後不久發生的空軍彈藥庫失竊案,同批辦案人員曾錯抓士兵羅樟平、蘇黃平刑求,幸因抓到真凶,避免冤案。』 有人點頭說:「嗯,賣傘的盼下雨,當醫生盼人生病,賣棺材的盼人快死;利之所趨,這才是人性。」靠製造冤案,殺江國慶們升官發財的,就會源源不斷的製造出江國慶。故謂:「當你手上拿著的是把槌子,看到甚麼東西,都像釘子。」 『國民黨立委帥化民認為,軍法系統是因應戰時戰地的需求,加上當時國軍犯案,軍方承受很大社會壓力的關係,才會從速從嚴偵辦,造成冤枉定罪的後果。是軍中自己抗壓性不夠,再加上來自社會和媒體的壓力,江案因之成了不擇手段的後果。』 有人問:「帥化民的說法,是甚麼意思呢?」帥化民是個老將軍,思考方式跟反情報大隊一樣,是同個模子刻出來的,同樣拿著終身俸,領著十八趴。「兔死狐悲,物傷其類」,這裡無需過於苛責。他真正的意思,都是這個台灣社會的壓力,讓軍方冤殺江國慶,是輿論殺了江國慶。【按:更多論述,請參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 這裡的社會壓力,很大一部分來自反情報大隊成員的家裡。「喂,你看看你的學長,年記不大就要升將軍,終身俸和十八趴都到手,退伍還有大飯店搶著要他當安全主管。你呢?」「老婆您別急,這陣子風聲緊,軍營沒出事。一旦出事,我會趕緊多找幾個江國慶,迎頭趕上的。」 有人搖了搖頭,又問:「輿論要怎麼殺人?還殺了江國慶呢?」 關於輿論殺人,有一對父子要趕集賣驢,本來牽著驢,輿論說:「兩個傻子,不會騎著去嗎?」父子倆一塊騎,「唉,不怕把驢壓死。」父騎子不騎,「欺負小孩」子騎父不騎「不孝」,最後父子倆抬起了驢,驢一掙,摔落橋下淹死,是謂「輿論殺驢」。 有人笑了:「我問的是輿論殺人,不是輿論殺驢。」而且輿論也不會殺驢,驢還是被耍寶父子檔殺的。 在明朝崇禎快要被滿清滅了的時候,有個大將袁崇換,戰功彪炳,滿清想除之後快,於是散佈謠言式的輿論,說袁崇換通敵。崇禎是亡國昏君,一聽信以為真,就把袁崇換抓來,凌遲千刀處死。 有人說:「所以這是輿論殺人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的輿論是很好操弄的,你可以用謠言式輿論,用置入性行銷輿論,被餵資料式輿論。總之,只要把老百姓當成笨蛋,傻瓜,智商不到八十,考不起公務員三趴就成。 崇禎誤信袁崇換通敵。當時京城裡的老百姓飽受滿清欺虐,誰不恨抓耙子入骨。於是一代忠良,被劊子手剮上了千刀,屍肉血骨竟被憤怒群眾爭奪搶食入肚。「該死的賣國賊,生吞活剝也難消老子心頭恨」,京城的輿論,老百姓像食人獸類般吞食了袁崇換,還有股說不出的快慰呢。不久之後,明朝就滅亡了。 「所以是速審速結,輿論殺了袁崇換嗎?」這就犯了軍方反情報大隊式,辦成冤錯假案的錯誤推論了。好比辦『馬面殺連勝文』,『廖姓少年殺翁其楠』,會產生斷點,成了懸案。正確的邏輯推論是這樣的,滿清覬覦大明花花江山,要殺了袁崇換才能得到。於是製造謠言,讓崇禎殺袁崇換,老百姓只知道要殺個通敵的袁崇換,京城輿論於是說「袁崇換是賣國賊,大家快去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去。」是滿清要殺袁崇換,崇禎是亡國昏君,老百姓是智商八十,崇禎和老百姓,或者合稱為輿論,只是滿清獲得利益用來殺袁崇換的工具之一,如此而已。 『要不,咱們來觀落陰,直接當面問問袁崇換,是誰殺了他,可好?』 有人好像懂了:「那要知道誰殺了江國慶,就去觀落陰,直接問一問江國慶就好了。」也可問一問已經含冤過世的江爸,不過人家都把殺人真兇的大名,寫在自家的牆上,『這裡頭,可沒有個名叫『輿論』的東東』。那股冤氣與恨意,直沖九霄,媒體也都有披露,不一定要靠觀落陰才能知道。 「可是黃創夏問『誰是下一個江國慶?』,問題可真讓台灣父母們寢食難安呢?」「我們道貌岸然,皮裡陽秋的馬總統,可有甚麼對策,讓人民受憲法保障,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呢?」 如果有個冤案,向馬總統陳情,制式答覆大概是這樣的『經查台端的案子,其情可憫,但總統恪遵憲法,一切依法行政,實乃愛莫能助。此案涉及國家制度,還請循正常管道洽有關單位解決。祝您平安。』 有人大感震驚:「嘎,那萬一又是個江國慶,竹竿刺童的謝嫌,或彈藥庫失竊案的受害阿兵哥呢?」那就等全都變成了江國慶,再過個十來年,江爸也過世了,那時候的『馬總統』再說一趟:「某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新馬總統』的司法環境與往昔『舊馬總統』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這個案子的冤屈,更顯示『新馬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誰是下一個江國慶?只要當您的身家性命,是被人家論斤論兩的賣,價格還不錯的時候,您就極有可能,是下一個江國慶。 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學不會教訓。有人懂了:「那是因為學會教訓的人,都已經死了,成了歷史。」而且,學到教訓的人,都是受害者,被強凌弱,眾暴寡,被霸凌到死的人。那些霸凌著別人的人,那些加害者,還在享受加害別人所得到的豐碩成果。您要他們學會的,是甚麼教訓呢? 嘆曰: 冤殺小兵要國賠,人民買單三千萬;老百姓當冤大頭,人人都是江國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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