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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利詐欺判刑太重
2014/07/28 13:11:22瀏覽1260|回應16|推薦12

雖然遠航空難,造成太多家庭慘劇,並使台灣社會承受巨大的傷痛,但是有幾個案子或人物,卻是喪心病狂,利用這種災難獲得他的巨大利益,分別是把葉世 文草草起訴,以及把高振利胡亂判決定讞,葉世文案情太大太複雜,最起碼還有69箱資料沒打開來計算,這先不論,光指高振利一案,一個判決定讞,就形同圖利 奸商高振利18億。

不過有幸有不幸,把葉世文與高振利兩案視為不幸,我最擔心的洪仲丘案,還好沒有趁這場空難二審判決定讞,別笑,我認為這是有可能的,只要隨便假掰洪案有人說謊,那就成立詐欺罪,然後把他移轉給白癡財產法院,這當然是種隱喻,馬總統只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成立出來..給洪案二審就判決定讞,因為根據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白癡財產法院完全有權這樣子幹。我猜這趟沒把洪案趁機結掉,時間點不對也是重要原因,因為洪案二審太會拖了,馬總統當年要是也同洪案這樣子拖,總統都沒得選喔。言歸正傳,這篇我本來打算仿上一篇【趙藤雄起訴罪名太重】,來段同王師凱評洪案時,洗練的文字,不過這裡既然都談到洪案險些跟葉案高案一樣被草草判決定讞,不如直接轉貼王師凱的那篇經典,給洪仲丘二審加點柴火..

有話要說-洪仲丘案判決太重【中國時報 王師凱/公務員 2014年03月08日 04:09】

對,判決太重,該判多少?無罪。

本來嘛,這就是意外中暑死亡案件,沒有人要集體虐殺,沒有陰謀犯意,法醫也說洪的死亡並不是「操練」的問題,因為當時有5個人在禁閉室操練,只有洪仲丘倒下,顯見「問題在於洪個人」,相驗時身體表面並無任何凌虐跡象,與戒護士無關。

這事如果虐殺成立,可判終生監禁,若不是,那就無罪,判8月也是過重,還該給冤獄賠償。

說軍法會官官相護,因此廢了軍法,轉司法,司法再深文周納,法官怎也判不下去,只能判6個月易科罰金,幾乎就是無罪。那是不是還是恢復軍法,長官交代,民意澎湃,就給重刑?

這個謊,在民粹推波助瀾下,到頭來圓不了。軍法不好,司法也爛,那洪姊姊怎辦?她說不能原諒542旅的官長,那是不是就把這旅解散?

法不能信,那只有政治解決,洪姊姊也參選台北市長吧,或就支持主持正義的顧大律師立雄,讓公民團體主政,至於哪些倒楣的軍官,就讓交了罰款回家吧。

是沒罪,但犯了倒楣罪,判6月也應該,算了吧。

(轉貼到此)

但是要怎麼改寫成一篇【高振利詐欺判刑太重】呢?我思來想去,根本不必改寫,因為依據刑法,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嗯,乾脆把各式各樣詐欺罪一起貼出來,以示公正,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39-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好的,大家看到沒,各式詐欺罪,有處一年以下,三年以下,五年以下,一到七年的,但是沒有一條法律說詐欺罪要被判到16年,或是12年,所以高振利詐欺判刑本來就是太重,更神奇的是,判得這麼重,竟然還能給他二審定讞,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只能說,踏馬的這種司法,真是活見鬼!去

.

後記:補充說明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定讞有甚麼問題,第一,高振利明明要認【商品虛偽標示罪】:智慧財產法院首度開庭,高振利大喊一審判決過重,認為自己僅構成《刑法》「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該商品罪」,並沒有涉及詐欺取財其他的罪。但是因為專管【商品虛偽標示罪】才臨時受命被台中法院移轉到的智慧財產法院卻死命不給他認,卻又越權,沒有詐欺罪管轄權,該移回台中法院也不移,就逕自二審判決定讞,這是第一個重大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大家知道馬傻的貪污特別費,是楊仁壽說在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下貫徹獨立審判給他三審無罪定讞的。馬總統反嗆說:

馬總統認為,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的改革方向,不僅是基層法官意見,更是律師界與學界長期呼聲,一、二審法院早已採公開分案,實施並無困難。

所以我們知道二審法院是採公開分案,分完案的法官,你我可能不知道,但是馬總統馬上就一清二楚,可以讓這些法官不去貫徹獨立審判,復次,有的法院不願意自己的法院裡幹那種圖利奸商18億的骯髒事,馬總統還可以假掰涉及【商品虛偽標示罪】,需要移轉管轄權到特定有智慧的黑箱二審法院,果不其然,【智慧】財產法院,馬上自己就犯上【法院名虛偽標示】的規則,拿自己沒管轄權的詐欺罪,把高振利二審就判決定讞,公然圖利賣假油的黑心奸商18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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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544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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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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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08:39
15樓. 不平則鳴先生;

[PO的是專家的文章]?....我在玩[台灣的房地產]的時候,雄崗建設董事長特助郭
介山,記者林信男...還在喝奶呢....

cjs每次都要人家提供證據,是最低的證據要求,這樣cjs會自己去舉一反三....您
是連起始證據都不提供,還振振有詞的呢....

