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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9 09:22:52瀏覽1112|回應7|推薦5 | |
聯合報黑白集【赦扁,留給蔡英文吧】今天說,高雄腐會突然拋出「赦扁」的神來一筆,指名要馬總統執行,簡直讓人啼笑皆非。 其實,這個笑點,在高雄院檢打假球吃案魏應充的正義油案一審判決書早就寫到了,請看: 另證人鍾文吉於本院審理中亦 證述:是林明忠委託我把油品從裕發公司載到正義公司, 我到裕發公司時,會說我要載「阿扁」(為林明忠之綽號 )的油,到正義公司時,我就依林明忠事先的交代,說要 交禾鋐或泳宸的豬油,交完油後,正義公司會給我磅單, 我會留著跟林明忠對帳。載油的過程中,我不會跟裕發公 司的人說油要載去哪裡(見本院14卷第118 至121 頁)。 惟查:..... 尚無從以證人鍾文吉於本院審理中之上開證詞,為何有利於被告何吳惠珠之 認定。...準此,若非被告何吳惠珠早已知悉正義公司為裕 發公司油品之收受對象,何以會有「以正義公司的為準」 此一結論產生?是由此情以觀,足證被告何吳惠珠辯稱其 不知悉裕發公司油品被賣到正義公司云云,顯屬事後推諉 卸責之詞,無從予以採信,被告何吳惠珠自始即知悉裕發 公司油品係販賣至正義公司之事實,堪以認定。 好的,以上這段,是雄檢起訴正義油案,荒天下之大唐的沒起訴正義油案,及頂新油、味全油案三大黑心油商魏應充,這裡真值得多補充點,當年餿水油案爆開後,從郭烈成一路燒到強冠,好多中下游中標,因此倒閉也大有人在..誰知在台南鑫好案裡,竟發現魏應充的正義油也是餿水油,蔓延全國,這才先燒出頂新油(進口越南餿水油)案及回火味全油(差點被吃..說是還在查幾十年前米糠油與此有無關聯,跟高振利同謀賣假橄欖油)案,也就是說,眾所皆知台灣真正爆出餿水油案的那個最大咖,就是身兼頂新、味全及正義三合一的黑心油大老董魏應充,連這樣雄檢都敢在起訴時就直接把名字抹掉,宰白鴨加上法場換子換成了不知所謂的何育仁,把台灣人強姦個夠夠, 阿謀係麥安奈? 是案因為吃得太干天條,連前揭的高雄腐會裡有三個正義市議員看不下去,嘲諷雄檢辦假的,一個名字都沒漏勾,馬上就被雄檢以刑法160條的姐妹法污辱公署罪誣告掉。來,還是那句老話, 阿謀係麥安奈? 言歸正傳,既然雄檢連貪污十億井天博案都敢,還敢放出來,讓秘密證人因此而死,再裝模作樣叫替死鬼廉政署去防逃19天,噗哧,人家老早就改完名,變賣完家產,臨走前還有秘密污點證人被死亡..老早就能跑到火星囉...高雄法官還跟大家客氣甚麼的,一看到雄檢的起訴書,就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宰白鴨,也就是篇頭那段關於阿扁(林明忠)的證詞,這時法官正在如火如荼的改換裕發公司66歲何老太太的身份,拿她話都講不清楚的證詞猛批,先射箭問老太太..【其購買之目的為何?】為什麼要問?詐欺罪是以被害人因受他人詐術而將本人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即為已足,其購買之目的是在所不問呀。 喔,法官說,因為我要宰白鴨時,已經先把正義公司魏應充..蛤?何育仁當成被害人.... 觀諸本件公訴意旨,係謂被告何育仁、胡金忞2 人以「未依 法標示商品之主要成分或材料,使消費者無從依據商品標示 ,查知正義公司相關食用豬油商品中含有『飼料油』成分, 誤認該等油品可供人食用而予購買」之方式施用詐術。然本件檢察官起訴時,並未提出任何..證據...其購買之目的為何?....檢察官所為之舉證顯有不足 ,已難遽為不利於被告何育仁、胡金忞2 人之認定。 所以一定要問清楚老太太您知不知道正義公司【其購買之目的為何?】這樣邏輯才會有一致性。老太太明白了,就說我不知道正義公司【其購買之目的為何?】法官此時就發揮法學專業,旁徵博引,有罪推論,罪刑法定(按:這個法是法官的法,別搞錯了)通通來,先說司機證稱老太太妳是叫他去載阿扁的油,但司機把阿扁的油載去正義公司的事,司機不會告訴妳..蛤?這個證詞我們不採信。但是另有證人說聽妳說過【以正義公司的為準】,這個我們信了,可見你早就知道正義公司【其購買之目的為何?】這個就是說謊,犯了偽證罪...瞎毀?是犯了詐欺罪?萬歲,雄檢聽到興奮不已,想不到我們把魏董名字改掉,狗屎般的起訴書,法官還真判得出詐欺罪ㄟ.... 高雄地檢署表示,肯定法院認定提供給正義飼料用油都為有害人體健康的油脂,對供油商裕發公司相關人員都判處有罪,並從重量刑。 法官接著說,不過這是犯了詐欺正義公司的詐欺罪..噗哧!沒事,看到這邊我是想起金庸小說笑傲江湖,不是有本葵花寶典嗎?法官的判決書就像是這部寶典,雄檢在今年2月26宣判日就說肯定法院判裕發公司詐欺了,那就彷彿是看到寶典第一頁【欲練神功,必先自宮】,喀擦就把自己閹了,然後看了超過一個月在提出上訴前,才翻到下一頁【不必自宮,也能練功】...但凡常人遇上雄檢這般悽慘遭遇,無不捶胸頓足懊悔不已,只有巍巍雄檢,竟然又拿出刀來,把自己再閹一遍,謝謝法官把自己起訴裕發幫助正義公司賣餿水油的詐騙,改判成裕發公司詐騙正義。 是以當我看到擎著轉型正義大纛的民進黨高雄腐會,說要特赦貪污不但不用槍斃,還放出來消遙法外的阿扁時,就讓我想到正義案的這份餿水油判決書,想到裡頭只是一句【我要載「阿扁」(為林明忠之綽號 )的油】,判成詐騙正義公司魏老董,四年多的詐欺罪,人家也只賺到那麼一點點,遠遠不如真正阿扁的特赦後,那筆交給陳致中用來獨立建國呼召妮可的海角七億,我印象中不是「你們哪個沒拿過我把拔錢」的都分完了麼...那麼,不如直接特赦魏應充,畢竟人家可是蔡英文最愛的生技大老(餿水油變食用豬油),而且還有滿滿的黑心錢(正義案32億、味全案法官判決書說頂新賣味全八億,賺五千萬是錯的..因為還有從民國95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間,短開銷售金額達7億3000多萬元,這部分的差額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還沒被吳永梁判出來,兩案粗估超過40億)可以分給各位腐會。由此觀之,鄉親啊!大家說說,哪有這種白癡腐會這麼不會算帳.... 特赦魏應充,當然遠比特赦阿扁的好處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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