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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3:50:00瀏覽838|回應2|推薦2 | |
有一個發生在昨天的小小社會事件,不知道該歸影劇版(李進良妻?與徐薇),還是教育版(補習班轉型加工廠),或是醫藥新聞... 徐薇教室當工廠 違法醫材賣李進良 本來,只是順手記錄下來。後來發現,拿來比附援引正義油案法官判決書有多扯也行唷,請看: 觀諸本件公訴意旨,係謂被告何育仁、胡金忞2 人以「未依 法標示商品之主要成分或材料,使消費者無從依據商品標示 ,查知正義公司相關食用豬油商品中含有『飼料油』成分, 誤認該等油品可供人食用而予購買」之方式施用詐術。然本 件檢察官起訴時,並未提出任何正義公司食用豬油商品之標 示內容作為證據,且本案偵查過程中,檢察官亦未傳訊任何 其所列之被害人到庭作證,則正義公司食用豬油商品之標示 內容如何?有無公訴意旨所稱之情形?可否認為係屬詐術? 又相關向正義公司購買食用豬油商品之人,其購買之目的為何?是否確係作為食用或另有他用(部分附表2 所示之人以 書狀向本院陳述意見時,確有表示其購買相關油品並非作為 食用)?是否均有遭施用詐術?檢察官所為之舉證顯有不足 ,已難遽為不利於被告何育仁、胡金忞2 人之認定。 雖然李進良也有去跟徐薇ㄤ合夥人大吵一架,跟判決書這段很像 證人何宏基於本院審理中證稱:..林明忠說他少了400 噸的 發票報不出來,當時他有隱約透露說跟我們買的飼料油拿 去做食用,我母親聽到之後,有指責林明忠說:「我賣你 飼料油,你怎麼可以拿去做吃的」..此由證人邱 飛龍於本院審理中證稱:林明忠聽到何吳惠珠為上開陳述 後,很不高興,質問何吳惠珠怎麼可以講這種話,並提到 是何吳惠珠叫他拿去賣給正義公司的等語。 被告何吳惠珠及裕發公司之辯護人,固另以裕發公司遭扣 獲之進出貨內帳所載販賣油品與林明忠之價格,與裕發公 司販賣油品與其他飼料廠商之價格相當、甚至稍微便宜為 由,主張被告何吳惠珠並無將裕發公司油品充作食用油販 售之意圖。然查,依被告何吳惠珠及證人何宏基於本院審 理中所言,裕發公司販售與其他飼料廠之油品,乃係以大 量豬油以外之油品攙混而成(見本院17卷第75頁、第133 頁背面至第134 頁背面),與本院所認定裕發公司實際銷 售與正義公司之油品並不相同,已難相互比附援引。再者 ,無論是詐欺取財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犯行之 成立,均未以行為人獲取鉅額暴利為必要,而就被告何吳 惠珠角度以觀,只要其銷售油品之價格高於其進貨成本, 裕發公司即可從中獲利,而有為相關犯行之動機,因此, 亦無從以此辯護意旨,為何有利於被告何吳惠珠及裕發公 司之認定。 但是台灣人對於李進良當然是受害人,而正義油案魏應充等則是被法官羅織來當的受害人心證已成。那麼,徐薇ㄤ開的公司,是裕發公司嗎?不,我認為更像是高雄法官眼裡的正義油魏董開的公司... 相關向徐薇ㄤ公司購買醫療線材之人,其購買之目的為何?是否確係作為醫用或另有他用(部分醫師陳述意見時,確有表示其購買相關線材並非作為醫用,而是實驗用)?是否均有遭施用詐術?檢察官所為之舉證顯有不足 ,已難遽為不利於被告徐薇ㄤ與合夥人2 人之認定。 本來呢,像這種拿來推倒高雄法院一審判正義油魏董無罪,有多掰扯,多荒謬的例子,每天都能從社會新聞裡撈出一篇來打的高雄法官滿地找牙,是以馬政權終於受不了了,提案修法要把評論黑心油的網路文章下架。按說這要是正常民主國家,這種餿水油噁心的司法早就垮掉了呀,怎麼還沒先馬一步敗亡呢?這中間,難不成還有甚麼判決書隱藏更邪惡重大犯罪的眉角,是我所沒評論到的,於是我重頭再看一次判決書,真的給我看出來了(但是要寫在下一篇裡),原來這從一開始就是雄檢與法官們布局好打的假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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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