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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3 18:12:32瀏覽6066|回應2|推薦59 | |
中興大學第二專長的位置 查閱一下網路的訊息,教育部有關第二專長的政令與文件,主要在要求高中以下老師去接受第二專長的教育,可能是因應少子化後,教育現場師資的需求吧。另外有一般大學的第二專長課程,主要在學士後的第二專長教育,無非是培養多一份就業技能,而且要求 48個學分。依照學分數來看,比較像是大學輔系。 教育部對於大學第二專長的規劃可以理解,因為大學膨脹為一百六十餘所後,對於大部分供過於求的學系,就業困難,增加第二專長,特別是職業性質的專長,可以方便就業,不無彌補大學膨脹與人力供需上失衡的過失。將此第二專長放在學士後,可以說尊重第一專長(畢業學系的專業),所要求的48學分超過許多大學的輔系要求,所以說「專長」也不為過。 再查查網路有關大學學士內開設的第二專長課程,可以查到:中央大學、中興大學、台北科大、朝陽科大、明志科大與敝校東吳大學等幾校,所以並不是所有大學都廣設這類新興的課程組合。這幾所大學的第二專長課程都有些差異,明志科大由學系設計自己專業的課群,例如:材料工程系設立的第二專長為「材料工程」,工業工程管理系設立「人因工程」、「製造系統」等,明志規定系總畢業148學分,共同必修42學分,學系必選修共88-90學分,另外必修他系15學分第二專長。朝陽科大則把輔系、雙主修與跨院系等課程都列在第二專長底下,學生至少修9學分不屬於學系、輔系與雙主修的科目。台北科大介紹該校的第二專長:依照各系核心能力要求,精選相關課程內容,舉例其材料及資源工程系列出該系17門核心科目,只需要修16學分,並說明適合化工、分子、機械、車輛、電子等系學生修讀。 中央大學則說明第二專長的精神為「市場導向」,在第一專長的根基下,厚植就業市場的競爭力。第二專長課程學分數與科目由單位訂定,例如物理系所設立的第二專長為「物理」,化學系設立的是「化學」,化學系選出12門,分別為1至4學分,選修至少20學分。 中興大學則說明學系畢業128學分中,內含30個第二專長的學分,第二專長則由學院與學系提出基礎核心知識共30學分為原則,如果無法修畢第二專長課程,則仍由學系畢業,畢業證書不附註第二專長罷了。以生命科學系設置的第二專長「生命科學系」為例,含必修與選修共18門課堂與實驗課,共49學分,都是生命科學中的核心科目。 從上述資料分析,各大學的第二專長課程都是由學系等單位列出該系的核心課程,由他系選修,修畢業則附註於畢業證書中。這類第二專長課程所需要修畢的學分數各校系都有不同,由9至30學分都有,大部分僅需要十幾學分,稍少於輔系的要求學分,舉例來說,中興生命科學系輔系要求24學分、中央生科要求20學分、敝校東吳微生物系要求28學分,比輔系要求還低,說是「第二專長」不嫌澎風?例如中央大學修「物理」、「化學」等第二專長十幾學分,就可以在畢業證書上附註第二專長的名稱,那麼學生們又何必要修真正的輔系,所以這些所謂「第二專長」都是騙人的伎倆,既矇騙了修課的學生,又矇騙了看畢業證書的雇主們。讓要修50-70學分的雙主修成為天方夜談。 這些所謂「第二專長」都是由第一專長的學系準備,可以說是減量版的輔系,看中央大學與中興大學,甚至名稱也不必改了,直接將第二專長稱為「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就可以了。學系性質相近比較多的大學,如中央大學「天文系」與「物理系」,中興大學農學院有眾多生命科學相關的學系,所以這些大學的學生選第二專長的「物理」,或第二專長的「生命科學」,學生們可以抵免的科目比較多些,修這些所謂「第二專長」比輔系輕鬆再輕鬆,當然比較容易招來學生。