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要道歉,不原諒
2013/10/06 00:44:00瀏覽3273|回應21|推薦38

前文寫幼稚園規則,回格友多硯坊留言時,在網上找到這首曾傳送一時的老詩(附在文後)。詩名“該懂的,幼稚園都學了”,其中一句是“傷到人要說對不起”(Say you are sorry when you hurt somebody.

我九月初時,看一人(自號:烏拉瑰-狗曰恐水症)留言說“猶太人殺害基督徒”。我的反應是:說這話正如“慰安婦殺害日本人”,或者“黑奴殺害白人”一樣的無知無德。我回問:狗日烏拉圭可否舉證? 當事人留言說,她沒說過此話,我怎麼可以粗口罵她?

她說她沒說(if),當然是我老眼昏花,罵錯人了,我立刻道歉。結果,我的道歉沒被接受,一定要我去現場道歉,我再去現場(原文處)道歉。我雖然心裡不爽,她口說敬老尊賢,卻要我跑來跑去道歉,可是也以為事過,她已接受我的道歉。誰知不斷有人來留言要我再道歉,包括幾個我很敬佩的格友,於是兩週前我才在格寫了“第三次道歉”。

我原不識此人,從不去她格,更不知在我“第三次道歉”前,當事人已寫了一篇上萬字的長文,告訴世人我對她的傷害。我後知後覺發現,自己早已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也因此才有格友“悄悄話”要我處理。

果然,當事人還是不接受我的“第三次道歉”,這次原因是我曾寫過或取笑她“烏拉烏拉”,再稱她“烏拉女士”斷無誠意。我原不知她是如此受歡迎的格主,錯罵她是因為“慰安婦殺害日本軍”似的邏輯謬誤與歷史無知。我與她無仇無恨,更不可能無聊幼稚到去寫什麼“烏拉烏拉”的東西取笑她。

(有“神棍”因此對我人肉搜索,此人的網功深厚,用我名留言“烏拉烏拉”,挑撥是非,嫁禍與我?)

秋涼時致,狗日(dog days)已過,我再提此事,指望我人能心平氣和的思考一下“道歉”,以及相對的“原諒”的意義。

正如文提的小詩寫的,小朋友們在幼稚園就學會了,say sorry when you hurt people, 我承認,我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此事件犯的錯是:只應該罵她的愚蠢無知與不道德,不應該傷人。即應對事不對人。

且稍提,人感受到“傷害”時,多少是“他為”,多少是“自傷”?把事情(因為我男她女)演繹成(如一些族裔美國人愛打的race card)對女性粗口的性別暴凌,又什麼因為身為“人妻”,“留美醫者”,又有高血壓等,更是不應該挨罵受傷,這思考模式可能有偏於精神官能症反應吧?

我被渲染成惡人,被千目所視,百人所指,老而不死,有疾沒終(痼疾三高,不能污賴他人傷害)。可被“正義人士”騷擾,被“神棍”人肉搜索,也是生氣。可是我選擇原諒。有一個智者說:原諒不會改變過去,可是卻會改善未來。Forgiveness does not change the past, but it does enlarge the future.

 

我們活在一個只能自己掌控的小圓圈內,圈外的人事超出我們的控制範疇,不能強求圈外的世界,跟著我們的意志喜好而改變。我能掌控是如何react外界的指責,自己能做的是道歉,可是我卻無法要求別人原諒。我不應該奢求他人道歉,可是我可以做選擇,去原諒。

 

台灣現在流行要人道歉,甚至不看是非。民進黨要江院長道歉,今日電子報載蔡英文也要馬英九道歉。我傷到人應該道歉,馬傷了誰?為什麼要道歉?可是台灣的直腸無腦媒體,也跟著不分是非地起哄,鄉愿政客,甚至還提馬應向王道歉? 

台灣人近年學了日本人鞠躬文化,可曾想過,鞠躬道歉的意義?台灣學到的流行是:要道歉,不原諒。

補記:我剛才又得知,此事被渲染不息,不只是如正直的格友們說的,旁觀者用油救火,居然還有人假用我的格名去她處”挑戰“。

“正義之士”的旁觀者指責我“未公開否認”,因此等同“承認”,當然即承認自己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甚至還寫文鼓勵當事人,改變戰略“反擊”我。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有人假我名留言,嫁禍與我,我怎麼否認?

我四天前早起進不了格,密碼不工作,心知有異,可是還怪自己心鬼胡想,誰知真有人在施展網功,又是人肉搜索,又用我名四處留言,又“烏拉烏拉”地取笑對方,又“挑戰”對方。

此事發展到此一地步,實在令人灰心喪氣。這幾個作惡挑撥的人,還假著神名,自稱基督徒,我看是比魔鬼還可怕。

Old Man 於 2013/10/07 21:25回覆

 



"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by Robert Fulghum

Most of what I really need
To know about how to live
And what to do and how to be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Wisdom was not at the top
Of the graduate school mountain,
But there in the sandpile at Sunday school.

These are the things I learned:

Share everything.
Play fair.
Don't hit people.
Put things back where you found them.
Clean up your own mess.
Don't take things that aren't yours.
Say you're sorry when you hurt somebody.
Wash your hands before you eat.
Flush.
Warm cookies and cold milk are good for you.
Live a balanced life -
Learn some and think some
And draw and paint and sing and dance
And play and work everyday some.
Take a nap every afternoon.
When you go out into the world,
Watch out for traffic,
Hold hands and stick together.
Be aware of wonder.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imj&aid=886990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返老還童 ? !
2013/10/07 22:09
羨慕 貴公主, 

不知 如此完善進步 的 幼稚園 收不收 坐六望七 的 ? !