[男嬰事件]?...那是什麼事件?

最離譜的是;cjs什麼時候說過[高雄台南房價上漲是對,台北就不對]?...我只是
說[房地產是循環的]不用太訝異而已...您又在生哪門子氣?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7-29 08:49 回覆:

C兄,男嬰事件,不兄應該是指桃園有個一歲男嬰,媽媽買不起奶粉,活活餓奶而死的新聞,俗話說狗咬人不是新聞,如果用GOOGLE查【jun5238 馬英九 奶粉】,會有一系列如人物傳記的記錄,但是現在台灣有太多媽媽買奶粉買得很辛苦,有站在派出所前哭,或是去米麩店買米麩來假裝奶粉,新生兒比已經是世界最低,今年開學好多小學都要收起來..餓奶死個男嬰,已經稱不上是新聞了,還事件哩。欸~

豬門酒肉臭,路有餓死骨,入門聞嚎眺,男嬰飢而卒。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7-29 08:54 回覆:
在國外有學者研究匈牙利有一段時期鬧飢荒,這批初生嬰兒的身高體重,到長大時,果然比平均值低,同時還解釋南北韓人種明明相同,幹嘛北韓的人愈長愈瘦小,我認為中研院應該有個學者來做這個鄉土研究計畫,就研究個三十年,看看馬傻執政這八年,餓死或沒生的略去不計,活著長到30歲,平均身高體重有甚麼變化沒?(還有一些環境病,幼時少吃造成永久的身體傷害,我這裡就不多提了)

不平則鳴
2014/07/29 08:04

14樓:

不懂就不要跨行業批評。你的専業不是台灣的房地產。我PO的是專家的文章我一個字都沒有加,你該看醫生了。

版主有何完整資料?只有朱立倫,陳菊,頼清徳呢?要人家舉一反三,這就是。你不是每次都要人家提供證據,為何你不自己舉一反三或自己Google ?男嬰事件你Google了?舉一反三了?

高雄台南房價上漲是對,台北就不對。

不想跟外星人對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7-29 08:17 回覆:
不兄,陳菊的您要看下一篇【趙藤雄與高振利通通判刑太重】,只不過有點好笑就是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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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05:38
7樓. 不平則鳴先生;

不懂就不要跨行業批評....

[台灣房市北冷南熱]-->[台灣房市北更冷南冷]-->[台灣房市北復甦南更冷]..etc.
這只是循環而已...

8樓. 不平則鳴先生;

若說版主的資料不完整,那其他格主簡直是[不知所資料]....不能舉一自找三,是您
自己的能力問題...


9樓. 不平則鳴先生;

綠營不是做什麼都對,但藍營作什麼都錯...這是事實要不然您舉例!....嘻,其實舉
您自己好了...數十個月來,您說過什麼對的?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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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05:26
嗯,纖纖玉手,該不會是霏的手吧?...

蛛仔,您太[拍]了...明明是老頭子了,還叫他小英...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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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23:31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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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23:27
10樓. dal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dal
無恥馬政權 形同黑幫, 高振利不過是黑幫底下的一個堂口
2014/07/28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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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奸政府 23億之台、美比一比
◎ 劉瑩

報載,衛福部重罰假油事件中的大統公司十八.五億元、富味鄉四.六億元,總共二十三億的罰鍰將直接繳交國庫,不會賠給民眾。看了不禁傻眼,這個政府,居然厚顏無恥到這個程度。

要知道,廠商這二十三億是「詐騙所得」,點滴都來自於付出橄欖油的高價、卻買回僅十分之一價的棉籽油的消費者;這些消費者還蒙受健康受損的陰影!而在整個事件中,政府做了什麼呢?濫發GMP標章跟國家背書的獎、疏於平時基本的抽查把關、雖然早發覺橄欖油並非橄欖油,還是包庇政商關係良好廠商─說這個政府是「共犯」,並不為過!廣大受害的人民,未同時向廠商、向政府求償,很寬容了,結果政府居然有臉說這二十多億是我的?