而且那些第二專長的科目都是各系必開的核心課程,本來學系都會開設,開班不成問題! 至於像東吳這種以人文為主的大學,理學院各系都僅有單班,要理學院開設類似中央與中興大學的「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等第二專長課程,根本沒有生源,幾無成功的可能,特別是東吳還要求每門第二專長科目要有30名學生選修才能開班! 如果真誠的想要增加學生們第二種就業專業技能,先要根本揚棄前述騙人的把戲,真正為學生們考慮。 一、先要顧好第一專長,如果主修學系課程都沒唸好,又有甚麼時間與精力去唸第二專長,第二專長無非是希望一加一等於二,如果第一專長都沒修好,始終是半桶水,那十幾個學分的所謂「第二專長」連半桶水都不到,所需學分內含或外加又有甚麼意義!第一專長的必選修規定自有學系的專業考慮,前述的畢業學分從128至148都有,敝校東吳的法學院還比他校多唸一年呢!音樂系、會計系等必修課的比例都遠超過其他學系,降低畢業學分,降低選修比例,多鼓勵修外系課程,這些都是流行的趨勢,不過,為了第一專長的落實,還是得給學系必要的自主空間,不能為了「第二專長」的虛名而先折損了第一專長! 二、現在各校所謂「第二專長」,由學系推出精簡版輔系模版最輕鬆。學系老師考量學生的出路,安排第二專長的課程,最熟悉的是由學系瞭解畢業生就業的光譜,從中萃取出需要增強的教育,如果僅需要幾門課就直接安排在專業的必選修課程裡,如果需要更多的科目方能充實,則可以考慮設計第二專長,如果考慮第一專長的最低要求後,在修課的時間上無法內含到畢業學分內,則應該安排為學士後的選修學程,例如教育學程、輔系、雙學位,這些真實的第二專長,修課學生往往延畢才能修完。 例如我們微生物學系畢業生很多從事醫藥業與食品業的品管工作,有些還到專門的檢驗公司服務,為了這些就業趨向,多加入幾門新課,調整一下修課安排,重整一下課程地圖就可以了,不需要特別稱為第二專長。如果為了微生物學系,或理學院其他學系的學生有機會進入到科技專利的法律服務行業,就需要很多法學與實務的工作,就不是幾門課而已,必須安排為第二專長。另外許多我們理學院的畢業生,事業有成,往往晉升為管理階層,那時科技業的經營管理就是必須的學問,這樣的學問就不僅是自然科學幾門課,需要商業、法律、心理等不同領域的知能。這些真實有用的第二專長,還要考量學員的經歷與成熟度,就更應該屬於學士後的再訓練!這些真實的第二專長,特別是因時代新生的領域、業別,更需要跨領域師資無私整合,就不能只是依賴單一的學系,甚至不能只丟給某學院! 如果不願意像前述各校「把減量版的輔系」假冒「第二專長」,真要為他系考量第二專長,而且以就業為主,那是邏輯上不可能的事,例如我是微生物學專業的老師,我怎會知道中文系、哲學系、英文系等畢業生需要甚麼樣的第二就業專長。只能是所屬學系老師經過對畢業生詳細的瞭解,才可能知道哪些新的專業是比較多人需要的。 三、第一專長都沒顧好的學生,又怎有時間去修第二專長,前述騙人的所謂「第二專長」最少還需要十幾個學分,所以前述學校也有審核的規定,如同審核輔系與雙主修,沒有修畢業第二專長,僅是畢業證書上少一個附註而已,並不會影響第一專長(學系)畢業的權利。大部分開設「第二專長」的大學都沒有強迫的作法,據說敝校要強迫學生必修「第二專長」,或許可以做到,對於大部分無法勝任的學生而言,只是讓課堂上多幾個空號,超修時多交學分費,事倍功半,增加老師與職員無謂的工作罷了。 學術研究上造假已經喧騰國際,在教學上,像現在大部分「第二專長」玩的把戲也是所在多有。我們需要好好落實第一專長,要真誠面對第二專長,不要用虛名誤人子弟!強迫,不必了,善因不得法,也不會結出善果! 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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