听說 『Can't teach old dog new tricks ? ! 』

Fox扮鬼臉Fox扮鬼臉
懇請不吝賜教?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7 23:17 回覆:
我有時臆想,如果來美國留學的人,只來讀幼稚園,世界可能不一樣。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7 23:18 回覆:
計劃今冬去Winter Park,可來相認?

多硯坊 (休)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7 15:03
看到了此一事件
我想兩方都已受了傷害
但感受及程度只有當事人自知
其他人的作為應是力勸和為貴
萬不該火上加油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7 21:25 回覆:

我剛才又得知,此事被渲染不息,不只是你說的旁觀者用油救火,居然還有人利用我的格名去她處”挑戰“。

”正義之士“的旁觀者指我”未公開否認“,因此如同承認,當然承認自己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甚至還寫文鼓勵當事人”反擊“我。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有人假我名留言,嫁禍與我,我怎麼否認?

我四天前早起進不了格,密碼不工作,心知有異,可是還怪自己心鬼胡想,誰知真有人在施展網功,又是人肉搜索,又用我名四處留言,又取笑對方,又”挑戰“對方。

此事發展到此一地步,實在令人灰心喪氣。這幾個作惡挑撥的人,還假著神名,自稱基督徒,我看是比魔鬼還可怕。


雨田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7 07:30
很多時候,許多誤會、紛爭起源於“同理心很難”。例如彼此間很難跨越不同立場、性別去同理別人的心情,這個時候受傷的雙方只能用寬恕化解,或許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7 07:50 回覆:

我因此事也是生氣,難過,後悔,不愉快了兩個多星期。我誤傷她,她覺得受傷也是可以想見的,我希望她能看到此文,而調整心情。

如我文中寫的:原諒,不能改變過去,可是會改變(善)未來。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7 05:51

民進黨要江院長道歉,今日電子報載蔡英文也要馬英九道歉。──  狗日的江馬,人家要你道歉,這兩伙就狗辱的應聲道歉,一點骨氣也無的鄉愿,落到今日落水狗地位,活該

看這兩人不爽,可沒含沙影,跟格主事件完全不相干,只是吐口不爽之氣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8 01:12 回覆:
看到媒體用”馬王和“這幾個字,即生氣! 他們又沒吵沒打的,這些不知是非的媒體,先說人家是”政爭“,然後再攪和爛泥巴,要人”和“,什麼狗屁邏輯? 官兵抓強盜,說成官兵跟強盜打架,要兩造“和解”? OMG!以後台灣人開車違規,拿到罰單,都先跟警察打一架,再“和解”嗎?

阿哈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6 16:24
您好,這不是廣告,這也不是病毒。
這是一篇打醒台灣人的文章...

全文請至(痞客邦Blog架設):
http://twplumblossoms.pixnet.net/blog

感謝您容忍小弟在這裡留言,謝謝。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6 20:11 回覆:

您的計劃,很有意思,建議先寫成小說,如果銷路好不妨改變成劇本,拍電影。

此祝成功。


剩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6 08:48

 如有衝撞,先祈恕罪。

 鄙人在他處看過一篇文章,某段大意是:現在一堆屁孩闖禍之後,就丟下一句「我已經道歉了」反擊所有的追究,然而其心態、行為,一點修正也沒有。真正的道歉,不是像幼稚園小朋友安撫同學被碰一下的不悅,而是理解對方受到的傷害,並請求原諒。

 當然,格主絕非如此膚淺,彼人若不幸真是精神官能症患者,理解也無從談起。既然她一輩子都不會寬恕你,還道歉個尛。

 至於我自己,不太會去強調受到什麼傷害,如您所言,許多是自為;好比台巴子四處轉貼范藍欽的名作,here被揍不夠,還跑去everywhere讓人打,神經病。其實我也不希望他來道歉,萬一我不能原諒他,好像還是我不對……


巾幗橫空山河氣壯,拭劍鳴鼓躍馬疆場,蕩寇興國道阻且長,惟我同袍銳意昂揚。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6 09:21 回覆:

道歉,大部分只是禮貌,不全能代替行為後果與懲罰。道歉,也不全是認錯或懺悔(repentance)。我覺得台灣的流行觀念中,無法區分這些概念。例如魚事案,菲律賓只要道歉,其他什麼後果都可以不負?又如,江可以道歉息事寧人,可是有何道德的意義與法律的意義嗎? 沒有!媒體跟著起哄,反而有立場卻不道歉的人,成了民粹的眼中釘,不是理盲嗎!


戴金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哇!老哥!有人可能認為這檄文吧!
2013/10/06 01:33

實在有時候吃飯掉飯粒,吃燒餅露芝麻,本來無大事,但可怕的是旁人敲邊鼓!那天你那篇道歉是很誠肯,就看到幾位旁觀者,卻替人挑骨頭,要興風作浪。後來就跑到主角那,看到一些其他人在那的留言,真是可怕,也許老哥哥該高興,一下有這麼多人関注您!

我有些時事詩,諷政諷時也諷人。真有人搜索,也會被迫得閉門思過了。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0-06 03:40 回覆:

是嗎?我以為己經tone down了,可是有人“對號入座”,我也不能老道歉,是吧!

此事真搞得我臭名四揚。(是唐詩?還是宋詞:人怕出名,豬怕肥)

你寫詩,安啦,那些該罵的,先得看得懂詩,才會找上門(機會不大)。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6 01:14
寫完此文,重新開放會員(不限好友)留言,可是胡話,渾話,笨話,還是刪!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