政府的稅收,有六成以上是花在公務員身上,這樣一來豈不是變相鼓勵公務員多多怠惰,讓奸商多做幾年生意、多搜刮點不義之財,等養套殺後才可充裕國庫?算算這二十三億,按國庫支出比例,將來有近十五億會流到公務員身上,反正從來沒有哪個公務員會因怠惰而失去公務員身分,頂多在鏡頭前掉幾滴淚,然後換個小一點的職位養老。這眼淚真是滴滴黃金啊!

看看國外,二○○九年,全球製藥龍頭輝瑞藥廠因誇大十三類聯邦核准上市藥品的適用範圍,並以業務手段不當促銷、誘使醫師多開這些藥,被美國司法部指控詐欺,最後支付破紀錄的二十三億美元跟聯邦政府和解。其中的一樣藥Bextra,在二○○五年被發現會提高罹患心臟病和中風的風險,雖已停售,但仍得再賠償八億九千萬美元給七千名病人。而聯邦取得的二十三億美元中,十億美元給了醫療保險、醫療補助與其他政府保險計畫,一.○二億美元鉅款給揭發輝瑞違法的六位輝瑞業務。

平平二十三億,並未負「隨時查核業務聲稱的藥物適應症」義務、且接到檢舉立即調查未掩蓋真相的美國政府,還是把一半罰鍰給了醫療保險跟檢舉者;疏於查核又拖延檢驗結果的台灣共犯政府,居然打算悶聲不響的把錢放到國庫裡!將來消費者潛在的健康風險,都讓冤大頭的窮健保買單。

查案效率奇差,與民爭賠償金動作倒是奇快,奸商配奸政府,真是絕配! 

輝瑞藥廠因誇大藥品療效跟不當促銷、誘使醫師多開這些藥,最後支付破紀錄的二十三億美元跟聯邦政府和解。其中的一樣藥Bextra,在二○○五年被發現會提高罹患心臟病和中風的風險,雖已停售,但仍得再賠償八億九千萬美元給七千名病人。而聯邦取得的二十三億美元中,十億美元給了醫療保險、醫療補助與其他政府保險計畫,一.○二億美元鉅款給揭發輝瑞違法的六位輝瑞業務。

馬政府是黑幫 不勞而獲, 並且侵吞受害民眾應有的賠償

如果23億 拿個 10%給檢舉人, 我都覺得很恰當
「中華民國」逃漏稅檢舉獎金竟然天花板 只有 480萬

不平則鳴
2014/07/28 17:46

噗,難不成您真以為是馬英九跟國民黨騙小孩子說,是黃義勇,三黃一劉,買一兩間帝寶的劉媽媽幹的麼?欸,到今天,知道帝寶是誰家土地誰家蓋的,恐怕是很少了..-------李總統,陳總統嗎?別賴給馬英九了

高雄農16就是陳菊幹的囉? 

台南目就是賴清德幹的?

都是綠營,做什麼都對藍營作什麼都錯


不平則鳴
2014/07/28 17:39

版主,請為看你文章的人負責提供完整的資料,而不是各取所需,只取自己需要的部份開火.

有些讀者不肯去分析比較,只相信你做文章,你的資料容易誤導偏聽,不是公正的評論.   這樣點關率只會下降,公信力淪喪.


不平則鳴
2014/07/28 17:31

雄崗建設董事長特助郭介山指出,農16的開發方向就像是台北的信義計區,但該區現還屬於開發中階段,不少的大型開發案正在進行中,由於前景看好,這2年的房價、地價變化相當大,前2年土地行情每坪尚在百萬元上下,建案規劃還看的到中坪數格局,售價每坪10幾萬元的產品,但因為地價高漲,農16已經成為高雄市最為注目的指標豪宅區,現階段建案格局以大坪數為主,門檻單價多在30萬元上下起跳,帶有公園景觀產品的價格更是在短短幾年間以倍數成長,像是今年已有地主每坪土地喊價350萬元,房價也從原來的2、3、4(2代表每坪20萬元,為當時農16的入門門檻價格,4代表每坪40萬元為面公園有景觀的第一排指標產品),成長為現階段的3、4、5,而隨著大型建設、開發案的腳步愈來愈快,相信開發完成後,農16房價成長為4、5、6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2014年台灣房市北冷南熱態勢明顯。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國泰建設公布2014年第1季「國泰房地產指數」,過去房市火熱的新北市,每坪成交價為38.67萬元,季減7.7%,年減8.82%;台南市每坪15.41萬元,季增10.97%,年增20.56%,北冷南熱態勢明顯。

「國泰房地產指數」資料內容顯示,新北市第1季推案量約1,197億元,較上季減少11.12%,比2013年同期增加29.35%;可能成交價格每坪約38.67萬元,季減7.7%,年減8.82%。

由「國泰房地產指數」資料也可得知,台南市首季首季推案量約162億元,雖然季減10.3%,不過年增率達37.06%;可能成交價格每坪為15.41萬元,季增10.97%,年增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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