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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09:26:58瀏覽1471|回應26|推薦57 | |
寫文至今,打了多起筆戰,還要上法院打網路誹謗官司,只為了寫文,付出這麼沈重的代價,值不值得呢? 我的回答是值得,就算是上法院打誹謗官司,我仍然不後悔。原因在於我所獲得的遠超過我所受到的傷害。部落格寫文三年思路更加敏捷、寫文更加流暢、打字速度更快,這就是我所獲得的。失去的只不過是部落格的虛擬形象及可能跑跑法院打官司而己。 之所以能夠出書,是有一番因緣際會。因為朋友認識報社的行銷企劃人員,他們策劃了一個行銷企劃,就是訂報送書。但報社又不願意付版稅,所以找我朋友幫忙寫一些文章編輯成書。朋友找我幫忙寫一些文章共同編撰成書。但因為沒有版稅,我也不可能專程為這件事情特別寫文,我只是告訴朋友,我的部落格有1500多篇文章,如果覺得可以採用,就自行取用,不用先行告知。 最後朋友選了30篇文章,要我將這些文章轉成word檔發郵件給他,還要簽授權同意書,證明這些文章是我的原創,沒有抄襲,如果涉及侵權,跟報社無關。並且簽名同意報社可以將文章印製成書。而我得到的就是幾本書,還有報社送的「車用小冰箱」贈品。 沒想到昨天只拿到一本書,所以也無法送書給朋友。而這本書不對外發行只是工商時報訂報贈品,所以市面上也買不到這本書,這就是我的第一本書。但看到自己的文章編輯成書,感受格外不同,看部落格文章覺得沒什麼,但看到編輯成書,就覺得好像寫得不錯,很有深度及內涵。(哈!老王賣瓜) 這本「聰明理財法」我無法轉送給別人,只能自己留作紀念,市面上也買不到這本書。但書中內容,都是從部落格文章摘錄,所以網友也不需要看這本書,只要看我的部落格文章即可。所以我才會在文章開頭特別強調,如果不是我有寫文習慣,怎麼可能出書,因為報社印製書籍有時效性,而我也不可能為了幫朋友的忙,花費心思寫文,對我來說只是「順手之勞」而已,雖然沒有版稅收入,但能夠看到自己所寫的文章出書,也是一件樂事,這就是我之前不斷強調的,機會永遠是給準備好的人。如果不是部落格寫文,我又怎麼可能出書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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