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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09:25:32瀏覽5551|回應42|推薦8 | |
馬英九總統提出要在未來十年內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政見,認為只要協議簽署就可以長保台灣現狀的維繫,論述之間的邏輯實在令人費解。 首先在人類歷史中,從來沒有單靠條約可以永保平安的。太多的歷史證明,以及三歲小兒都知道的邏輯是,沒有力量就沒有和平。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要自己先有一定的防衛力量,讓有敵意的他國不願輕易動武,雙方才有談的條件。易言之,即使簽了和平協議,如果自己沒有繼續保持力量,對方又不曾放棄敵意的話,協議不過是張紙,隨時都可以輕易撕毀。如果馬英九或是國民黨的幕僚有空,可以看看當年希特勒如何撕毀協議入侵比利時的歷史。所以簽不簽和平協議都不能百分之百確保兩岸的和平,兩岸軍力的平衡以及對岸敵意的消除,才是和平協議能否落實的關鍵,而如能落實這些關鍵,簽不簽協議其實也沒有差別。 和平協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民進黨所提出的,「誰來執行協議?」也就是萬一兩岸當中的任何一方撕毀協議時,誰能夠主持公道?還是最終回到兩岸武力解決?大家都明白,從韓戰開始,台灣的獨立現狀就是一直仰賴美國的力量。也就是說,萬一中國單方撕毀協議,台灣還是只能依靠美國出面解決,這樣的和平協議對於現況的解決有何意義?還是馬英九單純到相信對岸會永遠遵守協議? 再者,簽署協議的前提必然是設定和平的條件。在我方的立場當然是希望對岸宣示完全放棄武力統一,但就對岸的立場則必然是我方宣示永不宣佈獨立。可是我國已屬民主社會,主張獨立已經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萬一將來由主張獨立的政黨或政治人物主掌國政,難道這項和平協議就自動失效?還是馬英九要反過來拿這個協議來要求國內任何政治人物不得主張台灣獨立,以免導致和平協議失效?這種以自由來換取和平是否值得,個人以為馬英九跟國民黨應該要交代清楚。 總之,我不認為台灣社會應該鄉愿的認為只要兩岸和平簽什麼都好,當然也不必像綠營,兩岸簽什麼協議都可以扯盜賣台。重點是馬英九提出的和平協議主張在邏輯跟解決現實問題上並沒有任何意義,而在未來的推動上有牽扯到複雜的美中關係跟台灣憲政的問題,這些問題不是簡單的三個條件說就可以解釋,而是馬英九跟國民黨必須出來說得更清楚明白,才不會被認為又是騙選票的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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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